“这么大的事,你还专程出来,我好抱歉,古珍!”
“是我不好,今天我倒帮不了你什么大忙,反而倒要求你帮帮我!”
“怎么帮?”
“一会儿我装醉,我抱你一下,帮我先生解解这眼前的危机,你记得回去告诉你的小新娘我的难言之隐,她一定能理解的,也告诉你的祖母,说我将来一定会带我先生以后去探望她老人家!”
“和你先生说了吗?”
“哪来得及,我也是才知道,可我想他会明白我的心!”
“哎,我本就是一单身汉,也不怕这些流言蜚语,再说也是百炼钢了!”
古珍知道他在说前阵子的风波,“我跟你说啊,自我一进来,你太太的目光好像就很留意我,这是我作为女人的直觉,回去她若不高兴,大抵你和你的小新娘有戏!”
“你说她嫉妒?”方澍野不敢想。
“我还有资本让人嫉妒吧?”
方澍野点头答应,晚宴中他有意忽略叶星橙,不住地和古珍说笑。
叶星橙冷眼瞧着,那古珍果然如报纸描述,是个知性大美人,眼见自己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方澍野也不知帮衬自己,独独和古珍像一家子似的,叶星橙的心一下便痛了。
叶星橙,你还在长梦不醒吗?
你自己的自尊心丢了,还要将叶家的脸面丢了吗?
伤痛才是一个人进步的阶梯,一个女人的分寸不是唯唯诺诺,而是让自己熠熠生辉。
想通了,也就把那些伤痛丢远了,丢远了,这人也不似来时那般拘谨消极,因为刘彼得的引见,她也很快加入了男人的谈话圈。
大概是平时祖母的指点和市场部工作的锻炼,叶星橙初出茅庐,便能厘清局面,进退有度,让人印象深刻。
她健谈,她灵敏,最令人着迷的是,她没有贵气逼人的架子,也没有商圈女人的假面刻薄,她似一股清风,加上年轻美貌,倒一下成了这晚宴上的夜明珠。
只可惜这富贵门庭,见多了夜明珠,如今这新嫁娘的男人方澍野正和初恋相谈甚欢,不能不让人替她惋惜。
瞧啊,那古珍醉眼凝眸地拥住了方澍野,而方澍野丝毫没在意,任他的初恋抱着,那般体贴,那般扎眼……
叶星橙再怎么强撑,也无法熟视无睹。
范祯莫说对了,方澍野的心上人是古珍!
姑姑说对了,这方澍野真的是那金燕西!
佯装未觉,借口去洗手间的路上,叶星橙却遇到了一黑影。
“星橙,这种无聊的商务晚宴,你也参加?”
“你……你怎么来了?”听出是范祯莫,叶星橙一下子冷了脸。
“我问你呢,我在哪儿出现也是应该的!”
“你倒诚实地很,我有不参加的理由吗?”叶星橙没好气道。
“理由,当然有,不喜欢就不参加,你还有没有自尊心,方澍野这么明目张胆地和古珍勾肩搭背,你还能忍地下去?”
像是被扇了一耳光,“范祯莫,古小姐不过是喝醉了?”
“醉了,酒不醉人人自醉,真看不出,你还是自欺欺人的人!”
“我的事,自己能处理!”
“星橙,你不能,所以我出面帮你,我是你的守护神!”
没理会她的抗拒,范祯莫不怕死地拉了她出去,而二人牵手而出的背影,被一双男人的眼睛所捕捉。
“他是?”
“她爱的人,我说过我和星橙根本走不到一起!”方澍野的梦一下子醒了。
“澍野?”
“我没事,本来也是一场意外的爱情,我可以想通的,我送你!”
范祯莫当起女孩子的守护神时,必是浪漫无比的。
他带叶星橙去了这个城市最高的大厦,那里观景天台上方有望远镜,不少情侣会在这里浪漫约会,不知是否是人杰地灵的缘故,在这个现代化的城市里,竟也能有如此漂亮的满天繁星。
叶星橙是喜欢的,只是没什么心情。
叶星橙是喜欢的,只是陪在身边的人是一个花花公子。
范祯莫的体贴、温和、优雅、风度,不夸张也不过分,这是他炉火纯青的猎爱造诣,一个人将每天的生活演地自己也信了,多少有些无可救药。
叶星橙也在演戏,只是她还没信以为真,方澍野与古珍的热络出位,让她只能沉痛地将心中的暗恋封闭起来,她告诫着自己,女人不要总是心生幻想,才能更好地对待自己。
方澍野和她门不当户不对,年龄各方面都差距很多,而方澍野真的只是方澍野,她也只是那个22岁,心里藏了段苍老的叶星橙。
今天能和叶星橙开车出游,范祯莫十分兴奋。
叶星橙终于对他露了一丝软,这是个好兆头。
一想到今夜他竟和渃星电子方总的新婚夫人在此遥看九天,星下陶醉,范祯莫因心思得逞心里有了不小的满足。
他是范祯莫,除了随父亲在商场披荆斩棘,攻心是他最擅长的。
叶星橙是独特的,可以将他的真实一面挖出来,没有太多负担。
在他所有追逐过的女孩子中,唯有叶星橙让他有所收敛,有所戒慎,他不想用甜言蜜语那套得到她,而丧失了人生的乐趣。
他希望人生中充满来来往往的女人,却不要什么责任和道德心,他善于欣赏女人的美丽,这让他在女人眼中是个谈恋爱的好对象,那些吃了哑巴亏的女孩儿是不敢于他撒野的,而她们吃了哑巴亏后讨好他的样子要多蠢有多蠢,他想到了远去异国的优雅,她稍微聪明了些,懂得分寸,只是两人厮守的时间没多少,他甚至忘了与优雅有过最亲密的时刻。
叶星橙对他的吸引来源于她的美丽,最初的一瞥,那美丽是藏在年轻的脸孔里的,如今她的美丽藏不住了,宛如星光耀眼,从眼睛到鼻子再到那嘴唇,没有一处不让男人的眼睛跳动。
只是叶星橙说她爱上方澍野,让他有些意外。
叶星橙到底是太年轻,偶见英俊男人,难免迷惑,加上一朝出嫁,如旧式女人一样,便认定第一个男人就是这一生最好的选择。
傻瓜,这是个各取所需的世界,男女逐猎是本能的一种。
比起方澍野,他同样的英俊,甚至年轻富有魅力。
男人会花钱不需要被崇拜,可怎么花给女人却是一门学问。
他舍得对女人花钱,舍得满足女人对浪漫和财富的渴望。
她们要鲜花他就送鲜花,不会重样。她们要烛光他不仅花钱买,还会亲自为她们点燃,她们要身穿名牌,涂法国香水,背LV,限量版手机,他亲自挑选,她们想穿礼服当公主,出入酒会,一起拍拖旅行,他给她们最美丽的梦幻……
得与舍当然是有的,他从来没有和女人深情永久的习惯,至于成婚生子,那是骗他老爸的话,不被束缚的时代,怎么会有被束缚的男人?
范祯莫只想有更多的时间去游猎花都,让人生如美酒一般飘香。
他知道叶星橙和优雅是同一类女孩子,什么也不要,想要一种爱情,天荒地老的爱情。
叶星橙是理解自己的处境的,她像一朵带刺的玫瑰,脆弱的很坚强,坚强的很脆弱,而如叶星橙这般人生充满了命运的女孩子,他鲜少遇到,于是对她特别地不同。
他了解女人心,也非常理解叶星橙的心事,她嫁了一个不懂浪漫的蹩脚男人,豪门中的天荒地老,实在是个玩笑。
醒醒吧,小美人。
活在当下,快活,年轻是要快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