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简介】
韩滉(723-787),字太冲,唐京兆长安(今陕西境内)人。宰相韩休之子。历任吏部员外郎(吏部属官,位于郎中之下)、给事中(官名),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以户部侍郎判度支(度支官名,主管天下租赋物产,按岁计所出而支调之)等职。德宗时,历任镇海军节度使(官名,统管一道或数州,军事民政,用人理财,皆得自主)、加检校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江淮转运使(官名,掌粮食、财赋转运事务),封郑国公。终年六十五岁,谥“忠肃”。
韩滉做高官,居重位,却不让增补居第,而且还以此教诫自己的子弟。
不准增建堂屋
【原文】
先君容焉[1],吾等奉之,常恐失坠[2],若摧圮[3],缮之则已,安敢改作以伤俭德?
——节录自《新唐书·韩休传附韩滉传》
【注释】
[1]先君:指已故的父亲,即亡父。
[2]失坠:落下;丧失。
[3]摧圮:即摧毁。
【译文】
亡父容纳、允许的居室,我等一定遵奉之,常恐丧失。如有摧毁,缮修一下就可以了,怎敢随意改作以损伤祖先的俭德呢?
【评析】
韩滉性节俭,平常所穿的是普通衣服和皮衣,用的是寝褥和卧席,而且十年才更换一次;居室简陋,仅风雨。堂屋原先并无左右走廊和廊屋,其弟韩洄略加增补,韩滉见了即令撤除,并且说了上述一番意味深长的话。
韩滉作为封建高级官僚,为了保持祖先的传统俭德,穿普通之衣,用平常之物,居仅风雨之室,而且不许增补堂屋。所有这一切都是难能可贵的,时至今日仍有一定的借鉴和启迪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