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下来的时候没有哭,直到后来护士将我“倒挂金钩”,拍了我的屁股,我才哇哇大哭起来。
所以说,我的名字叫做夏默。
我喜欢的人是我很小的时候认识的。
那次老师带我们去秋游,到了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我被一个人拉走了,我不认识他,他是一个看起来20岁左右的男人,那时我还不懂得什么叫做拐骗,我以为他只是带我去哪儿玩,却没想到他把我绑起来了,我看见旁边有一个小男孩的脑袋冒了出来,我想叫,他对我做了一个“嘘”的手势,我点点头。
他趁着那男人打电话的时间,将我救了出去。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天天给他写信,我不喜欢玩手机,我喜欢写字,所以的字写的很好看,参加过学校的比赛得了一等奖,以至于我后来当了编辑,就是因为我爱写字的原因。
他不经常回我信,但每一封都回的很长,他的字也很好看,听说他一至星期五都要上学,所以我也没有再在他上学的时候给他写过信。
我不上学,因为我的年龄已经超过了上一年级的年龄,那一次秋游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所以我一年级未上满就退学了,妈妈害怕我再出什么事,以至于我再也没有上过学。
以前我是一个很活泼、很开朗的人,可自从那次以后,我变成了一个不爱说话、不爱与人交流的孩子。
小学,初中和高中这三个阶段的课程,我都是自学的,我从小就向往剑桥大学的编辑学,我非常努力,虽然我考上了那里,但是我的英语很差,所以在那一个暑假,我补了两个月的英语,硬是把小学,初中,高中的英语全都补了回来。
可是因为我那个暑假一直在恶补英语,所以他寄给我的20封信我都没有看到,也没有回他。
后来我才看到,原来他这两个月都在找我,我笑了,回了他,告诉他我考上了剑桥大学编辑学。
他:祝福你,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什么?
他:我也考上了。
我:真的?你是哪个系的?
他:编辑。
我:哇!我们又可以见面了!
他:嗯。
我觉得,有缘人就算是隔的再远也会相见的,因为这是他们前世的缘分。
也许我和他这辈子相见,就是我们前世的缘分吧。
可是上了大学,我就再没有见过他,他不知去向,我不知道他在哪个班,也没有去找,给他写信,他也不回。
他失踪了。
我像疯了一样找他,天天心不在焉。
我意识到我是真的爱上他了,但是也不能天天这样吧,我试着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学习上。
所以,我的室友们都认为我是只会学习的机器,根本不食人间烟火。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这么做,只是为了忘记他罢了。
后来毕业了,我很快就回了国,依然没有他的消息。
我一直没有找工作,也没有买房,一直住在妈妈那里。
再后来我就看到了贴在那里的合租告示,我也觉得,不能总是依赖妈妈,毕竟妈妈不能养我一辈子,所以我就给米可打了电话。
在我意料以外的是,竟然在合租的地方见到了我女神——竹桃。
她是我最崇拜的人,白手起家,想到我以后会和她住在一起,我整个人就兴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