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天热,小扇子、小电扇也快卖疯了。
要不是有任务,她一定拉着李英华来摆摊。
摆地摊她很有经验,读大学时,晚上就去摆地摊,一个月的生活费就是这样解决的。
乐子萱拍了几张照,便找了个位置,等候欧东成!
片刻,肩被人轻轻一拍,乐子萱回头探去,急忙起身笑道:“欧先生,你真厉害,这样也能找到!你什么时候来的?”
“哪是我厉害,实在是你很醒目!”
欧东成的脸上绽着淡定的笑容,他一眼就看到她了。
有人说,如果喜欢一个人,眼中就会充满这个人的身影。
这个女孩真的好特别,第一次看到,就让他很好奇。
第二次再碰到她时,居然有种艳遇的心跳。
就在今夜,广场上人流中,他一眼就找到了她。
闲悠地晃着腿,两条小辫子垂于胸前,耸着肩的样子好可爱,别人都像影子一样,黯然失色。
“是啊,我今天特意穿了一套梅红的衣服!”
乐子萱莞尔一笑,这还是第三次见他。
她得矜持一点,免得人家以为她轻佻,或者给点好处就能被诱拐。
跟楚天明那样,那是环境所为。
“不用这么拘束,我又不是没见过你泼辣的样子,一回生二回熟,我们是第三回了。
对了,叫我欧大哥或者东成或者欧东成,千万别叫我欧先生,像是迈入中年的感觉!”
欧东成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镜子后面是一对单凤眼。
弧度优美的唇勾着笑,看上去很随和,很有亲和力。
白色的裤子配蓝色的T恤,腰间别着一个小包,举手投足光芒四射。
走过的女孩子不时朝他瞟,他实在是也很像明星,这气质这气场真不是盖的。
“你今天也好休闲啊!跟前两次见到的不一样!”
乐子萱笑道。
“那是当然,你不会以为我是个古板的人吧!上班的时候,只能穿衬衫,还要打领带。平时,我可是个好动的人!我们进去吧,迟了恐怕挤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