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百草回芽,蛰虫始振,万物复苏。
长安街上仍是一片繁荣昌盛景象。与以往不同的是,姑娘们都迫不及待的换上罗裳裙。在人熙攘攘的街道上挑选胭脂水粉时,还忘不了向来来往往的文人雅客们抛几个媚眼低头掩笑。
长安南街几十余仆人抬起彩礼招摇过市。
百姓们都躇首观望,猜是那家商人提亲还出手这么阔绰。
人群中有一人识得引路的马车,是宋大人府里的。那人惊呼出来,百姓们的谈论声也在街道上四处流窜起来……
“瞧,那不可是宋大人府邸里马车,宋大人,出手可真阔绰。”
“那可不是,宋大人自幼时就天资聪颖。他三岁时就熟读三字经,八岁就能把四书五经倒背如流,十六岁就高中状元,步步高升到今天的尚书。”
“依我看来,宋大人不仅才识好,待人更是谦和有礼。长相更不用说,当之无愧为长安第一美男子。”
“宋大人比那些整天泡在花街柳巷的,纨绔子弟不知道甚过多少倍!”
“这还用说,长安多少女子倾心于他,抢着争着入他怀勒!”
……
车帘被一只匀称修长,指甲色泽饱满健康的手掀起。
车窗内见一年方二十余几左右,墨发拢束,头戴玉冠,一身云衫便袍,衣细花纹,繁而不简。
云鬓如墨,五官如刀刻般精致,令女子见了也失了芳颜。
“常沆,何时可达将军府!”
车内男子的声音有一种特别的磁性,似能盎惑人心。
男子的侍卫常沆听见主子的声音,一秒失神,但又瞬间清明过来,恢复一惯的肃冷。
“大人,还需半柱香时间。”
车内男子眉头一蹙,有些不悦起来。
恰好街道上的女子们,看见放帘子下来时,宋锦书蹙眉的神情。她们都纷纷一脸崇拜爱慕,用手帕遮掩住羞红的脸。
也有不少女子直接惊呼了出来,连蹙眉都这么帅,上天还真是优待他。
站在常沆旁边,车内男子宋锦书的贴身书童团圆。团圆看见南街女子都如此爱慕自家主子,白白圆圆的脸满是神气。
团圆得意的冲常沆笑,“瞧见没,我家主子魅力就是这么强大。”
常沆见怪不怪的环手抱剑,瞥了一眼白白圆圆跟汤圆一样的团圆,什么也没说。
团圆看见常沆,又装作一副高冷“生人勿进”的样子。就故意假装不屑,“哼,铁人,看你也没我家主子帅。”
常沆加快脚步,没领会团圆的话。
……
将军府。
“吁~”车夫勒住了缰绳,车轮停止了咕噜咕噜转。
团圆跑到马车旁,掀起车帘道,“主子,到了。”
马车内,宋锦书缓缓睁开眼,琥珀色的眸子看不出任何波澜。左眼角下的一颗小小的红痣,媚惑人心。
宋锦书弓首身子,下了马车。
一旁,常沆禀道,“一切都已准备好。”
宋锦书抬眸,望着将军府紧闭的大门。红漆经过无数春夏秋冬,有些剥落,倒是显得有几分沧桑感。门口倒也无一尘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