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往往会会看到她的优点,她的美好,从不去发掘她的缺点。喜欢上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她的视野外观察,你的心会为她牵绊,一颦一笑,都在你的眼里。突然,她回过头来,幽怨的看着你,而你正聚精会神的看着她,四只眼睛双双相对,那一刻,如同晚秋娇阳下酣睡的你,突然听到一声巨雷。“扑通扑通”先是胸前强烈的震动,继而转为耳朵里响彻的声音,最后持久回荡在脑海里。刹那,各自收回视野,那眼神里所包含的双方都明白,却又各自有所不明白。初恋总是让人妄加猜测。
她是三年级转入牛娃所在的这个学校的,开学的第一堂课,牛娃就发现了坐在第一排的她,而牛娃在第五排,其实教室一共也就六排,一个班只有36个人,最多有达到44人的。座位是左中右各两列,牛娃在中间面向黑板的左边的第五排,而她正在牛娃的正前方第一排。
第一次牛娃只看到了她的背影,她穿着洁白的衬衣,扎着高高的马尾辫,头发自然、柔软、滑润、飘逸,走路的时候,马尾辫左右摇摆,像一个荡秋千的小姑娘,格外吸引人。然而,班上的其她同学,好像是老娘急着从被窝里拉出来,没有经过梳理就来到学校那般模样,几个打扮得干净的女生,虽然干净整洁,却没有她那样雪白的衬衣,也没有她那样柔软,滑润的头发。然而,牛娃的右边,正是必真,必真是一个没有母亲,由一个半瞎的奶奶照顾的女生,与她一比较,如同雪与煤,必真的头发凌乱不堪,从没梳洗过一样,老师常比喻她的头发就像一个鸡窝,还生着许多虱子;脸就像是钻过灶孔一样,黑的只剩下眼睛瞳孔旁那一点是白色;衣服总是拖到了膝盖,而且红色衣服胸膛那一块被油渍和污垢浸染成纯黑色;衣服和裤子也是遍身缝补;一双3539的胶鞋大拇指哪儿已经露出了洞,后跟也开了一道大的口。行走时,就像一块大的墩布缓慢的移动,还伴随着“叭啦、叭啦……”的破鞋的声音。
牛娃没有她那样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外表,但也不像必真那样凌乱不堪。牛娃的短袖短裤基本是五天一换的,一共也就两套,他也穿着3539的胶鞋,但是没有穿洞,也没有裂口,只是牛娃身上的泥巴似乎永远甩不掉,他几乎每天都会在放学回家经过的小水沟里捉泥鳅,有时候,因为泥鳅和小阳等人打架——按到水坑里,脸上,嘴上,鼻子上沾满了泥,衣服裤子全被泥水浸湿,鞋里装满了泥水。
终于,牛娃在同学口中得知她叫高晓花,她爸爸以前是县里的一位官员,她以前就在县里读书,现在回到乡下,她的爸爸听说牛娃的老师教书好,就把她送到这儿。牛娃觉得她像是仙女,是班里所有女生无法比及的。因为她去过县城,还在县城读过书,而牛娃这么大就去过一次镇上。她长得水灵灵的,那么漂亮的脸蛋,简直就是一个小仙女,她有一头柔顺,滑润,微金黄的头发,弯弯的柳眉,大大的眼睛,清澈明亮的瞳孔,俊秀的鼻子,薄如玫瑰花瓣的嘴唇。她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美妙而富有节奏,她那长长的睫毛随着眼睛的闭合,是那么的有节奏,她那玫瑰花瓣的小嘴总是能发出稚嫩、清脆、悦耳的声音,牛娃喜欢她,全班的男生都喜欢她。
一次,老师发完作文本,留下了一本作为示范朗读,全班同学躁动,都想知道是谁的,牛娃也想知道,他又看着她的背影,发现她的双耳通红,便明白了。然而,高晓花不止作文写的好,所有科目都很好,虽然只有语文数学两科。牛娃语文好,数学却烂透了,因为他十分讨厌这些阿拉伯数字的变换。牛娃思想活跃,花花草草,小鸡小鸟都可以成为他语文作文的主角。可是他买不起作文书,阅读量很少,写不出什么优美的句子,而高晓花,书包里除了两本课本和作业本,还有两本作文书,一本漫画书和一本字帖,下课后,许多男女生都围着她。
牛娃感觉到和她的差距,不愿主动接触她,只是望着她的身影。牛娃觉得自己应该努力学习,不能落于她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