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转了一圈又一圈,又把我带回了原地.那年我12岁,他也12岁。他戴着一条非主流的项链,翘着二郎腿,嚼着泡泡糖,拿着一本娱乐杂志斜靠在椅子上,哼着张雨生的《大海》。我扎着两条小辫子,抱着一摞书,站在他身边。那时的我个头不高,话也很少,胆子也小,一条毛毛虫足以把我吓得躲到桌子下。失态的我,往往惹的其他同学捧腹大笑,而停靠在我身边的这位,就是凶手。我的少年生活,也因为他,变得绚丽多彩,有滋有味。那是孩提时为数不多的却又经常怀念的日子,有时,甚至是在梦里,都梦到自己回到了过去,回到了12岁。如今,时光晃了一圈又一圈,我还是回到了现在。现在我21岁了,他也21岁了。他买了蛋糕,卤味还有我最近迷恋上的蜂蜜柠檬茶。我们席地而坐,看着远处跑步的男孩,默默发呆。
“林森给我打电话了。”他说。
9月的浪尖上,林森要去北京读大学了。南北相隔,我还是有点伤心。可是,没有谁会是和你永远在一起的,不是吗?电话里,我哭了。我以为,她会选择这里,因为刘承志。可是,她没有。北京有她的梦,她的想,她一直的渴望。
“你要照顾好自己,到了给我报个平安。”
“知道了,你也是,好好保护自己,有空了,我会回来看你的。”
我以为,永远的朋友,永远的闺蜜,永远的无话不谈,无事不说。我以为,永远可以毫无保留。可我们还是,自我的保留了。她去了新的地方,就会有新的朋友,新的生活。千里之外的我,在怎么的关怀在意,也抵不过万事都陪在身边来的及时。我也是,除了她,也有了新的朋友。倘若可以,就不要远离,来之不易的感情需要相互的磨合,爱情是这样,友情也如此。
“别杵着了。”刘承志说着,顶了一下我脑袋,“又长大了一岁,有什么心愿?”
以前总想快快长大,然后离开。长大了,发现,还是以前好,最起码没有那么多的烦恼。可人,总归要长大,就这样长大。
我说,“希望我们学业有成,工作顺心。”
他咧着嘴巴傻笑,透过,泛白的灯光,我看到了我们的30岁。各自成家,各负所责。
“怎么又哭了?”他说着,拿了纸巾,然后一本正经的说,“咕咚,生日快乐,这是礼物,林森托我转交给你的。”
红色手套,红色围巾,还有红色帽子。这是要让我做花仙子吗?就算他忘了,还有他们。
我抹点眼泪,拿起柠檬茶,美美的喝了一口。倘若我在不开心,刘承志,恐怕会难受吧。他在我心里就像一颗定心丸,比家人还家人。我希望,我们就这样,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