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两大箩筐稻苗,仅靠乔叟和李罗两人插秧,而且李罗的劳动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想要在一天内插完所有的稻苗,时间非常紧迫,乔叟必须争分夺秒地干,才能按时插完稻苗。
乔叟告诉李罗,从神庙领来的稻苗,必须在当天移栽到水田里,否则稻苗的生命力会快速流失,以后结的稻穗会非常少。所以,为了保证一整年的收成,即使再懒惰的农神信徒,在插秧这天也必须拼命干活。
尽管时间紧迫,乔叟还是先将之前谷祭司放入箩筐的宝米幼苗小心翼翼地挑了出来,李罗很好奇乔叟是怎么从一箩筐一模一样的稻苗中把宝米幼苗挑出来的,反正他是看不出两者之间的区别。
谷祭司曾嘱咐乔叟不要让别人发现宝米幼苗,所以李罗很好奇乔叟要把宝米幼苗种在哪里。只见乔叟卷起裤管,捧着宝贝一样的宝米幼苗走到了水田中间,把六株宝米幼苗分散地种在了水田的中间。
李罗好奇道:“爷爷,这样别人不会发现吗?”
乔叟小心地把最后一株宝米幼苗插进了淤泥里,才松了一口气,说道:“宝米和普通水稻长得差不多,我把这六株宝米混杂在水稻里,只要不是有心人走进水田中间仔细查看,是发现不了的。”
帮宝米幼苗安好家之后,乔叟才算放下了心中的石头,没办法,别看这六株宝米数量很少,其价值还远在这两箩筐水稻之上。要知道,等以后收获了宝米,拿到外面卖的时候,这宝米可是按粒来卖的,每一粒都非常珍贵。
乔叟一只手是残疾,力气虽然很大,可干起农活来终究有些不便,粗笨活还好,像插秧这种精细活就麻烦了。他只能用一只手插秧,如果没有人帮忙的话,他就得把稻苗放在田里,拿一株插一株,效率很低。好在还有李罗,李罗插秧技术不怎么样,拿拿稻苗这么简单的工作还是能够胜任的,于是李罗索性老老实实地当起了乔叟的右手,专门负责给乔叟递送稻苗。
只见几间破旧的小木屋周围,围绕着六块正方形的巨大水田,宽阔的水田中,只有两个单薄的身影,半卷着裤腿,踩在浅浅的水田里,淤泥堪堪没过了两人的脚踝,积水则不到小腿肚子,这样的水田是水稻最喜欢的生长环境。在水田围绕的高处空地上,一棵高大的枣树下面,拴着一头毛茸茸的小狼崽,小狼崽躲在树荫下,慵懒地趴在地上,两条前腿叠在一起,舒服地枕着下巴。小狼会时而抬起头,瞧瞧农田里干活的两个身影,有时还会嚎一嗓子,清脆的嚎叫给这副宁静的画卷增添了一份生机。
缺了一只手的老人弯着腰,倒退着把稻苗插进淤泥中,旁边的男孩抱着一大捆稻苗,站在老人边上。老人插好一株稻苗,就倒退一步,头也不抬,从男孩那里接过一株稻苗,快速插进水田里。男孩工作非常轻松,左手抱着一捆稻苗,右手拿着一株,等老人插好一株稻苗后退一步,男孩也跟着走一步,看老人把手伸过来,就把一株稻苗放入老人手中。爷孙俩配合默契,效率竟比两人分开插秧要高得多。
只见原本空空如也的水田上,慢慢出现了一排排绿色的稻苗,稻苗与稻苗之间的距离恰到好处,几乎一模一样,排列地无比整齐,老人单凭感觉,就把稻苗插得几乎成了一条直线。
把一块水田都插满了稻苗之后,爷孙俩才休息了片刻,青翠欲滴的稻苗来到了一片新家,每一株都站的非常挺立,看上去对新家的环境非常满意,风一吹,柔弱的稻苗迎风招展,原本十分单调的水田突然变得生气勃**来。
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看着这些亲手种下的小生命,李罗突然感到了一种充实和喜悦,疲惫感一扫而空,李罗笑着对乔叟说:“爷爷,让我们把另外五块水田都种满稻苗吧!”
“你累不累?”
“不累!”
“哈哈,乖孙子,好样的,那我们抓紧时间吧,等种完了稻苗,爷爷烤肉给你吃!”
“肉上不要放酸角。”
“不放酸角不好吃。”
“那我不要吃了。”
“行行行,不放酸角行了吧,臭小子!”
“耶,太棒咯,晚上吃烤肉。”
或许是因为食物的诱惑,又或是别的什么原因,李罗浑身充满了干劲,虽然前世从没干过农活,可是第一次干农活,李罗却觉得非常有意思。干农活的时候,李罗感觉仿佛洗去了浮躁,内心充满了平静和喜悦,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也许,李罗生来就属于农田,只不过前世不小心掉入了都市的泥潭中,老天让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便是为了补偿他前世迷茫了十多年的青春。
说来奇怪,爷孙俩沉浸在插秧之中,竟浑然不觉时间的流逝,连中饭都没有吃,腹中却丝毫没有感到饥饿。不知不觉,火红的太阳从天穹的东方,缓缓移动到了西面,太阳的热度在渐渐退去,白天即将谢幕,夜晚即将来临。
小木屋周围六块水田里,已经整整齐齐地插满了稻苗,小屋四周原本给人的感觉非常空旷,有些冷清。可是种满稻苗之后,一下子就显得热闹了许多。
乔叟活动了一下酸痛不已的腰腿,脸上却笑得很开心,很淳朴,在他心目中,插秧是一件天大的事情,能顺顺利利地插完稻苗,这就是一种幸福,尤其当老人想到这么多稻苗中,还隐藏着六株珍贵的宝米的时候,老人脸上笑得就更加开心了。
等宝米收获之后,他一粒都不会卖,每天早上煮一碗鲜美的宝米肉粥,给自己的宝贝孙子好好补补身子。孙子的身子还是太单薄了一些啊,有了宝米补身子,孙子的身体一定能更健壮一些,力气也能更大一些吧!一想到以后的好日子,老人脸上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
李罗没那么累,但也学着乔叟的样子,伸展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他望着这一大片稻田,心头涌起了一股成就感,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这是他第一次干农活的劳动成果,虽然其中大部分的功劳都要归于乔叟,但他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也许等他再长大几岁,就能独立种完这一大片水田了吧,到时候就不用再劳累年岁已大的爷爷了。
“真美啊!”这一大片稻田,虽然简单,但李罗觉得其中的景致,远胜他前世见过的任何一处旅游景点,或许等秋天稻谷成熟变黄的时候,这一大片稻田会变得更加美丽吧!
“走,小李,打水洗洗身子,咱们就开始烤肉。”
“好嘞,”李罗像个真正的孩子一样,露出了兴奋天真的笑容,也许在乔叟面前,他本就是个孩子,他前世见过的世面,经历过的风雨,在这一刻,渐渐变成了碎片,消散成了飞灰,被干净清新的晚风一吹,散了。
夜晚,一弯白玉般的月亮高高挂在天空东南角上,漫天的繁星不停地闪烁着光芒,巨大的天幕干净得仿佛最纯净的水晶,没有丝毫杂质。
多少年没有见过这么干净的天空了啊,李罗暗自感慨,今夜,乔叟在屋外生起了一堆篝火,旁边摆着一大锅切得薄薄的肉片,肉片已经撒上盐,揉搓过了一遍,咸味已经渗透进了肉中,只要用竹筷夹起一片肉,放在火上稍微烤一下,肉片就烤熟了。伴着喷香的白米饭在口中慢慢咀嚼,米饭香混杂着烤肉香,席卷了每一颗味蕾,简单的咸鲜味道,却让李罗吃出了满满的幸福感觉。
李罗看着满天闪烁的繁星,吃着简单喷香的晚饭,忽然想起了他前世小的时候,那是一个夏夜,一家人吃好晚饭,在阳台地上铺上一张竹席,李罗家在农村,阳台很大,抬头就是天空。李罗的父亲会躺在竹席中间抽烟,他母亲则坐在边上,手里做着简单的针线,李罗最喜欢枕着父亲的手臂,伸脚打扰母亲做针线。一家人聊着家常,其乐融融。
那个时候,天空也是那么干净,繁星点点。晚风也是那么凉爽,吹去人心中最后一丝燥热。身边也陪伴着家人,随意聊着家常,简单而又温馨。
李罗微微一笑,这次他的内心很平静,没有想要流泪,他又夹起一片肉片,放在火上烤了一会儿,正要放入口中,旁边的大猛冲着他嚎了一声,吐着舌头,一脸渴望地看着他。
李罗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把烤好的肉片扔给了大猛,大猛舌头一卷,一口就吞了下去,尝到了美味的大猛兴奋地甩了甩小尾巴,犹自不满足,继续用渴望的目光看着李罗。
李罗又丢了一块烤肉给大猛,看的乔叟心疼不已,忙说道:“小李,少给大猛吃点儿,这可是上好的牛肉,我特地弄来给你补身子的。”
李罗笑道:“知道了爷爷,您也吃啊,我可吃不了这么多肉。”
大猛好像听懂了乔叟的话,冲乔叟不满地叫唤了两声,逗得爷孙俩大笑不止,乔叟夹起一块生肉,扔给了大猛,笑骂道:“你这头蠢狼,给你吃的那么好,以后要是不给我长得壮壮实实的,我就把你杀了吃了。”
大猛吃了生肉,大概是觉得比熟肉还好吃,比刚才还兴奋地叫了一声,像是在回答乔叟的话一样。
李罗往村子的方向看了看,今天看来有不少人家都像他家一样,插秧插到了晚上,原本寂静的村庄今夜却燃起了许多篝火,从吹来的晚风中,好像隐隐约约能够听到许许多多的欢声笑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