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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有趣的小姑娘,有趣的东西

出了餐厅,气冲冲走了快一百米,夏千迪这才感觉到还赤裸着的左脚穿着鞋有些不舒服,刚刚就顾着气急败坏了,忘了把被马经理脱掉的袜子抢回来。想起马经理一脸陶醉伸出舌头的模样,她就忍不住反胃。“真是倒霉,怎么会遇上这么个变态!”

跟刚刚空调包间里的舒适相比,外面显得又闷又热。才走了这么一会儿,夏千迪已经开始冒汗了。坐在路灯下的石阶上,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街上还有些许行人,不过估计没有一个人跟她似的,刚刚才从一个四十多岁看着道貌岸然的“舔脚控”那里逃出来,又气愤又委屈,还找不到人诉说。

“还说什么只喜欢你的脚,不喜欢你的人,这个死变态!死变态!!死变态!!!”她坐在那里揉了揉脚,左脚踝有点疼,估计是刚刚踹那变态的马经理时用力大了。

今天可真倒霉,她边揉边想,本来以为得了八百块意外之喜,没想到先是当场碰上了男朋友跟别的女孩子在一起,那梅莎尚且不说,秦朔居然当她面跟自己说那些话,然后又被那个恶心的马经理给……给亲了脚,最后连那钱都扔回去了,刚才的打车费也没来得及报,这不是等于扔水里了!真是,倒霉的事怎么一件跟着一件啊!

她想起母亲白天说的那句“你以为这天上掉的馅饼这么好吃啊,小心磕牙”,心里说不出是想哭还是想笑,总之,现在自己的牙是真的给磕了,而且磕掉了都不知道上哪儿去补!

她想起了秦朔,想起了梅莎,想起了刚才的马经理,还有他们那些刺耳的话,忽然悲从中来,坐在石阶上抱着胳膊呜呜地放声痛哭。

哭到最后脸都有点肿了,夏千迪才停住。她其实是个很单纯的姑娘,爱哭也爱笑,现在哭过了,心里的难受就少了几分。有什么事哭出来总比憋在心里强。

算了,回家去。夏千迪抹抹脸,把鞋套回光着的左脚上,站起身来朝公交车站走去。回家的车站在马路对面,得过一个人行天桥。上了天桥,夏千迪看见一个人坐在天桥上,那人是个老太太,头发花白,看着年纪不轻了,脸上有深深的皱纹。她面前铺了一块黑布,上面放着些手镯、手链等小首饰。

怎么这么晚还摆摊呢?夏千迪心想,估计这会儿已经没什么人光顾了吧,这老太太现在都还不回家,还在摆摊,实在有些可怜。

夏千迪正要走过去的时候,忽然被那块黑布边上的一串项链吸引住了。那串项链材质有点发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不过中间吊着一个蓝色的石头,在夜色中闪着淡淡的幽光,倒显得跟旁边那些不起眼的首饰有些不一样。

“这项链上的蓝玻璃还挺好看的。”夏千迪心里说。她忽然动了恻隐之心,问那老太太:“请问这个多少钱?”老太太看看东西,伸出两个手指头。

“二百?”夏千迪觉得有点贵,正要把项链放回去,老太开口了:“对有缘人,做有缘事,二十块钱。”

夏千迪一愣,也没多想就掏了二十块钱出来递过去,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对那老太太说:“奶奶,您也早点收摊回家吧,现在都这么晚了。”老太太接过钱,看了她一眼,“嗯嗯”地点头,说:“马上就走,马上就走。”

夏千迪走下天桥,又到了车站,回头看看,那老太太还坐在那里。她心里想,自己虽然受了委屈,但是好歹还能回家,这个老太太这么晚还在外面,也不知道是有家不能回呢,还是家里没有亲人,跟她相比,自己还是挺幸福的。

回到家的时候,父母都已经睡了。听见外面的动静,妈妈问了一句:“千迪吗?”她应了一声。爸爸嘟囔了一句什么,妈妈又问:“要吃东西吗?”

千迪立即想起刚才马经理的模样,胃部一阵不适:“不要了,我马上睡了。”

洗了个澡,回到自己的房间,夏千迪把空调打开,清凉的感觉并没有驱散她心头的烦闷,以前的这个时候,她多半正跟秦朔电话里卿卿我我,可是现在……她愤愤地想,那梅莎哪点比我好啊?

夏千迪脑海里飘出梅莎穿着白纱裙那妖娆的样子,而镜子里的自己,细嫩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但是不得不承认,梅莎比自己耀眼太多了。秦朔曾说自己就像淡雅的兰花,那么梅莎就像艳丽的牡丹,这年头谁不喜欢艳丽的牡丹呢?连那个相恋了两年的人,现在不也弃兰花而去,选择了牡丹吗?

眼窝霎的又模糊了。

不行,不能这样。夏千迪心底有个声音倔强地说:只有在珍惜自己的人面前,眼泪才有意义。

她的手一动,从兜里拿出了那串二十块钱买的项链。项链上那个蓝色吊坠在灯光下闪着幽幽的光彩,像极了一滴眼泪,看着很是特别。见链身有些暗淡,夏千迪拿布沾水擦了擦,很快一股淡淡的光芒显露出来。

夏千迪有些意外,仔细把整条项链擦拭干净,忍不住惊讶地“啊”了一声。这条项链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做的,刻着细致而古朴的花纹,闪着淡淡的银色光芒,其间缀着很多蓝色的小石头,跟那个泪滴状的链坠质地完全一样,在拭去尘垢后不仅显得格外耀眼,那些花纹和雕饰还使它增添了几分神秘的味道。

夏千迪把项链拿到眼前仔细端详,边看边觉得意外,这项链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东西,怎么会出现在那样一个地摊上?

这时候忽然觉得鼻子一痒,“啊嚏”,“啊嚏”,夏千迪重重打了两个喷嚏。她也没在意,揉了揉鼻子,继续去看那项链,突然间一滴鲜红的液体掉下来,正好落在项链中间那个链坠上。

夏千迪吓了一跳,一摸鼻子,手上也是殷红的一片,还有几滴又滴了下来。“啊,流鼻血了!”她连忙扔下项链,跑到洗手间,拿起湿毛巾手忙脚乱地去擦。

“好端端的怎么会流起鼻血?难道一件两件倒霉事还不够,这还没完没了了!”夏千迪虽然外表看着单薄柔弱,但骨子里却不是那种娇滴滴的女生,否则今天也干不出饼扣夺爱女和脚踹变态男这种事情,接二连三的事情终于激起了她心里那根坚韧的神经。

“警告你!”她瞪着镜子里的自己,“今天这些事儿都是狗屁,别以为我会害怕,哼,分手就分手,这样靠不住的男人要来干吗,总有一天他会后悔的!”

擦干净脸,换了件衣服,又把项链上残留的血迹清洗干净,夏千迪很快就睡着了。

午夜刚过,本来黑暗笼罩着的房间里,忽然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开始很微弱,后来逐渐亮了起来,化成一片淡蓝色光晕——夏千迪还在熟睡中,自然不会注意到,发光的正是那条她刚刚从地摊上买来的奇怪项链,而蓝色光晕的源头就是项链上那颗泪滴状的链坠。

渐渐的,那原本像深蓝色宝石一样的链坠变得晶莹剔透起来,里面似乎有一团小小的光芒在跳动,并且越来越亮,最后忽地蓝芒一闪,屋子里又恢复了先前的黑暗,闹钟在滴答滴答地走,床上的女孩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一切似乎都没什么变化。

“嗯……”忽然间,一句轻轻的呓语从链坠那边传出来,那声音似虚似幻,却又无比动听,“我,又醒过来了吗?”

第二天清早吃早饭的时候,夏千迪的心情好了一点,至少接二连三碰见烦心事的已经是昨天了。她穿了件淡蓝色碎花衬衣,昨天晚上买的那条项链正挂在脖子上,跟衣服搭配得很好。

“昨天怎么忽然跑回家了?”爸爸递了一片面包给她。千迪支吾了两句,搪塞了过去,倒是妈妈一眼发现女儿有些不对:“你怎么了?”还没等她说话,妈妈忽然又睁大眼睛:“好漂亮的项链,是秦朔送给你的吧?”

千迪又好气又好笑:“什么啊,我自己买的。”她摸摸脖子,自己也觉得很满意,不过听到秦朔的名字,又有点不舒服。秦朔是她的初恋,这两年千迪有时候会把他带回家吃顿饭,父母对这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英俊男孩还是比较满意的,否则母亲也不会连秦朔找工作的事情都给考虑到,只是现在……

夏千迪三下两下吃完早餐,说:“好了,我去学校了。”出门前她想起什么,回头对母亲说:“对了,妈,秦朔工作那事不用考虑了,他有自己的打算。”

妈妈听了有点奇怪:“上次来不是还说现在的工作不好找吗?他准备去哪儿上班干什么的解不解决户口有没有公积金每个月工资大概是多少……”

晕倒!千迪连忙逃也似的奔出了家门。

本来这会儿应该是去实习公司上班的时间,不过现在也用不着了。千迪想起昨天马经理的丑态,鸡皮疙瘩蹭地再度冒起。

背着包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以往那些衣服店、甜品店都会让她流连忘返,但是今天她却一点兴趣都没有。倒是街角橱窗上那个灯箱让她停住脚步看了一会儿,上面写着一句话——

结束是另一个开始。

结束是另一个开始?开始什么呢?夏千迪想了想,没想明白。

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公园,日头已经高了,不过并不像昨天那样闷热,树荫下依然非常凉爽。夏千迪就在一棵大榕树下,戴着耳机,一边听着iPod(注:音乐播放器)里的歌,一边看小说。

听歌是除了以前的秦朔之外,夏千迪最迷恋的事情。她都记不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爱好的,初中或者更早,她就已经在听各种各样的流行歌曲了。她不像有的女孩子,只喜欢某个长相英俊的男歌星,或者某个花容月貌的女歌手,她只喜欢听好听的歌曲,无论是大陆的、港台的、男生的、女生的、过去的、现在的,只要好听,她就喜欢。

上了外语学院后,她又开始喜欢上了外文歌,现在那个60G的iPod里,存了上万首歌曲,都是她自己喜欢的,只要有时间,就会不断地听。

不仅如此,对于音乐夏千迪还有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凡是她听过的歌,哪怕只有一遍,也会记得那旋律,歌词更是不在话下,那iPod里的歌曲,几乎每一首歌的歌词,夏千迪都能不假思索地说出来。

对大部分人来说,歌听得多了,自然也会唱。夏千迪虽然也很喜欢唱歌,不过她对自己的歌喉并没有什么信心,只是在私底下自己唱,从来没有唱给别人听过,连秦朔都没有,他只知道她喜欢音乐,喜欢流行歌曲,却从来没听她开口唱过歌。

说实话,每当看到同龄人在KTV里尽情地唱歌,夏千迪就会觉得有些心动。她平常看着胆子也不小,可唯独在唱歌这件事情上没什么胆量,明明那么喜欢却也不敢唱给别人听。她总幻想,如果有这么一天,自己也能拿起话筒唱歌,不知道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场景。这个事儿一想起来就让她心跳加速。

十一点钟的时候,就算在树荫下也不觉得阴凉了,夏千迪决定回学校去。本来这一学期基本都是实习,班上大部分人都出去了,一个宿舍的姐妹除了准备考研的云芳,其他人白天基本看不到,不过现在除了学校,她也实在不知道该到哪儿去。

回到学校里,正是上午下课的时候,一群群的学生从教室出来往食堂走。要是以前,这正是她跟秦朔一起去打饭的时候,不过现在就只有她一个人了……回到熟悉的校园,夏千迪忽然走了一下神,随即告诉自己,怎么又想起他了!这样不知道珍惜的人,以后碰见就当他是空气,根本不搭理他!

这话刚说完,一抬头,夏千迪就看见两个人跟两块粘在一起的牛皮糖一样晃荡过来了,正是秦朔和梅莎。

真是冤家路窄!

其实没法不看见,梅莎实在是太打眼了——今天她穿了一件藕荷色的紧身短裙,把窈窕性感的曲线勾勒得分外明显,尤其是丰满胸脯上那道明显可视的乳沟,看着跟马里亚纳海沟一样深不可测;两条雪白的大腿大半露在外面,就像两条明晃晃的白色奶酪,不住地吸引着周围人的目光。

这样的装扮在外面都算得上引人注目了,更不用说在学校里。

更让人侧目的是,秦朔手里拿着两个饭盒,应该是他和梅莎的午饭,而梅莎空着手,半个身子都吊在秦朔胳膊上,说话的时候几乎要跟他脸贴脸,亲昵得简直像一块在太阳下晒化了的糖,丝毫不在意别人的异样眼光,不,何止是不在意,简直还有点享受呢!

要是夏千迪,打死也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有这样的举动。她皱皱眉,假装没看见,自顾自地往前走。

那边梅莎却一眼瞥见了夏千迪,眼里顿时流露出明显的敌意,脸上却还是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跟秦朔贴得更紧了,两人就跟无缝焊接的两块钢板一样,透着股炫耀的味道。而秦朔直到走近了,才发现迎面而来的夏千迪,身子稍微紧了一下,梅莎立即感觉到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夏千迪目不斜视地走过去。同样是这副场景,虽然才过了一天,但是她心里的感觉已经有些不一样了。

倒是梅莎,明显还记着昨天的事儿,就在与夏千迪擦肩而过的时候,忍不住哼了一声,声音不大不小地说:“真是土到家了!”她旁边的秦朔听得清清楚楚,表情停顿了一下,却没有任何反应。

夏千迪本来已经平复下去的心情,又像被投进了一块石头,漾起了一阵波纹。忍,还是不忍?她深吸一口气,忍她娘个头!

她猛地一转身,盯着梅莎不屑地说:“不要脸!”

“你!”梅莎没想到夏千迪回击得如此犀利,气得脸都红了,“你说谁不要脸?你说谁不要脸?!”夏千迪盯着她:“谁抢别人男朋友,谁就不要脸!”

梅莎脸色本来已经很难看,忽然间笑了起来:“抢?你问问他是谁主动追的谁!我可不会跟某些人一样,心急火燎地倒追男生。他说他一直喜欢听我唱歌,暗恋我好久了。是吧?”最后两个字是对秦朔说的,弄得后者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夏千迪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话都不敢说的秦朔,心头一酸,这……这还是当初牵着自己的手,在草坪上散步,像春天阳光般温暖的英俊男孩儿吗,怎么看起来如此遥远而陌生?

梅莎见夏千迪没说话,有几分得意地扭了一下小蛮腰:“也不知道是谁那么老土,恋爱谈了两年,连接吻都不怎么会!”

夏千迪的脸刷地红了,嘴都气得直哆嗦——又是秦朔!你大爷的!就算你觉得两人不合适,就算你移情别恋,也没必要把这么私密的事情告诉别人吧!而且还是梅莎这样的人!过去的两年对你来说,难道就没有一点点值得留恋的东西?这世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贱男!

夏千迪目光冰冷地看着秦朔,心头原本还残留的对过去的留恋,瞬间就像冰雪一样消融掉。

秦朔一脸尴尬,都没敢看夏千迪,生拉硬拽地把梅莎给拉走了。

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宿舍和家里都仔细收拾了一遍,把所有跟秦朔有关的东西统统都扔进了垃圾桶,尽管这些小物件每个都有段回忆,不过现在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结束就是另一个开始。她忽然想起那个灯箱上的话,真的结束了,可是另一个开始在哪儿呢?

这天晚上,夏千迪又戴着耳机听iPod里的歌,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放在枕头边上的那条项链忽然又亮了一下,一道道淡蓝色光晕从那泪滴状链坠中蔓延开来,紧接着蓝光一闪,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出现在屋子里。这个人影身形曼妙,似乎是个妙龄女子。

那个人影微微俯下身,看了看睡梦中的夏千迪,忍不住抿嘴,绽出一个美若桃李的笑容:“真是个有趣的小姑娘。”

夏千迪在梦中发出了一声呓语,翻了个身,本来塞在耳朵里的耳机掉在了枕头上,传出了轻轻的音乐声。

那个人影“咦”了一声,轻轻凑过去,听着耳机里传出的声音,越听越入神,半天才抬起头,朝四周打量了一番,最后目光还是落在了那个iPod和那个白色耳机上,又忍不住笑了:“真是个有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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