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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违法犯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3)

祁某是一个山东农民。老家所处的村已经被市里划为开发区,绝大部分耕地已经被市里征用。市里征地时是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村里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村民根本不知详情。请问:如果在征地过程中村委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祁某等村民应当到什么部门进行投诉?

指点迷津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村委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祁某等村民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检举和控告。

法条链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释义》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471.这种销售方法是非法传销吗?

社会热点

最近有朋友向陈某推荐一种化妆品,并称购买产品可成为公司会员,买1套398元是一级会员,买5套1990元是二级会员,而三级会员要买12套即4770元。成为会员后介绍别人购买可以拿到提成,而且不同级别的会员拿的提成也不一样。如果陈某介绍的人再去介绍别人购买,陈某也可以再提成。虽然这种产品用起来很舒服,但是陈某觉得这种销售方法有点问题。请问:这属于非法传销吗?

指点迷津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因此,这种行为属于非法传销。对于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472.他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社会热点

孟某与前男友分手后,其前男友一直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恐吓孟某,并私自拿出孟某在医院的流产病历单,四处散发张贴。他还用极其侮辱性的短信发给孟某的同事和朋友,给孟某造成了极大的名誉损害。他以给钱就息事宁人为由先后从孟某这里敲诈走了2万元人民币。他在网上以孟某单位、家里的电话为名,虚发招聘、交友等一系列假信息,给孟某家人、单位造成极坏的影响,使孟某及孟某的家人精神及身体受到严重影响与伤害。请问:他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指点迷津

孟某前男友的行为涉嫌侮辱罪和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还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为:(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对于孟某前男友的行为,孟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敲诈勒索行为,孟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73.该行为构成爆炸罪吗?

社会热点

李某靠手工打石子维持生计。张某购置了一台碎石机,从事出售碎石业务,因质量好,使李某的生意大受影响。李某决定破坏张某的碎石机。一天凌晨,李某在张某的碎石机下放置了2公斤炸药,点燃后逃离现场,致使张某的碎石机被炸毁。此路段附近2公里以内没有任何建筑物,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请问:李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吗?

指点迷津

李某以打击对手为目的,故意毁坏对手的设备,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虽然李某实施了爆炸行为,但爆炸发生在凌晨,没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应构成爆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74.饭店老板侵占遗忘物的行为违法吗?

社会热点

2010年2月,罗先生和几个朋友在某饭店吃饭,吃完饭后忘记拿自己的手提包便走了。包里装有现金、信用卡等贵重物品。罗先生刚到家就想起没拿手提包,立即返回饭店,发现手提包已经不见了。后来得知饭店服务人员在清理餐桌时发现手提包后,就交给了饭店老板。待罗先生向饭店老板索要时,老板坚持说没有看见过他的手提包,并说可能是被后一拨吃饭的客人拿走了。请问:该饭店老板的行为违法吗?

指点迷津

该饭店老板作为饭店负责人,对顾客遗忘在饭店的财物,应当负有保管的义务。该手提包对于权利人而言显然是遗忘物,其主动找到饭店老板后,饭店老板拒不交出,数额较大的就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475.对室外陈列的艺术品录像并用于广告宣传,是否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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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时代广场上陈列着不少的美术或者雕塑等作品,都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某日,沈某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这些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还有很多商家,在对这些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后,将它们用于广告宣传,那么沈某和商家的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呢?

指点迷津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描摹、绘画、摄影、录像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经过作者的同意,也不需要支付报酬。但是如果对这些作品描摹、绘画、摄影、录像后,将其用于广告宣传,有着明显的营利性目的,已经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展览权等。因此,在本案中,沈某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但是商家的行为则构成侵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476.结过婚未领结婚证,再结婚构成重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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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尚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感情日渐深厚,本想年底回家结婚。但是,女孩突然告诉尚先生,2005年她在老家与李某结过婚,而且有一个2岁的孩子,但是没有领结婚证。请问:如果尚先生和她结婚会构成重婚罪吗?

指点迷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因此,2005年她虽然与李某结婚,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尚先生与她登记结婚不构成重婚罪。但是,如果登记结婚后,她仍与李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属重婚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477.收了假币又找给他人是否违法?

社会热点

唐某是一名批发商,在一次销售货物过程中,由于验钞机出现故障,就凭经验收款,事后检查发现有2万多元是假钞,可是买货的人是过路的也无从查找,唐某只得认倒霉,然后把假钞找兑给其他客户。现在客户找上门来,让唐某还钱。唐某也是受害者是否可以拒绝退钱?

指点迷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唐某在查验后明知是假钞的情况下将其找兑给客户,其行为违法,而且可能涉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虽然唐某也是受害者,但是如果过路的买货人无处查找,责任应当由唐某自己承担,不能以此为由将假钞支付给他人。客户有权拒收假钞,唐某应当退还相应的款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78.邮件被偷拆怎么办?

社会热点

2010年5月6日,收发员王某偷拆了范某的邮件。7月1日,寄件人寄给范某的信件竟然因查无此人而退回,而范某的地址写得十分清楚,此事也是由王某所为。而在5年前,王某就有偷拆别人信件的嫌疑,这5年中,范某一直不能收到邮件,都是由别人代收范某的邮件。请问:屡次发生类似的事情,范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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