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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保险常识——旦夕祸福之间的权益保障(8)

第九条除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外,参保人员一般可再选择3至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其中至少应包括1至2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以及各类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管理能力的地区可扩大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

第十条参保人员对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1年后提出更改要求,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444.来不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费用能否报销?

社会热点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刘先生,其工作单位在海淀区,因此其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都是朝阳区与海淀区的。某一天刘先生在昌平区的出差途中,因食物中毒而去昌平的医院就医,这笔治疗费用能否报销?

指点迷津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治疗费用是不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但职工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如果持有医院开具的急诊证明,是可以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医药费用的。在本案中,刘先生的食物中毒属于急诊,只需医生开具有关证明,其治疗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

法条链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445.哪些药品不包含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内?

社会热点

岳先生是一家公司的企业的销售总监,由于工作繁忙,他经常腰疼。后来其从报纸广告上得知某制药厂研制出了一种用中药材泡制的、专门治疗腰疼药酒,在全市各大药店都有销售。但是岳先生不知道这种药酒能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那么国家规定哪些药品是不包含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内的?

指点迷津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有些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其中包括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以及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本案中,岳先生所购买的药酒属于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属于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因此,不能用基本医疗保险刷卡的方式支付,而应当以其他方式支付。

法条链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以下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一)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三)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五)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六)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446.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患病的医疗费谁来支付?

社会热点

常小姐所在的公司没有为她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来常小姐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8000多元。常小姐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其看病的费用能否要求公司报销?

指点迷津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没给员工上基本医疗保险致使职工患病无法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赔偿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据此,本案中由于公司的原因致使常小姐无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常小姐可以计算一下假设其上了医疗保险哪些费用可以报销,并就该笔费用向公司要求赔偿。

法条链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二条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447.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为员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

社会热点

向先生的妻子所在的公司不仅为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且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向先生想到自己的企业没有为自己上补充医疗保险,不禁有些疑惑,他想知道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吗?

指点迷津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规定企业必须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建立由企业自主决定。因此,向先生所在的企业没有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条链接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六条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作为过渡措施,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可在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进行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药费负担。

448.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基本工资吗?

社会热点

颜先生在一家销售公司做业务员,他们公司的工资计算方式是基本工资加奖金,但是该公司就以他的基本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指点迷津

以职工基本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应为职工工资总额。而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该公司应以颜先生的工资总额为基数为颜先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而不能只按基本工资为基数缴纳。

法条链接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49.生育保险费由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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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蓝所在的公司要给职工办生育保险,但是,公司宣称保险费除了公司负担一部分外,小蓝等职工自己也要负担一部分,比例为每个职工月工资1%的比例。公司的做法正确吗?

指点迷津

小蓝所在公司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因此不应由职工个人缴纳。本案中小蓝所在的公司向职工征收生育保险费,显然违反国家规定,应该予以纠正。

法条链接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450.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医疗费用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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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女士是某单位员工,因生子后身体羸弱,护理不当而引起了其他疾病。石女士想知道由于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吗?

指点迷津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只要石女士能够证明疾病是由生育引起的,她的医疗费用就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条链接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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