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西到城北,脚踏车在城市的脸上划下一道长长的弧线,我们各自沿着弧线的两端向彼此靠拢。
高架桥上,汽车呼啸着驶过,巨大的轰鸣声掩盖了我惊恐的尖叫。战战兢兢地跳上高过路面的台阶,时常有好心的环卫工人帮忙将车抬上来。恐惧将一切放大。我的白色小蝙蝠衫灌满鼓荡荡的风,如一面猎猎作响的旗,牵扯出一种强烈要奔向他的欲望。为了抑制恐惧,我时常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数数,期待快点看到那溢满眼眶的金黄。他就站在那幢金黄色的楼宇下,杏色的阳光蜜糖一样洒在他的额角。
他说,不许再这样骑了,我不放心。我却固执地将那个习惯持续了3年,我喜欢那段路程划下的柔软弧线,它像是一条情绪的温度线,汇聚着欣喜与期待,失落与惊喜,危险而又充满希冀。它让我有充分的时间酝酿情绪,及至他身边,肆意倾洒。那种感觉就像与父亲的相处,依赖,撒娇,蛮不讲理,为所欲为,一切的索取,只为平息内心奔涌的情感,尔后带着满足离去。
大学毕业后,我离开了那座北方的城市。他的脸庞与那些记忆也随着我的离去,逐渐变得斑驳。但他掌心的温暖,始终留在心里,持久而清晰。我将它称之为年少的温度。
或许,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曾有那样的一个男子或女子,他们不属于爱情,但在心底,始终对他(她)留有重要的位置,高兴时,会想到和他分享;难过时,会想到和他倾诉。也许彼此的相遇,只为成就一段互相温暖的路程。就像两个人相约去看一场烟花,烟花陨落,夜空沉寂后,各自回家。不知哪天,就会各自散落天涯。但在彼此给予的温暖里,我们变得坚韧而无惧。
漂泊过许多城市,遇到过许多面孔陌生的人,像是上天的眷顾,我总能在人群里找到那个人,那个能给我的生命带来温暖的人,他(她)站在灯火阑珊处,不喜喧闹,有着细腻敏锐的内心,让人悦目悦心。现实中,他们被称为红颜知己或蓝颜知己,但我不喜欢这样的称谓,总觉得暧昧的成分大于洁净的情愫。
在城市的水泥丛林里,我们的身体患上了一种叫皮肤饥渴的病症,它需要阳光的亲吻与手掌的抚慰。我们对知己的渴遇渴求,就像在冷热恰当的温度里,等待与一个有着清凛气质的男子或一个有着清凛气质的女子相遇,在彼此的身体里植入清淡、纯净的情愫,掩盖住孤单与寂寥。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几个那样的男子或女子,以不同的方式参与进彼此的人生。那些过程,如一幕一幕的戏,粉墨登场,风流云散。
原来明眼的妈妈对颜色并没有认识深刻,是盲眼的女儿让我认识了一种最温暖的颜色——爱的颜色!
爱的颜色
文/张鸣跃
女儿生下来就看不见东西。
我一直认为,女儿的世界里只有一种颜色:黑色。
还好,女儿很乐观,也很顽皮,六岁时生活中大多细节经验都有了,家里大多东西她都能摸到并正确使用,外面的事物也能说出并联想不少,除了颜色。
近来我发现,女儿对颜色格外注重起来,问得多了,想得多了,也羞得多了——因为老问不明白,就尽量不问了,自己常呆呆地想。
那天,我下班回家,女儿在床上呆想着,我将窗子推开,让阳光进来,让新鲜空气进来,屋里很黑,女儿适应,而我不适应。
就在这时,女儿笑说:“妈妈,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知道第二种颜色了!”
这已经是我们母女之间的敏感话题了,我吃惊,却只能貌似淡然地笑说:“是吗?说说看。”
女儿说,她早就看见第二种颜色了,比如妈妈带她出去晒太阳的时候,比如妈妈推开窗子的时候,比如妈妈晚上亲她的时候……
我心一怔,轻声问:“哦,什么颜色?”
女儿鬼脸:“当然是妈妈的颜色啦!”
我不能说女儿说得有错,只能小心地告诉她:“那些仍是感觉;不是视觉……”
女儿摇头,顽皮地嘻嘻笑,然后对我说:“等晚上我再告诉你!”
晚上,我睡下后早忘记了女儿的那个小约定。半夜起夜时,我没开灯,我习惯了用手电,因为打手电女儿就是醒着也看不见,拉灯她会听见响声,就会联想到眼睛……
我打开手电,习惯地照了照女儿的脸,看她是睡着了还是睁着眼睛。女儿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我又心疼地亲了亲她的脸,要下床时,女儿笑了起来,起身抱了我,说:“妈!把手电给我!”我纳着闷儿给她。她说:“妈你把眼睛闭上!”我把眼睛闭上。女儿一手摸我的脸,一手打手电,照我的眼睛,问:“妈,看见了吗?”
我一下子懂了,一下子泪流满面!
“妈!告诉我,这是什么颜色?”
我激动万分地亲她,声泪俱下地告诉她:“红色!红色!红色!”
是红色,真的是红色,光明和血流交合的颜色!
原来明眼的妈妈对颜色并没有认识深刻,是盲眼的女儿让我认识了一种最温暖的颜色——爱的颜色!
允许孩子蹲下来去玩土玩沙子、看蚂蚁搬家;允许他们爬树捕蝉掏鸟窝;和他们一起研究花朵上的蜜蜂怎么采蜜,毛毛虫如何蜕变成美丽的蝴蝶。
春雨中的儿子
文/王文静
是那场春雨,很突然地改变了我对儿子的教育,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方式方法。我真的要感谢大自然,让我及时纠正自己。
其实生活中很多快乐,有多少回都被我们自己无情地扼杀,伤害了孩子,同时也伤害了我们自己。因为我们太在意孩子,怕他摔着,怕他碰着,恨不得像个袋鼠妈妈揣进自己的育儿袋。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个孩子。
就是那场丝丝小雨,让我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找回了丢进岁月里的那份纯真。我感谢春雨,感谢执拗倔犟的儿子,教会我还给孩子一个开心快乐的成长环境。
春天的雨,多美呀!是从什么时候让我把看雨的心情锁起来,直到满眼芳菲,落红遍地的暮春时节,才慨叹时光的匆匆而逝。后悔自己早春时没带儿子去寻找春天,最初那一抹惹人眼的新绿,站在雨里,看着儿子奔跑的样子,身后竟是一串快乐开心的笑声,满是好奇和欣喜。一会儿去踩草地上潮湿松软的泥土;一会儿跺着脚走过水坑;一会儿仰着小脸,眯起眼,看从天而降的雨滴;一会儿停在路旁细看迎春花枝上饱胀鼓起的花蕾,天地之间,这份美丽,他才是真正的欣赏者。
学着孩子可爱的样子,张开双臂,抬眼望去,天空是如此博大,伸出舌尖去舔落在唇边的雨滴,凉凉地,柔柔地,有一股沁人心脾的味道,春天的味道。身体里再也没有了寒冬的冰冷,当我看见柳树枝头,悄悄冒出的那点点鹅黄时,突然有一种温暖的力量融进胸膛,我想儿子也会和我一样,此时此刻,也正在幸福地享受着,享受着这大自然给予的馈赠。
不会因为一点儿泥巴,一身脏衣服去无端责备他,再也不会自我主张地认为,下雨之时,你必须躲起来藏起来而不被雨淋湿淋病。不妨放手,还给孩子自由。在春雨中,一边欣赏一边探索,那才是一种享受。对于我们自己,有时候也应该像个孩子那样驻足嬉戏。那样的话,或许我们会改变自己。
允许孩子蹲下来去玩土玩沙子、看蚂蚁搬家;允许他们爬树捕蝉掏鸟窝;和他们一起研究花朵上的蜜蜂怎么采蜜,毛毛虫如何蜕变成美丽的蝴蝶。有一天,孩子长大了,或许他再也记不起来,在春雨中曾经被淋湿的衣服,沾满泥巴的双脚,但是他会记得母亲终于放手让他探索属于自己的世界。
为什么我站在这里?因为我希望看到变化!为什么我能够知道你们需要什么?因为我就是你们中的一个!
儿子给我上的竞选课
文/彭冰
儿子班上有一个女孩子,聪明伶俐,从来都是任何荣誉的获得者。没有竞选的时候,大人喜欢她,就指定她当班长。有了选举之后,每次的胜利者也是她。孩子的偏好会很自然地受老师的影响。毕竟,学习好,守纪律,是大家认同的道德规范。
儿子从四年级开始,决心挑战这个“天然班长”。但我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况且儿子并不比她优秀。但他用实际行动给我上了一堂竞选课——
“我觉得现在的班长不好。”“有什么不好?”“她对大家太凶了。”
任何优秀的君主,开始励精图治,到了后来,不免在“东方不败”的神话下骄傲腐朽。那个女孩,年复一年的“天然班长”地位,让她情不自禁地有了优越感。这种心理暗示让她对同学凶了。儿子敏锐地感觉到同学们的这个情绪变化,认为自己虽然成绩不好,但还是可能通过承诺“不凶”来胜选。
“一个人想胜选,需要做到什么呢?学习好?”“不一定,主要是同学们喜欢他。”
“那怎么才能让同学们喜欢你呢?”“我要常常帮助别人,还要多讲讲笑话,让别人开心。”
“但是你们的选举还要经过老师的承认。”“是的,所以我还要搞好和老师的关系。”
我不得不承认,孩子和大人并没有很大的智力区别。
“既然你要参选,你的竞选纲领是什么?”“我要改变!为班级带来新的变化!”
“你认为你能做什么实际的事情来体现这样的变化呢?”“我可以做1……2……3……”
我们的准备简短而有效。终于,儿子学会挺起胸膛,用激扬的语调向同学发问:为什么我站在这里?因为我希望看到变化!为什么我能够知道你们需要什么?因为我就是你们中的一个!
儿子成功了!以领先8票的优势击败了“天然班长”。
“老师宣布你为新任班长了吗?”“没有,老师说要和别的老师商量商量。”
“过去也是这样吗?”“不是,唱票结束之后就宣布了。同学都说了,我就是票数再多,老师也不会让我当班长的。”这个结果出乎我的预料。
果然,班主任宣布,经老师研究决定,班长仍为那个女孩,我的儿子胜选无效。
你是一个没有雨伞的孩子,下大雨时,人家可以撑着伞慢慢走,但你必须奔跑……
没有雨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
文/周华诚
小时候,我家很穷。母亲在我3岁那年跟奶奶闹矛盾,离家打工,十几年没有回过家。从小我就跟着父亲生活,他会打一手快板。他这一辈子,也就靠这竹板找到一些活着的乐趣。
因为家里穷,我读书的钱都是向村里的大叔大伯们借的。后来,一位城里的阿姨通过希望工程和我结成了对子,资助我上学。初二时,夏天到了,我唯一的一双布鞋破了,脚趾从里面露了出来。第三节是体育课,为了不让同学们笑话,我偷偷地把半张报纸折好,垫进鞋子里。可在跳远时,我用力一蹬,随着溅起的黄沙,我的一双布鞋彻底寿终正寝了——鞋面与鞋底脱离,半个脚掌露了出来。
“轰”的一声,同学们都笑了起来,我面红耳赤。
我知道家里穷,不敢向父亲开口。那时我多想要一双塑料凉鞋呀,同学们都穿着漂亮的凉鞋,有的还穿着丝袜,而我呢,只能一直赤脚上学。
一天傍晚,快放学了,班主任程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她翻开一沓试卷,告诉我数学考了100分。我高兴极了。程老师拉开抽屉,从办公桌里掏出一个纸盒,笑着对我说:“拿去吧,这是你的奖品!”我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双崭新的凉鞋。
从那时开始,我下定决心要好好读书。因为努力,我的成绩一直保持在班里的前10名,直到高三。
填报大学志愿时,我矛盾了很久。家里的情况只允许我上军校,因为上军校是免学费的。这几年我读书,家里已经欠下不少债,但我自己却希望成为一名演员。为了实现理想,我还是报考了北京广播学院。
最终,我考上了当时的北京广播学院。
到北京上大学以前,我什么都不懂。电影都没看过几部,邻居家里的黑白电视机也只能收到一个台。到了北京,我和人说话都会紧张。但是我告诉自己,要挺住,要坚强。刚进校时,班上23个同学,我排在第16名,一年下来,我成为第一名。
从大一开始,我一边打工,一边挣自己的生活费。给一些公司搞商业演出,在一些电影、电视剧中当群众演员,早上5点半等在制片厂门口,干上一天,半夜回来,报酬是20元工钱和一份快餐。
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来自城市,有的家境好,有的是艺术世家,吃穿不用愁,机会也多。我没有,我必须从演好每一个小角色做起。演完时,导演能问一下我的名字,那就是最大的成功,因为也许下次有更好的机会。
大一那年,中央电视台“梦想剧场”做我们学校的专场,导演来选人,我被选上了。导演很欣赏我的表演,后来让我一起做栏目,还担任了一段时间副导演。现在我每个月平均有10天在拍戏、配音,每天的生活就是不间断地干活,干活,再干活,这样努力,多的时候一天能挣到1000元钱。前些天,我给父亲写信,告诉他上学贷的款年底就能还清了。父亲看到,一定会很开心。
到现在,我还珍藏着那双凉鞋。我永远记得程老师送我鞋子的时候,额外叮嘱我的几句话:“你是一个没有雨伞的孩子,下大雨时,人家可以撑着伞慢慢走,但你必须奔跑……”是的!我会一直跑下去!
这山,说高也不高,努力去爬了,到达山顶就知道了。如果从未爬到过山顶,你就永远也不知它有多高?
山就这么高
文/仲利民
那年,他在学校的成绩非常不理想,他觉得无颜面对父母,是父母在外拼命地打工,积攒下来钱供他来城里的这所学校读书,希望他将来能够出人头地,可是他现在的成绩根本就没有什么希望考上好的大学,至于将来的高考更是他不敢想象的。
他不敢对父母说:“我不想读下去了。”那样,即使父母什么也不说,仅仅是他们那失望的眼神就会将他击垮。他想偷偷地出去打工,等到生米煮成熟饭再跟父母讲明。他们叹息也好,怒骂也罢,随他们去。
经过一夜的思考,他做了决定,这个星期正好父母从外地回家,他先陪他们过上一晚。也许,这个夜晚是一道分水岭,从此就决定了他未来的人生方向。
父亲看到他回家,很热情地和他讲外面的事情,母亲则在厨房里忙着做他喜欢吃的一切。他在等父亲问他的学习情况,可是父亲就是不问。
吃过晚饭,父亲少见地和母亲陪着他一起去村庄西边的小山脚下,父亲说:“娃儿,你看这山有多高?”他小时候爬过这山,因为山势陡峭,荆棘丛生,从未爬到过山顶,所以很难回答。没有经历过,怎么会知晓呢?面对父亲的提问,他不知如何作答。
父亲见儿子沉默,就说:“这山,说高也不高,努力去爬了,到达山顶就知道了。如果从未爬到过山顶,你就永远也不知它有多高?”其时,圆圆的月光洒下来,如同白昼,山在那里坦然地呈现出它的身姿。
父亲说:“孩子,今天,你母亲在山下看着,我们俩一起开始爬山,看谁先到山顶?”他想不明白,父亲今天为什么有闲心陪他来爬山,而且是晚上,以前,他很少有这样闲情逸致啊!
不过,他看了父亲一眼,那个在他的眼里曾经高大的身体,现在已经有些苍老了,他不相信会输给父亲。就答应了父亲的要求。
山虽然很陡峭,但是他熟悉这座山的身材,哪里有坡,哪里有路,还有他年轻矫健的身体,他相信自己会爬到山顶的。在母亲的注视下,他们父子俩开始爬山,月光下,两个身影用自己的方式向山顶攀去。
脚下凹凸不平,手被刺破了,腿受了伤,胳膊擦破了皮,脸上还划了条伤口,虽然如此,他还是爬上了山顶,这是他第一次到达山顶。他的心忽然有了一份豪情,他真想大喊一声,告诉别人他内心的快乐。
看到父亲也快爬到山顶了,他弯下腰,拉了一把父亲。父亲也到达了山顶。站在山顶上,父子俩一起大声地对着夜空喊了起来:“噢——噢——”整个小村都回荡着他们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