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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爱,意味着拯救(5)

自然中的坚持

文/一路开花

在加拿大,日本,挪威等高纬度地区的河流深处,蕴藏着一类众所周知的鱼种,它的名字叫做三文。

很少有人知道三文鱼的成长历程。它们的出生,是必须要以父母的死亡作为依托才能得以实现的。它们的父母殚精竭虑,为了保全它们,不得不从海洋回到平静的河流,将它们藏匿于冰凉的石块之下。

母三文鱼产卵,公三文鱼受精。之后,双双死去。鱼卵未成形之前,会被其他的鱼类吞食掉一部分。之后,经过万千劫难终于拥有鱼身时,还得继续遭受被其他鱼类猎食充饥的厄运。它们顶着艰险在河流中迅速成长。一年之后,年轻的它们内心澎湃,开始向往无边的大海。

于是,每年,都有无数的三文鱼从河流中步入海洋,开始它们为期一生的流浪。它们顺着太平洋浩浩荡荡地游历,实现它们生的愿望。

海洋是美丽的,但也充满了杀机。那些凶猛的鱼早已潜伏在湛蓝的海水深处,等待着柔弱的它们到来。于此同时,还有渔人无情的巨网,天上扑飞的雄鹰。

它们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继续围绕着浩瀚的太平洋前行。它们要从海洋的这头,游向海洋的那头,而后,再回到自己的出生地结婚,生子,死亡。这一个游历的过程,生物学家们把它称之为“洄流”。

洄流每四年一次。一年,是它们在河流中生长的期限,剩下的三年,便是他们在大洋中徜徉的时间。很难想象,它们明知前方危机四伏,为何还要义无反顾地前往?直至最后,周游一圈,回到那个河口之时,所能归来的三文鱼的数量,根本不足当初涌向海洋的十分之一。

河口上,凶猛的苍鹰与灰熊等待多时,它们在河水中肆意捕杀。尸横遍野。可令人最为之动容的是,这湍急的河口上,竟然没有一条鱼因为畏惧死亡而仓皇回头,再度奔入海洋。相反,它们摩肩接踵,争先恐后地向着河口之上游去。

滚滚的河水无情地冲击着它们的身体,减缓它们的速度。岸上,无数的巨鹰和残暴的灰熊正肆无忌惮地捕杀着它们的同类。它们一面要避开猛兽的致命追击,一面还得不顾一切地与汹涌的河水作最后的斗争。惊心动魄的一幕出现了。无数的三文鱼为了进入河口,为了不让湍急的河水将它们带向海洋,它们只有放弃觅食的机会,保持24小时全速全进。

进入那条安静的河流,所有的三文鱼都处于一种濒临死亡的状态。它们的身体发红,呼吸减缓,能量已经消耗完毕。此时,它们只能借着最后的气力,产卵,受精,将那些可能变成新生命的鱼卵藏在河石之下。接着,无可避免地逐一死去,在这条生育它们的河流里。成千上万的三文鱼,放弃海洋,放弃可以流浪的青春,只为了回家,为了将自己所剩的生命奉献给所有不可能谋面的孩子。

几乎没有一人不为这赴死归家的壮景而动容落泪。它们曾那么艰难地生过,辉煌地闯过,豪壮地流浪过,可这一切,都无法更改,也无法阻挡住它们归家的脚步。

在三文鱼的世界里,海洋,是它们一生的梦,河流,是它们今世的家。在肉眼不可及的流水深处,这些柔弱的生灵,正以一种极其悲壮的方式向我们诠释着,一种在自然中真实存在千年的对梦想的坚持。

被穿得好看的紫色最容易引起他人的羡慕和嫉妒,但却很难模仿,因为紫色很挑剔,这就是为何越是纯度高的紫色,越需要有纯净和明度高的肤色相配。

清少纳言的紫色

文/黑玛亚

紫色高高在上地独美着,有无法掩饰的帝王之气,使得红色在它面前都显得安静起来。

日本的文字,我只喜欢清少纳言的。她的文字正如她的所喜,是紫色的。非常清洁透明的简单文字,没有经过压抑和隐晦的处理,但是却绝不容易亲近。清少纳言的文字气质就是紫色的气质,有种高高在上的独美,无法掩饰的逼人贵气。

清少纳言说:“凡是紫色的东西,都很漂亮,无论花或是丝的,或是纸的。”这份任性的偏爱,也是最适合紫色。对于紫色,很少有人能持淡漠的态度,它不是一个喧闹的色彩,却有种沉静的帝王气,令人无法忽视。只要看看它与红色相处的局面,就能发现它比红色轩昂的原因。紫色,有股朝内吸纳的沉郁,像极了可以永远沉默下去的秘密,那种帝王的缄默和忧郁,以及能使得红色也不得不安静下来的华美。能够使得红色安静的原因是因为它比红色更醒目,而它竟是冷色,这就是紫色奢华的基因。

清少纳言是这样描写高雅的东西——“穿着淡紫色的衬衣,外面又套了白皙的罩衫的人”。清少纳言的雅致,可见一斑。她选择了白皙的罩衫,要知道她最讨厌的事物之一就是发黄的白色。

紫色不是一个不假思索就能穿上身的颜色,它是有些独断的,能与它相配得高雅的颜色必须保持安静和纯净。在任何季节,紫色都不会显得不时尚,但并不会成为时尚的热点。热点是属于大众的,紫色却不是。被穿得好看的紫色最容易引起他人的羡慕和嫉妒,但却很难模仿,因为紫色很挑剔,这就是为何越是纯度高的紫色,越需要有纯净和明度高的肤色相配。

在德国的色彩文化中,紫色是一个让他们且爱且恨的颜色。紫色是感性和理性的混合体,是热烈与放弃的奇妙统一,是一个有魔力的颜色。歌德曾经说淡紫色是“并无快乐的某种热闹”。仔细品味,歌德其实是在对于紫色的醒目和忧郁做了一个准确的描述,只是夹带的文学色彩浓了一些,毕竟颜色的诞生是无意识的。

清少纳言说:“紫色的花当中,只有杜若这种花的形状稍微有点讨厌,可是颜色是漂亮的……”对于她的挑剔,真是激赏。一个酷爱紫色的人,必定是个对美极其敏感的人。清少纳言穿丁香紫一定是最为好看的,这个色度的紫天生就清香,天生就高雅。套用一句清少纳言的口头禅——“这真是很有意思的事”。

在这种神秘而微妙的美好诱惑下,当天空中舒卷的流云渐渐笼罩在花园之上,他拈起一颗草莓,把它轻轻放在了她的鼻子下面。

草莓的香气

文/[英]西蒙·凡·布伊

巴黎,在藉藉无名的佛格洛德大街上,伯纳德医院八楼的病房里,九号床的病人除了草莓什么也不要,已经有好几天了。在那个星期二的下午,大雨下得好像有无数的小手小脚在敲打着窗户,那是病房里唯一能听到的声音。

当大多数病人在药物带来的睡眠中渐渐失去意识时,皮埃尔伊夫却清醒地躺在那里。他心里很明白,自己正在慢慢地死去。在他的床边,放着整整一碗他够不着也摸不到的草莓。而每当他看着草莓并幻想草莓的甜蜜滋味时,他就会回想起她并颤栗起来。草莓满满地堆在一个沉重的黄色大碗里。

皮埃尔伊夫深深地呼吸着,试图把肺里所有草莓的香气全部排出去。他想象着楼下的街道,一辆辆充满着香烟雾气的出租车正在交通信号灯之间横冲直撞。在一个被成百上千只鸽子占据的广场上摔倒后,皮埃尔伊夫开始度过在医院的第一个夜晚。而关于她的回忆此刻在他的脑海里不住地荡漾。

她出现的时刻,就像一束光线,透过屋顶上的裂缝照进阁楼,把飞舞的灰尘化为点点星光。那是他一直渴望记住的她的样子——从河对岸静静地、迷人而又懵懂地凝视着他的样子。而不是后来在梦中反复浮现的她临终时候的模样。他本可以带她去美国的,现在,他知道了。

他看着雨滴如何跟距离最近的另一滴汇聚在一起,然后被自身的重量给拉开,沿着一条直线从玻璃窗上滑落。甚至,在她的家人全都被杀害之后,他依然什么都没有做——哪怕任何一点小事也没有做。

如果没有回忆,他想,人们就不会受到伤害。

皮埃尔伊夫飘浮在回忆中,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回到现在了——无法回到这个雨天这个病房——但他还希冀着至少能回到那个花园。花园环抱着那座小屋,像草莓成熟时节的夏天一样地悸动着。

暮色开始在病房里荡漾,整个世界松开了缆绳滑入夜幕的阴影。他回忆起她曾告诉过他,她的叔叔是如何教她骑车冲下台阶的,她还曾经在自行车手把上捆扎着的篮子里放满了鲜花。她还曾对他谈起,那个夏天,他俩所经历过的那个最热的夏天。他们曾经一度逃出巴黎这闷热、缓慢的脉动,去到她祖母拥有的一个小小的乡村小屋。那种就像自己从土地里生长出来的小屋。厚厚的常青藤蜿蜒地爬满了整面石墙,未经修剪的玫瑰花恣意向上生长,一直长到二楼的窗户那么高。

卢瓦尔河静静地向西绵延半公里,在隐入远处田地零星稻草堆背后的夕阳的映照下,变成了一湾金色。

那个下午,就在丝绒般缓缓流淌的卢瓦尔河畔,他们发现了一片绿茵,他们在一簇簇野花丛中铺开了毯子。皮埃尔伊夫回想着,那时她在大谈着她的少女时代。她说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曾经真的相信,假如她踩进一个污泥坑,就能许下一个能够成真的愿望。在战后漫长的悲伤岁月中,皮埃尔伊夫从没忘记过这一切,他总是在暴雨中收起雨伞,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在崎岖的归家路上放声痛哭。

此时,当整个医院已沉浸到最深的夜色中,他感觉到了一种责任,一种要让自己的思绪从那片草地离开的责任,并以此来再度见证她最后的时刻和随之而来的麻木感觉。虽然那些战靴的脚步声又开始回荡,那种烧灼的战争气味刺痛了他的眼睛,他还是突然清楚地闻到了一种甜蜜的气息,像久久不散的酒香缠绵在他的周围。籍籍无名的佛格洛德大街的画面,当年弹痕累累的景象,突然消散、褪尽。在他睡着的时候,她也睡着了,她的长发披散在他胸前——就在那栋小屋后的花园里一样。

他注视着她的呼吸起伏,感受着她的重量倚靠在自己身上。在这种神秘而微妙的美好诱惑下,当天空中舒卷的流云渐渐笼罩在花园之上,他拈起一颗草莓,把它轻轻放在了她的鼻子下面。她睁开眼睛,一口咬了下去。他感到突如其来的一阵依恋,于是紧紧地拥住了她。

皮埃尔伊夫和那些花朵一样,被暴风雨吞没,然后消逝了。第二天拂晓,他停止了呼吸。一名一直照看他的、刚刚新婚的护士从沉重的黄色大碗中拾起一颗草莓,放在了他的唇间。与此同时,在一间俯视着塞纳河的阴郁沉闷的办公室里,护士的丈夫正在思念着她,思念着她阅读的时候手肘在草地上压出来的那个小小的凹坑……

他喜欢他的树枝、喜欢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一片叶子落下来

文/[美]利奥·巴斯卡利亚

春天已经过去,夏天也这样走了。叶子弗雷迪长大了。他长得又宽又壮,五个叶尖结实挺拔。春天的时候,他还是个初生的嫩芽,从一棵大树树顶的大枝上冒出头来。

弗雷迪的身旁有成千上万的叶子,都跟他一模一样……看起来是这样。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没有两片叶子真的是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儿。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乾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他喜欢他的树枝、喜欢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他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温暖的黑夜也是格外安详,最适合作梦。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

“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有块凉爽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的发抖。一层薄薄的白色的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表示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多么美丽啊!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作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到地面上。所有的叶子都害怕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

“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作死。”

“我们都会死吗?”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不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微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

“你会死吗?丹尼尔?”

“嗯,”丹尼尔回答。

“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他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飘落。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向丹尼尔说。

“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

“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吗?”弗雷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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