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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带只杯子出门(1)

周末的清晨,清晨的柏克莱,是一首诗,半古典的现代诗。

清晨,哪有不古典的?空气之清新,晨光之静雅,无论用怎样的文字来说明,它所显示的,不都是那万古不移的轮回的意思吗?旧的浪漫还舍不得离去,新的朝气已等不及地来了。

每到清晨,尤其是周末的清晨,走在众人皆睡我独醒的街上,我心中的微喜往往变成一种虔敬,分不出是对古代还是现代。人家说:现代文明使我们失落了很多东西。但清早柏克莱的街头,除了“时间的去处”,我却并不觉得失落了什么。尤其,我的手中还紧握着一只现代人的咖啡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习惯,照我自己对“瘾”所下的定义,一种习惯,好的叫癖,坏的叫瘾。(或者,反之?)总之,我对咖啡有瘾,他对早起有癖,我们的“绝配”使我们不知不觉便把周末一同出门吃早餐当成了仪式一般的嗜好。

常常都是他等在门口,一边穿鞋一边在催。而我,在喝下每日第一口咖啡之前,脑子里所有的神经好像都不大听我使唤。因此,迷迷糊糊,顺手抓只杯子,就跟了他去。

郑板桥“糊涂是福”的哲学,我也是在这柏克莱早餐之余渐知其妙的。一般大男人主义的沙猪们所谓的“娶妻七字诀”——聪明、能干、漂亮、乖……在我迷糊之际,那聪明与乖方可相安无事。一旦提神醒脑的咖啡发挥作用,纵有八字十字诀,其奈我何?然而,他依然“千辛万苦”不辞,要带我同去早餐。

我们的早餐其实很简单,一杯咖啡一块甜食而已。辛苦的是地点和气氛的选择。我跟他最远的去过沙色丽透(Sausalito),最近的就在我家附近的“胖苹果”。山中海滨,豪华简陋,凡觉略有情调之处,几乎没有不去的。年轻时,不耐千篇一律,好新追奇,早点的内容既然难改,只好在那抽象的气氛上大作文章了。(人生不也是一样?生、老、病、死都大同小异,只剩“苦”事来相煎。)如今,我们终于领略到“择善固执”所带给我们的从容与舒适。柏克莱的“核桃角”(walnut square),那连座位都不设的一家小店遂变成了我们的“最爱”。

“核桃角”地处闹静之间,由几家颇有欧洲风的小店围成,像天井一样,外表观之不甚起眼,但其中天地别有风味,据说是艺术家们出没之地。转角的这家咖啡专卖店,以卖咖啡豆为主,现买现磨,浓香四溢。附带着,也卖些无奇不有的咖啡用具和时常更换品种的现煮咖啡。

才走到街口,咖啡的香气先已毫不吝惜地分享于人。及至门口,经常是一条长龙的队伍中,披头散发者有之,奇装异服者有之,牵狗带猫者有之。嬉皮雅皮,识与不识,皆可以彼此寒暄,甚而道及个人手中咖啡杯的来历。每个周末,以这样世界大同的方式来开始,能不叫人上瘾?

店外沿街几条木质长椅,几棵开硕大白花的木兰,闲闲地摆着立着,说简陋再简陋不过;然而说气氛,再罗曼蒂克没有了。最好的咖啡,最低的价格都大大地写在店里一块黑板上:咖啡五毛,自带杯子者四毛。

难道是那一毛之别,造就了这自带杯子的风格吗?还是这带与不带杯子,明显地区分了本地人与外乡人,才使我们也加入了那拿杯子的行列?每当我在咖啡香的外向和茶香的内敛,一浓一淡之间,作我中西文化之别的哲学思维时,手中杯子便也不免同时给我带来“异乡人”的沉重与荒谬。

荒谬的岂仅是自觉像一滴东方的油滴落入西方的江河,融已不易,自保亦难。更荒谬的乃是自备杯子的比那不带杯子的,看起来较有派头的那种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感觉。所谓class,所谓“派头”,所谓有没有见过世面,难道一只杯子足以轻重?每思及此,又不觉莞尔。

从前英国人喝下午茶,讲究茶具是有名的。我看美国人喝咖啡,用的杯子(mug)讲究不见得,但花样之多若要搜集起来,真可以开个博物馆。喝了这么久的晨间咖啡,还很少见到相同的杯子拿在不同的人手中。是个人主义表征,还是柏克莱人多的是艺术家脾气?无论答案是什么,求证是多余了。

茶,喝茶,喝苦茶,传为中国人苦中作乐的美谈。咖啡,喝咖啡,喝苦咖啡,我还没听说过,虽然,爱是愈浓愈苦的,如一杯茶或咖啡。没有哲学的清高作背景,一块块的方糖往咖啡里加,何乐而不为?美国人的甜点甜得腻人,我想也许跟他们的“黑咖啡”有关吧?既无奶又无糖的黑咖啡是的确需要外求于甜食来作补偿的。

真正的好咖啡,当然还是以不酸不苦的为佳。有一次,读到一篇“咖啡经”,说到世上最好的咖啡是蓝山咖啡。然后说苏门答腊和爪哇的也好,不酸不苦。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敏感地想到:东方的东西,要在西方生存,不都得不酸不苦才行吗?咖啡、人、思想、生活的态度……

周末的早上,朋友找不着我们,就戏称我们为“神仙眷侣”。其实,我常在想:世上究竟有没有美满呢?美满的人生、美满的婚姻、美满的早餐……不过是一种由心自造的境界吧,一种不酸不苦的境界而已。

公园里的莎士比亚

旧金山每年都有莎士比亚节,从八月到十月,几乎每个周末都有莎士比亚的一些经典之作上演。演出的地方,或在剧场,或在公园,或草地上,或空地里,有的还在酒厂内可以一边品酒一边观赏。

以前看莎士比亚戏剧都是要花钱的,有的戏票还挺贵,好似精神贵族才能享有的娱乐。如今,许多地方都有免费的莎士比亚剧可以看了。今年,我到屋伦的美丽湖畔的公园草地上看了一场《驯悍记》。

去时,草地上有树阴的地方差不多都有人坐了,这些大概是有经验的人士,我后来才知道太阳的确厉害,虽然旧金山的夏天是有名的冷——早晚还要穿上薄毛衣,到正午时分,有时看着太阳耀眼的亮,但气温却只有华氏七十度左右,我们刚搬来的时候,女儿常说:“这太阳好会骗人哟。”

不过,也有许多老美故意拣场子正当中的地方,席草地而坐就开始拿出防晒油来涂抹他们苍白的皮肤,好像在沙滩上一般。也有的像是去野餐,先摊一块小毯在地上,然后盘出些吃的喝的,其中酒和“气死”(乳酪)似乎必不可少。莎士比亚不莎士比亚的,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台上演古装戏,台下他们在表演时代剧。

懂一点点科学常识真好。看了看太阳的方向,我们选了一块地方坐下,说:“这里不错,现在虽然晒些,等一下树阴就会移过来的。”果然太阳会听话似的,把树阴朝我们渐渐推过来了,戏开不久,我先脱了夹克,又摘去帽子,随后太阳眼镜也不用了——想起有个寓言:太阳和北风比本事,北风越是使劲地吹,旅人越是埋首苦脸地拉紧衣领赶路;而太阳笑嘻嘻不费吹灰之力,就使旅人一件一件的把衣裳脱了,还在树下望着天边感谢着:“啊,又是一个大好晴天。”

暴露在大太阳下的舞台,布景只有一个,但简而不陋,左边是楼上楼下显然是室内,右边是庭院似在室外,一台两用,非常聪明,导演先来开场致词:

“《驯悍记》是莎士比亚的《驯悍记》,我们只负责演出,不负责剧中所代表的含义。希望各位把欣赏留给我们,把争议留给莎士比亚。”

台下哄然,这当然是说给“女权运动”的人听的,其实,《驯悍记》表面上看来是女的被驯了,事实上女人在甘愿被驯时所说的一大段话里却指出:

“只要服从一点点,却可以得到很多回报,女人并没吃亏,用软弱获得保护,用柔情换来抵死相爱,把风雪粗野的世界因而隔离在家之外。女人享受的是温暖与安全,反而是男人为此需要付出无比的代价。”

男人和女人,谁驯了谁呢?真是难说,莎士比亚在《驯悍记》里其实也留下了伏笔。

戏分两幕,野台戏嘛,没有布幔可拉,中间休息二十分钟就算分场。若在戏票昂贵的剧院里,此时观众就可到休息处,买杯香槟,与人交际寒暄一番了。在公园内,却是那些跑龙套的小演员和演员之友们四处穿梭,有要人捐钱的,有要人买海报或印着莎士比亚的T恤的,也有推销他们在剧院里演出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戏票的。这些人大都是戏剧系里的大学生,文质彬彬,一点不强人所难。观众也纷纷起身,直腰伸腿,喝水,上洗手间,换个位置之类,好不热闹。

几年前曾读到伦敦考古学家们掘出了英国十九世纪“蔷薇剧场”的遗址,发现剧场内处处是果壳堆。推想当时他们欧洲人看莎士比亚,跟我们中国人听戏时差不多,喝茶的,吃小食的,嗑瓜子的,大声叫好的,不客气地喝着倒彩……台上再悲,台下永远像喜剧。

有些戏适合在露天演,有些适合在剧院里演,莎士比亚难道是为不同地点写不同剧本,才造就了这么多元化的风格?也有雅到哲学上去的,也有俗到胡闹一气的,可是一提是莎士比亚的剧本,没有人不肃然起敬的,这个莎士比亚,真是跟太阳一样有本事。

散戏时,我一边拍了拍身上的草,一边暗想:今天又被莎士比亚给驯了,这个莎士比亚,的确是厉害。

爱它爱到一百岁

母亲节那天收到女儿寄来的机票,真是既惊又喜。惊的是有女若此,夫复何求。喜的是终于可以跟她一起去寻找化石。

寻找化石,听起来挺浪漫的。我已经跟女儿说过多次:如果你到荒山野地去挖化石的话,可以考虑带我去吗?我很想看看人家考古的是怎么挖出宝物来的。看她时常面有难色,我总是赶紧补上一句:我可以打杂呀。

不去不知道,去过才明白为什么她要等她都快要毕业了才给我这个“真正的惊喜”。

这是她写博士论文前最后的一次户外采集,信上说:你飞到南达柯他州的Rapid City来,我在机场接你。什么都不用带,只有防晒油和防虫膏是多多益善,防晒油得用四十号的,防虫膏大概愈臭的愈好。

虽然已经知道大事不妙,去的是那么土的地方,外加日晒虫咬,可是,我还是怀着无比好奇与兴奋的心情去了。好像电影《法柜奇兵》里那个人类学家的样子。想象自己一副猎人打扮,背着背包,拎着铁铲,一路看见宝贝就挖将起来……

事实的真相是:她带我去化石地域,都在海拔七八千英尺以上的深山里,空气干净得没话说,可是似乎离太阳太近了一点儿,汗没出来已经蒸发,鼻子里却有时发痒,原来是鼻血。每天要跟太阳抢时间,日未出就得作,日将息则皆大欢喜,因为一起床气温就是华氏八九十度,到了正午不打烊也不成。那儿人迹罕至,蚊子苍蝇各式小虫,个个都是初生之犊,异常生猛,连蚂蚁都能咬死人。只要车门一开,一阵如雷的嗡嗡声便此起彼落,一下子打死七个,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头一天我一只膀子上涂满蚊子的尸体,居然有点额外的防虫之效,我还跟女儿说回去后要去申请专利。她笑着说:“你等着瞧,小虫不来大虫来,这里的蚊子我不知道有几种,非洲那里的蚊子有几百种呢。”

“不过,”她接着说,“爸爸已经在电话里交代过,别太虐待老妈。你放心,不会叫你跟我们住帐篷的。”

我忍不住说:

“还好这是你最后一年来采集标本,要是你刚开始,我真希望你考虑转行呢。这什么玩意儿,做苦力嘛,哪里是女生搞的行业。奇怪,你怎么爱上这一系的?”

她说:

“以前我要念人类学,你说你们博物馆的接线生就是人类学的博士,因为找不到事只好来当接线员,还带我去见她。你猜她怎么说?不但跟你一样要我别学那一行,而且她说她在大洋洲一个小岛上为了收集论文资料,水土不服得了一种怪病,差一点命都没了,所以我就想,那就念化石系吧。”

我本想说:还不是半斤八两?可是,人到底与石头有点不同。这一转念也不知是害了她还是福了她。看她见了石头真是如见故人一般,我也只好疼在心里口难开。我沉默地拿着铁铲铁锹铁锤,跟在我那原来娇生惯养的女儿后头,心中暗忖:这可不是真的走出了象牙塔吗?

等我们一脚高一脚低地找到了她相中的地方,我就开始挖了。不瞒你说,挖的既非恐龙蛋又非北京猿人的什么骨头,全是些显微镜下才看得见的东西。因为她研究的是恐龙时期的无脊椎动物。有一次还听她提过她的一篇报告。写的是因为某种海里头的东西的绝迹可以推测出海洋温度的变化。我在她实验室的显微镜下一看,全是些小爆米花。后来朋友们饭后聊起儿女们的前途时,我就说:她天天在实验室数爆米花,前途呢,是愈行愈古。

地老天荒,有这回事吗?

海枯石烂,却绝对可能。

每当我们站在千层糕似的山脚下,听她指指点点:这一层是几万年,那一层又过了几万年,以前这儿是海底,我的海洋生物化石就在这儿了。你看,海在这里枯了,我的化石有时一敲就碎了……说着说着,我把脖子都要仰断了,说得我肃然起敬。山谷中的天有时蓝得像海,人小得像蚂蚁,寂静中有如置身开天辟地之时。地是老过的也是最初的,天是深的也是荒的,但是它们永远会活着。女儿说:

“除了石头,世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你可以爱它爱到一百岁,它还是那样不变的呢?”

我现在明白了:寻找化石,虽不浪漫,可是它能叫人上瘾。

化石,它不能成为生活需求的手段,但却是思维的对象,可大可小,自成宇宙。

我的第一块化石,是一块“魔鬼的脚趾甲”,它从一亿多年前活到现在,朴素得不值一顾,但是啊,我想我也会爱它爱到一百岁的。

一百岁,一万岁……对化石而言,死亡实在是一种凝固生命的方式而已。

挖出中国城

对考古学家而言,真正出土的“物”才有意义,因与“时”、“地”、“空”相连,如有人从家中送来一件古董,即使价值连城对他们说来也无多大意义。

今夏跟女儿去Wyomine找化石,所经之地都是些人口很少超过一千的小镇。一路上地广人稀,看见羚羊大角的时候比看见人的时候还多。但是有些路边广告牌,新鲜有趣,特别令人难忘。譬如:

“当别人的孩子无所事事时,我们的孩子正在学习骑马牧牛。请来牛仔学校报名,暑期班招生。”

或者,加油站上挂个“每周一谜”的牌子,上头写着:

“鸡的哪一边毛多?”

“Which side……”我脑子还没转过来呢,女儿已经大笑着说:

“0utside外边啊。真好玩,这儿的人连加油也怕寂寞。”

“说不定因为要知道谜底非去这儿加油不可呢。”我想,跟大城里的加油站比,不是挂着香烟广告,就是“乐透奖等着你”之类的牌子相较,乡下人的生活却又显得有情有趣了。

更有一天,在旅人休息站读到Evanston(伊文斯顿)的简介,竟拿三个F开头的字来做他们招徕游客的口号,把我们笑死。那三个F是:Fresh air,freedom amp; fun(新鲜空气、自由和好玩)。我们笑的是“新鲜空气”被他们出卖,后来想到《台北的天空》,特别可爱。到现在还想得起来一片黑色的土上那只小小的耳朵般的白瓷杯把子——这就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亲眼看着它出土的并不很古的古物。

我也看到了刚出土的一八五○年左右的象牙扣子、牙刷、铜板之类,青瓷破片则不计其数。在现场挖一个小时,实验室里就要花十二个小时来处理结果的。考古,不仅仅是在考“物”,我看它实在是在考验人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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