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思奇,刚拯救完天地,眼下算是这片儿宇宙里最牛逼的人,这是我的故事。
我的小时候是个人见人骂的败家子儿,用我家老师的话来说,就是个十足的混世二流子。
那事儿想来也好笑,那天儿他正给我讲着神国各大家族的族谱家徽。每个贵族家的小孩儿打小都得记这个,免得日后出门不长眼闹了笑话。
可我却偏不想学,偏不想背,张口闭口拽一句,“满神国谁不认识我牧家,谁不知道我爹牧尘。”
老师也是没脾气,低头唯唯诺诺的,“是是是,少爷您话在理儿,您父亲是谁人都认识,人人都景仰,可您不是啊。咱还是把这些个背好,免得将来闹了笑话,也损了狼王大人的脸面。”
他说这话,我听着,心里可救不乐意了,吧唧着嘴,一脚踩到椅子上,端着那记着各家家徽的书,老气横秋的给他回了一句,“来,孙子,好好听着,爷爷给你念一段儿。”
我不记得当时老师是个什么表情,因为当时的我混不在意,只是不多时日,我那混世二流子的称呼私底下就传开来了。
我记得,那一年我才六岁。
我有个好老爹,狼王牧尘,当时人们都说他是“星空之下最强大的人”。
那是个什么概念,我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大家之所以那么称呼他,是因为他把上一个“星空之下最强大的人”给干趴下了,于是他就成了新的“星空之下最强大的人”。
我也很想要这个称呼,因为我觉得这称呼太牛逼了。
谁见着我爹都得毕恭毕敬的,连带着对我也是毕恭毕敬的,所以我一直策划着啥时候把我爹干趴了,那我就是“星空之下最强大的人”了。
可我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我爹去了一个叫幽墓的地儿,从此就再也没回来。
圣祖山脉很长,书上说,那是上古众神的手段,这片大陆就此横隔两半,北边儿是神国,怒江滋润了千里沃土,沃土供养了五座大城,其中一座就是我家所在的南阳关。
山脉的南侧则是万里荒原,蛮夷百族在那儿挣扎求生,时刻都在耽望着我们神国的土地。
他们粗鄙不堪,茹毛饮血,跟我们斗了一千年,这一千年里头,两边儿淌的血比那怒江还壮阔,两族累的恨比那圣祖山脉还高耸。
过了那片荒原再南下,是一片死亡沼泽,幽墓就在那里头。死亡沼泽是大陆上的禁地,千百年里进去的就没人出得来。
连我父亲都不例外。
我父亲下幽墓,一走就是二十年,我要讲的第一段儿故事,就在这二十年。
要讲那二十年,先得讲个铺垫,再介绍下自己:我叫思奇,黄皮肤黑头发,人模人样,就是有双蓝眼睛。
神国里的人眼睛都是黑色或褐色的,蓝眼睛、绿眸子那都是关外蛮子们的特征。没错,我是个混血,是这片大陆上神国与蛮子们千百年爱恨交加的产物,是被上天诅咒的存在,是不详的预兆、恶魔的化身。
我瞧得出这南阳关里千百万人都恨我,可那时他们拿我没办法。我有个好老爹,他们就是咬断了牙也只能低头,装出一副恭敬的模样。
但我想不明白的是,凭什么混血就这么招人恨了。我的出生又不是我能选的,再者说我也没碍着他们啥事,又不吃你家饭,恨我干啥?
愈是想不明白,就愈是想找个理由,而且既然都招人恨了,那就切切实实干点儿招人恨的事儿吧。在我五六岁的时候,那是我混的最凶的日子。有事没事从家里顺两个卷轴出来,专挑人多的地儿放。
卷轴里封印的啥我也不管,不过一般都是些什么冰暴、火墙、沼泽术的。等级也不高,造不成什么大的伤害,就是会整的人手忙脚乱的。
为这事儿没少听老妈埋怨,“你咋就不学学好,将来光宗耀祖啥的。”
老妈不是亲的,是爷爷强行给老爸续的。南阳关贵族不少,在顶端的是三大世家,为首的自然是我牧家,然后就是李家与白府,老妈是白府的千金大小姐。
白府的人大多练体,那脾气就跟身上的肌肉块儿一样儿的硬实。但就是老妈,那么的温和,从不舍得打我骂我,只有嗔怪我几句,“咋就不学学好。”
那时候不懂事,时不常的给她顶一句,“我就一混血,赶明儿死了都葬不进咱家祖坟的,光什么宗,耀什么祖,就让我混吃等死得了。”
对于我这混吃等死的态度,老妈气急了,想骂却总又开不了口,想告诉老爹吧又怕我会挨打,只有憋着一口气儿,找个地儿悄么的哭。
不过我那态度,有个人是铁支持的,那就是我大伯。
我爷爷有俩儿子,我爸是弟弟。一般来说家业都是传长不传幼,哪怕弟弟比哥哥厉害,那也就是家族的一把利剑,这叫长幼有序。可我爸不一样,我刚出生那阵儿赶上五王之乱,我爸一战正名,成了神国的大英雄。
皇城赵家亲自册封的南阳关代关主。近些年来,南阳关都在我牧家的手中,关主一般就是家主,可这皇城钦点这还是头一回。
加上实力,天地人三阶,我爸当时就是天阶了。全神国都找不出十来个,我爸刚过三十就是天阶了,我大伯那会儿才地阶四品呢。明眼人都瞧得出,这牧家将来指定是交给我爸的。
不过,南阳关在我爸的打理下是真叫个井然有序,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军队里军纪严明,蛮子们几次打上门,都叫我爸给踹回家喝尿去了。
我大伯呢也安心的照料照料家里的大小杂事,管理管理家族的产业,俨然一副牧家总管的姿态。他干的也都很漂亮,不过他膝下无子,就把我当亲儿子惯着。我顺出来的那些卷轴也都是他给的,外头我捅了多大的篓子,也都是他陪着笑帮我兜着。
我以为这是对我好,可后来我才知道,习惯对你笑的人往往心里头都揣着一把刀,等哪天刀子亮出来,那杀人才是真TM的不见血。
我在那时候也不真是混到没朋友的地步,我还是有一个朋友的,只不过我不知道罢了,或者说,当时我没把他当作朋友。
现在想想,也真是唏嘘不已,人死难于复生,纵使我有这通天的本事,那些错过的,也真是永远过去了。
这里是时空的尽头,我管它叫天之涯。它之外是什么,我也不清楚,正打算去瞧瞧。也许这一步迈出就回不了头。
我是个爱显摆的人,想想我这波澜壮阔的一生,不能啥也不留下啊。不然以后你们这些孙子们谁也到这儿了,还不得以为自己是头一个过来的。
我打算把我的故事写下来,一是给你们有个参悟。
再一个就是提醒你们,老子才是第一个走到这一步的人,你们这帮孙子记好喽。
老子是拯救了宇宙的男人,回见了孙子们,老子才是最牛B的,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