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说句话,小姐。我看得出您和这位警长一定很熟悉,如果您让他在判罪的时候替我说几句好话,那我的处境一定会好多了。我因为伪造罪被判处七年徒刑,他正送我去内林维茨监狱。”
“噢,”姑娘舒了口气,脸色又恢复了自然,她开口说道,“那么,这就是你现在做的差事,当个警长?”
“亲爱的费尔吉德小姐,”埃斯顿平静地说道,“我想你也很清楚,在华盛顿要有钱才能和别人一样地生活,而钱总是流水般地流出口袋。因此我不得不找个差事来做。我发现西部有个赚钱的好去处,所以……当然警长的地位自然比不上大使,但是……”
“大使,”年轻的小姐兴奋地说道,“你可别再提大使了,大使可不需要做这种事情,这点你应该知道的。你现在既然成了一名勇敢的西部英雄,骑马,打枪,经历各种危险,那么生活也一定和在华盛顿时不大一样。你已经很特别了。”
那副亮闪闪的手铐再次吸引住姑娘的眼光,她睁大了眼睛。
“请别在意,小姐,”年轻先生的同伴又说道,“警长把自己和犯人铐在一起,这样可以防止犯人逃跑。埃斯顿先生更是非常清楚这一点。”
“我们要过多久才能在华盛顿见面?”姑娘问。
“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埃斯顿回答,“我想恐怕我是不会有轻松自在的日子过了。”
“我喜爱西部。”姑娘不在意地说着,眼光温柔地闪动着。看着车窗外,她坦率自然、毫不掩饰地告诉他说,“整个夏天,妈妈和我都是在西部度过的,因为父亲生病。她一星期前回去了。我在西部过得很愉快,我想这儿的空气适合于我。金钱可代表不了一切,但人们常在这点上出差错,执迷不悟地……”
“这太不公平了,我说警长先生,”脸色阴沉的那位粗声地说道,“我需要喝点酒,而且我也一天没抽烟了。你们谈够了吗?现在带我去抽烟室好吗?我真想过过瘾。”
于是,这两位被手铐铐在一起的旅客站起身来,埃斯顿脸上依旧挂着迟钝的微笑。
“我可不能拖延一位不走运朋友的一个抽烟的请求。”他轻声说,“再见,费尔吉德小姐,工作需要,您能理解。”他伸手来握别。
“你现在去不了东部真是太遗憾了。”她一面说着,一面重新整理好衣裳,恢复起仪态,“但我想你一定会继续旅行到内林维茨的。”
“是的,”埃斯顿回答,“我要去内林维茨。”
两位乘客小心翼翼地穿过车厢过道,进入吸烟室。
另外两个坐在一旁的旅客几乎听到他们的全部谈话,其中一个说道:“那个警长真是条好汉,很多西部人都这样棒。”
“如此年轻的小伙子就担任一个这么大的职务,是吗?”另一个问道。
“年轻!”第一个人大叫道,“为什么……噢!你真地看准了吗?我的意思是说,你见过哪个警官把犯人铐在自己的右手上吗?”
椭圆形肖像
——[美国]爱伦·坡
好心的跟班将身受重创的我安顿在城堡的塔楼中过夜,一幅栩栩如生的椭圆形少女肖像打动了我的心,于是,我从一卷书上知道了一个凄美故事。
我身受重创,跟班眼见我伤势严重,不忍让我露宿,竟冒然闯入一座城堡。这些城堡耸立在亚平宁山脉峰峦间已有多年,气势雄伟而阴森。其实,拉德克利夫夫人笔下凭空臆造的正是这种城堡。这座城堡的主人已经外出,但看来不久前才人去楼空。
我们主仆俩在城堡一个偏僻的塔楼里的一间屋里安顿下来,这是一间面积最小、陈设最差的房子。屋内原本富丽的装饰已破败陈旧。四壁悬挂着花毡和多种多样的帷帐一类战利品。此外还琳琅满目地挂着大批的现代绘画,都画得生机勃勃,还有镶着精美花纹的金色画框。不仅四壁的大块壁面挂满了画,而且凡是城堡这种稀奇古怪的建筑式样因势构成的许多角落都塞满了画。
也许是因为伤重而引起了初期谵妄吧,这些画竟然引起我浓厚的兴趣。此时天色已晚,我便吩咐佩德罗将屋里几扇厚墩墩的百叶窗统统关上,然后把我床头那具落地高烛台上的蜡烛统统点亮,再将我卧床周围所有镶着流苏的黑丝绒帷帐统统敞开。我希望这一切摆布停当了,即使不能入睡,至少也可以静静观赏这些画。当佩德罗在整理卧床时,在枕边找到一卷小书,据称书上有关于这些画的评述分析。
我诚心诚意地对着画观赏不已,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沉迷其中了。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深夜。烛台的位置放得不称我的心,我不愿唤醒睡得正香的跟班,费了很大劲才伸出手去挪动烛台,让烛光更充分地照亮书本。
这一挪动,谁知竟出现了出人意料的情境。烛台上有很多蜡烛,经过挪动,无数烛光这会儿竟照到屋内一个壁龛里。原先这个壁龛一直被一根床柱遮住,给明亮的烛光这么一照,我看见了一幅刚才根本没注意到的画。画中人是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
开头,我对着这画只是匆匆瞥了一眼,然后闭上双眼。不过在我闭上眼睛的这段时间里,我匆匆找了一下闭上眼睛的理由。原来这只是出于一时冲动,无非是为了趁此机会好好想想,摸准我的视觉是否在欺骗我,此外,也好让胡思乱想的头脑冷静下来,清醒清醒,以便更加镇定地看个分明。不消片刻,我开始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幅画像了。这次再也不容怀疑,也不会怀疑了;因为当我再次注视画面时,刚才使我神志恍惚的那种梦幻感觉烟消云散了。
画中人是个少女,只画了头部和双肩。用的是术语上所谓“半身晕映画像法”,与萨利得意杰作的头部像那种风格颇为相似。双臂、胸脯,乃至光艳照人的发丝,都纤毫入微,和形成整个画面背景的那种朦胧幽深的阴影融为一体。椭圆形的画框,镀着金,盘着金银丝,装饰得富丽堂皇,纯系摩尔式。
作为一件艺术品来说,这幅画的本身可以说令人叹为观止了。但是,无论是作品的精湛技巧,还是画中人的绝色佳姿,都决不会如此突然而且如此强烈地打动我的心弦。虽然刚才我是在似睡非睡间蓦地醒来,但我决不会胡思乱想把画中人错当成真人。我思考的是,这幅画的构思设计,以及画框格式等等特色。我一边认真地思忖这些细小问题,一边半坐半倚,两眼盯住画像不放。就这样,过了约一个小时,我终于领会到这幅画感人至深的真正奥秘。我在床上仰面躺下。我在人物神情的惟妙惟肖、栩栩如生中看出来了这画的魅力。正是由于这一点,乍一看让我吓了一跳,继而又使我感到糊涂、哑然,终至大惊失色。我怀着深深的敬畏心情,将烛台移回原先的位置。这样一来,眼睛就看不到那幅使我深为激动的画像了。
随后,我又殷切地找出那卷书来,翻到标明椭圆形画像的那一篇,就看到这么一段措辞含糊而古怪的字句:
“她是个举世无双的美人儿,原来过得快快乐乐,无忧无虑,成天嘻嘻哈哈,像幼鹿一般爱淘气;画家为人热情奔放,勤奋有为,不苟言笑,早已在艺术中有了成就。她热爱一切,珍视一切。心里只恨视为情敌的艺术,怕就怕那些调色板、画笔和其他令人烦恼的画具夺去了她爱人的朱颜。她和画家一见钟情,不料结为夫妇三日,竟然大祸临头。当新娘听到画家竟然想替她画像的时候,不觉五雷轰顶。但是她生性温顺,毫无怨言地在塔楼顶上一间幽暗的画室里乖乖地接连坐上好几个星期,室内仅有一丝光线从当头洒落在灰白的画布上。画家为人热情洋溢,放荡不羁,喜怒无常,一旦陷入幻想就忘乎所以。他时时刻刻、日日夜夜沉湎在画中,画得正得意呢!因此他竟不知投进孤楼那缕阴凄凄的光线已把新娘的身心都摧残了。然而她却照样一直满脸笑容,因为她看出这位早负盛名的画家夜以继日地精心绘制她的肖像,对自己工作感到的乐趣竟如醉如痴。但很显然的是,她已日见萎靡消瘦了。
“凡是看见这幅画的人无不低声惊叹其神似,誉之为一个惊人的奇迹,他们认为,此画不仅是画家功力深厚的明证,也是他对自己妻子那份深情挚爱的明证。谁知,正当画稿即将告成之际,他竟然不准外人进入塔楼;原来画家已经发狂了,他两眼始终盯着画布,只热心于绘画了,连妻子的容貌都顾不得看上一眼。他哪里知道,自己在画布上涂抹的色彩就蘸自坐在身边的妻子的红颜。过了好几个星期,除了樱唇一笔未涂和眼睛尚未点色以外,其他部分都画好了。这时,画家妻子的精神也回光返照了,眼睛更加明亮,樱唇更加诱人。借此,樱唇涂上色了,眼睛也点上色彩。画家站在自己精心创作的画像前,一时看得出了神,开头一味呆呆地看,转眼间竟浑身战栗,脸色十分苍白,大声惊呼:‘这简直是活的呀!’说罢,猛回头看他心爱的新娘,可怜的她已经魂飘香散了。”
忠心不二的公牛
——[美国]海明威
一头公牛酷爱角斗,而且所向无敌。他对情人的忠心不二让主人很为难。
最后,主人只好将他与另外五头公牛一齐送到角斗场。
很久以前,有一头公牛,他的名字不是费迪南德,他对鲜花没有丝毫兴趣,他只酷爱角斗。他与所有同龄的或者不同龄的公牛角斗,一直所向无敌。
这头公牛随时处于角斗状态。他的毛皮乌黑油亮,双目清澈透明。他的双角像硬木一样坚挺,像豪猪的毛刺一般尖锐。角斗时,他们的腰部顶得他发疼,但他并不在意。他的颈部肌肉鼓起一大块肉团,在他准备角斗时,这块肉团高耸如山。
一旦他被什么原因给挑动了,就会不顾死活地角斗,非要拼个你死我活不可,那股子认真劲儿恰如有些人对待吃饭、读书或者上教堂一样。不过,其他公牛并不怕他,但他们不愿惹他,也不愿同他角斗,因为他们出身高贵。
他并不是心地邪恶或者恃强凌弱之辈,他无非喜欢角斗而已,好比人们喜欢唱歌或者当个国王、总统什么的。他从来不思考。角斗是他的职责,他的义务,他的欢乐。
他在多石的高地上角斗,他在傍河的绿茵茵的牧场上角斗,他在软木树下角斗。
他每天从河边走十五里路去多石的高地,跟所有正视他的公牛角斗。即使如此,他却从来不发火。
他最后的命运又如何呢?主人心里总在犯愁:这头公牛与其他公牛角斗耗去了他大量金钱。每头公牛价值一千多元,可是,与这头伟大的公牛角斗后,他们的价值落到二百元以下,有时甚至更低。
也许送去斗牛场是个很好的办法,但主人并不认为这是最好的办法,主人决定让自己所有的牲畜承袭这头公牛的血统。于是,他被选为种牛。
于是,这头古怪的公牛,被主人迁到牧场,与育种的母牛一起生活。他一眼看中一头年轻、漂亮的母牛。与其他母牛相比,她更加苗条,身体均匀,皮毛闪亮,活泼可爱。既然他无法角斗,便索性爱上了她。他一心想跟她呆在一起,根本不屑与其余的母牛相处,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养牛场的主人希望公牛会学得乖点,回心转意。可是,这公牛始终如一地爱恋着自己的情人,情深意笃。他一心想跟她在一起。
为此,他和另外五头公牛被主人送去斗牛场处死。这样一来,公牛起码能角斗一场了。他的角斗非常精彩,人人都表示赞赏。角斗结束后,杀死他的、所谓的角斗士的汉子身上那件紧身短袄全湿透了,他十分口渴。
“这牛厉害极了!”斗牛士说道,顺手把剑递给掌剑者。他握剑时剑柄向上,勇猛的公牛心脏的血顺着剑刃往下淌。
任何烦恼都不会与这头公牛有关了,他的尸体正由四匹马拖出斗牛场。
“是啊。他就是维拉梅耶侯爵不得不干掉的那头公牛,因为他忠心不二。”无事不晓的掌剑者说。
“也许我们都应该忠心不二吧!”斗牛士说。
外国佬
——[美国]弗郎西斯
我走出电影院时天正在下雨,所以我拦了辆计程车送我回家。
不料,司机竟在三次走错路后与我发生争执,并闹到派出所。
结果,本来占理的我不得不付全部车资。
我从电影院出来时天正在下雨,否则我早就走路回家了。我住的公寓就在附近,路也很容易走——顺着大道一直走,过两条街,在第三条街右转就是格伦奈路,往前走一半就到家了。可是下雨了,所以我不得不拦了辆计程车,上去不到半分钟,我就感觉到这名司机——一个红光满面的老头子——好像有股乖僻与焦躁随时要发作似的。
“不对!不对!”看他开始往第一条街圣多明尼可路上转弯时,我叫了出来,“还有两条街呢!”
他口中咕哝了几声,又摇摇晃晃地朝大道驶去,不一会儿又转入了第二条街——凯沙斯路。
“不是!不对呀!”我又喊道,“下一条,拜托了!下一条才是我住的地方,格伦奈路!”
他转过头来,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快速地向前行驶,根本没有转入我住的街道,却一去不返似的飞速驶上了大道。
“你看,现在你又开过头了!”我嚷道,“你应该按我说的,往右转呀!请掉头开到格伦奈路三十六号。”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这老头子一个回转,车子吱的一声,驶上了湿滑的人行道,几乎猛地往后一倒,越过大马路,一个急刹车,停在我住的街角上。
“下去!”他几乎是吼了起来,满脸气得涨红,“立刻滚出我的汽车!我绝对拒绝再载你一步!三次了,你把我当做白痴!三次你毫不留情地侮辱我!我的汽车是不载外国佬的,我告诉你!立刻给我下去!”
“这么大的雨?”我火气也上来了,大声喊道,“我才不下去呢。我一次也没侮辱你,怎么会有三次呢!先生,你心里有数,我只是拜托你载我回家。可是很显然我是白费功夫了。现在请你好好载我回去,我会给你小费的。”我又低声下气地加了一句:“大家好聚好散。”
我最后一个音节还在嘴边时,他又吼了起来:“下去!滚出去,我告诉你!你对我的侮辱太过分了,你非下去不可!”
我瞟了一眼外头的大雨,坚定地说:“我绝不下去。”
他阴险地平静了下来,镇定却嘶哑着嗓子说道:“要不你走出我的汽车,要不我把你带去派出所,要求你赔偿对我的羞辱。你自己选择吧!”
“在这样的天气下,”我答道,“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我们去派出所吧。”
他把我载到了派出所。
我对派出所并不太陌生,它离我住的地方隔了不过几户人家。我以前去过几次,为的都不是什么麻烦事。当我与计程车司机并肩走进空洞洞的派出所时,警官孤寂黯然地坐在办公桌后面,像熟人般地跟我打了招呼。
“午安,XX先生,”他称名道姓地对我说,“您有何贵干?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可是,这个老头子——警官不过对他点了个头,他却根本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他嚷道:“是我有贵干,警官!是我对这个外国佬有所抱怨!他三次把我当做白痴,三次他毫不留情地侮辱我!我要讨个公道,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