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阑珊的城市,穿梭在其中映入眼帘的是繁华。“城市”,是一个充满梦想的地方,同样的也是一个残酷的地方,,钢筋丛林的法则是弱肉强食.骑着摩托车车穿梭在街道上,流光闪烁,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渐行渐远、走走停停、人来人往、却偌大的城市,形形色色的身影交织在其中,一道白影在人海里随意的穿梭、一人一骑的背影显得很是凄凉。
这是李天明得空时的休闲方式,骑着小摩托在城市随意的穿梭,没有目的地、不慢不快的速度在城市里走走停停、他感觉自己丢失了什么,所以总是一个人在城市里穿梭着,想把自己丢失的东西找回来。毕业三年了,在职场里,李天明和普通的上班族没有什么区别,要说有什么特色,除了勤快一些,长相略显帅气以外并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前几天刚刚辞职,这让公司的人大概惊奇,熟悉的人都知道,李天明家里条件不好,为了多赚点钱一个人干两个人的工作,平日里非常的节俭,大家都没想到他会辞职,就连他自己也没想到,只是感觉自己浑浑噩噩的上班、下班、然后存钱、买房、结婚。好像人们都是这样想的。从小学开始,被灌输将来要当科学家、宇航员、中学时候老师说:“同学们啊,要努力学习啊,只有努力学习才能考上一个好的大学”。等上了大学后发现上大学的原因是为了以后能找一个好工作,工作后努力上班,买房,买车,结婚。这一切似乎是这样的自然而然的。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梦想,我想成为一个大侠、我要成为英雄维护世界和平、我要、、、、这些梦想,如果你告诉别人,别人会在心中骂一句:“傻叉、中二”,人们在现实面前不得不把自己的梦想隐藏在自己内心深处。李天明为了找寻他丢失的东西“梦想”,所以他辞职了。
辞职后,背上包裹,骑着自己的摩托,在一个个城市中走走停停,住豪华酒店、吃大餐、或是一个人在野外露宿、望着满天星辰高歌一曲,两个月后,李天明辗转又回到了城市边缘,因为他没钱了,不多的存款在这次的旅途中用完了,没办法,生活还得继续,放纵了自己一回也该好好努力工作挣钱了。
郊外的山路上,空气格外清新,一个坐在路边的老头映入了李天明的眼帘,老头戴个黄色鸭舌帽,穿着一身冲锋衣,身形略显狼狈,但却漏出一种刚毅的感觉,坐在路边却像一座大山一般一动不动,让李天明大感好奇,想来也是跟自己一样出来散心的驴友,正好累了便停下摩托坐在旁边休息。拿出一瓶矿泉水咕噜咕噜的灌了下去。
“咳咳、小伙子,一个人喝得挺高兴啊,没看到旁边还有老人啊”坐在地上的老人突然开口,“抱歉啊大爷,太口渴了,是我疏忽了,大爷给”连忙致歉,然后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递给老人,接过矿泉水后拧开瓶盖,一口气就把水喝完了。“小伙子有吃的没?”老人喝完水问李天明要了点吃得,李天明拿了面包给老人,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一会儿过后老人站起身来,向李天明道:“小伙子,谢谢你啊,我出来散心,钱用完了,年纪也大了身体大不如从前,才饿了一天就没力气了,还好遇见你”。
李天明往老人望去,只见鸭舌帽下是一张略显憔悴,但精神焕发颇有威严的脸,虽然还显得疲惫,但依然很精神。李天明回道:“老人家不用客气,我也是出来散心的,相逢便是有缘,一起吃个便饭吧”,摩托一阵轰鸣,李天明带着老人往城里驶去。
“老人家,你将就吃点”,一个不起眼的火锅店内,李天明像老人敬了一杯酒,在职场混了三年多的李天明眼力还是很独到的,老人虽然狼狈,但是家里条件应该不错,平时肯定不会来这种地方吃饭。
老人也不客气,筷子子啊锅里捞起一片肉就塞进嘴里,喝了口酒慢慢悠悠的说道:“这几天可把老头子饿坏了,之前光顾着吃了,老头子我可没有你想得那样金贵,小时候没粮食,什么树皮野菜没吃过,那时候饿死了好多人,哪像现在的人,浪费粮食,差点还入不了口,世风日下啊”
李天明道:“老人家,看来您是从困难年代走过来的,给晚辈说说呗”李天明听到老头子说起以前的经历,大感好奇,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可是吃了很多苦的。
老人道:“好,老头子我就给你好好说说,你可别嫌我啰嗦啊”老人边吃边给李天明说起自己的经历,原来老头还是个老军人,为了吃饱肚子去军阀收下当兵,后来辗转参加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朝鲜战争,传奇般的经历,让李天明听得唏嘘不已。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一会儿两人解决了锅里的食物,吃得干干净净,在酒精的作用下,两人都是兴致勃勃的胡吹乱揩。不顾喝了酒,李天明搭载着老人,骑着摩托晃晃悠悠的送老人回家,还要晚上交警的下班了,缓缓悠悠在老人的指点下到了老人住的地方,在门口被保安拦下,两人开始道别。临走,老人送了李天明自己捡到的一块石头。
“老头子出来钱都用光了,没什么送你的,平时喜爱点花草竹石,这是老头在在山上捡到的,就送你留个纪念。”李天明顺手接过放在包里,留了电话道别后便往自己的住处回了。
一路上吹着风,也吹去了酒意,这次的旅途收获了不少,比如就和老头子成了忘年之交,生活还得继续,几个月下来,一回到住处的李天明感觉身心疲倦,连衣服也没脱就倒在床上睡去,半夜李天明饿得爬了起来,拿出方便面,倒入热水,一会儿,香气扑鼻,几口便吃了一碗方便面,睡不着的他,拿出背包里的东西准备整理自己在旅途中的收获,看到了包里老头送他的那块石头,当时他也没怎么注意,就往包里塞,此时在灯光下,看着这块拿在手里略显沉重的石头,发现这是一块巴掌大的寿山石,只见其红中带白,呈羊脂状,回想起那老头说自己喜欢花草竹石,无意间发现并带在身上,再看其成色,这块石头应该价值不菲,他便想着找时间找人鉴定下估个价卖了算了,想着便把他放在桌子上,这时,灯光显得忽明忽暗,“******,破房子,房租那么贵,灯还不好,草”说着便站在桌子上拧灯泡去了,一不小心,手指刮在了灯的一片叶子尖上,手上一痛,他一下把手一缩,这时一滴鲜血滴在了那块石头的裂缝处,并且慢慢的渗入了石头,继续拧灯泡的李天明并没有注意到这点,这时,灯闪了一下,彻底不亮了,房间陷入一片黑暗,黑暗中,几声咔咔声,像是什么裂开了一样,李天明心想,不会什么又坏了吧,李天明边发牢骚边修灯,没有注意其他,就在这时桌子上的石头,已经裂开了,原来这块石头只是外面包了一层薄薄的石壳,现在因为未知的原因,外面的壳碎了,露出里面的本来面目,黑黑的房间在桌子上发出了光亮下,一下亮了起来,光源是一块巴掌大的光球,周围是石头碎片,李天明被这光团惊得嘴巴张得老大,一时目瞪口呆,不等他反应过来,这是一阵机械合成声音想起,“检测到血液,正在检测成分、、该血液内蕴含的DNA为人类DNA,符合宿主为人类的条件,搜寻血液主人,已搜寻到血液主人,男性,开始融合宿主”,声音完毕,那光团仿佛化成了液体便往李天明包裹去,李天明正想反抗这突如其来的光亮液体,可是哪里容得他反抗,当那个光团化成的液体彻底融入他身体的时候,感到脑海里轰的一声,李天明便晕厥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