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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出大盗偷鸡摸狗 谋顶戴西走东奔(1)

清光绪七年(1881年)五月的一天,正是晌午时分,冒着蒙蒙细雨,一位公子带着从上海四马路(今福州路)妓院买来的姨太太沈氏,骑马来到山东莱州府城外。

公子长着一颗大肉头,虽年纪不大,却早生白发,胖乎乎的五短身材,找不到脖颈、四肢,撇着八字脚骑在马上,活像一只癞蛤蟆。他勒住马匹,站在雨中,张开大嘴,长吁吸气,露出怡然自得的神态。他抬眼仔细观瞧,透过雨雾,但见山峦丘陵连绵不断,掩映在树林草莽中间,不时有乌云从山顶飘过。脚下的黄土路泥泞不堪,蜿蜒前行,直抵不远处一座青色的府城下。远处是蔚蓝色的大海,波光浩淼,茫无边际。海燕在波峰浪尖上飞翔,发出欢快的鸣叫。

公子看罢,催马前行,带着沈氏,走进莱州府城西武定门。莱州府城呈长方形,城墙高三丈九尺、宽二丈四尺、周长九里,四角建有角楼,外面有护城河环绕,有澄清、景阳、武定、定海四座城门,城门口护城河上搭着吊桥。城内有十字交叉的街道,街道两旁林立着店铺、酒家、茶馆、烟馆、宝局等,钟鼓楼就位于交叉口。此刻细雨已停,公子沿着南大街,找到“仙人居酒家”,下马歇息用饭。这“仙人居酒家”是个二层楼,本是当地新科举人陈四谟开的大买卖,每天人来人往,日进斗金,生意兴隆。

陈掌柜见公子身穿驼色亮纱大褂,腰带系着一个金银牌,牌上有耳勺、镊子、牙签,完全不是普通人打扮。姨太太上身穿绣花月白对襟袄,下身穿绣花翠绿月华裙,另外还披着一件过膝低领粉红斗篷,头上插满镶着珠宝的钗钿。

陈掌柜看罢,不敢怠慢,连忙喊来跑堂,把手巾递给公子,让他擦去雨水。

待到公子擦罢,陈掌柜疑惑地问道:“听客官口音,不像是本地人,不知是何方人士?”

公子笑笑,大大咧咧地答道:“俺叫袁世凯,是河南项城人士,这是俺的姨太太’到登州府去投军。”

陈掌柜听罢,亲热地说道:“原来是袁公子,幸会幸会。公子不必着急,这里距登州府一百八十余里,路程不远了。”

袁世凯,字慰庭,本是河南项城人。自幼喜欢酗酒狂饮,走马斗狗,纵情声色。他今年二十岁,其父袁保中花钱替他买了个道员,让他到山东登州府(今山东蓬莱)投奔淮军将领吴长庆,谋个出人头地的差事。

陈掌柜热情相邀,把袁世凯、沈氏让进二楼雅间。袁世凯刚刚在雅间落座,忽听得唢呐声由远而近,吹得正是《蝴蝶》,确实让人欢喜欲狂。袁世凯本是纨绔子弟,性喜凑热闹、瞧新鲜,忙从桌边站起来,走到打开的窗户前,伸出脑袋仔细观瞧。

袁世凯不看则已,看后不住地啧啧称奇。但见酒家楼下大街上,走来一个新郎官,头戴黑瓜皮帽,身穿灰布长袍,十字披红。他身后跟着一个小毛驴,毛驴上侧坐着一个新娘子,头上蒙块红盖头,上身穿红绣花对襟布祆,下身穿红布凤尾裙。除了几个吹鼓手正在起劲地吹着唢呐,此外别无一人。

陈掌柜从厨房端来酒菜,放在八仙桌上。沈氏站在袁世凯身边,也觉得稀罕,便问刚刚赶来的陈掌柜:“侬看呀,这家娶老婆蛮有意思,就几个吹鼓手,为什么没有别的仪仗呢?”

陈掌柜往楼下看了看,不由得长叹一声,用同情的口吻答道:“新郎官名叫张长善,住在城里西大街,在‘戏凤鸡舍’当伙计。他父亲早逝,弄得家境贫寒,这娶亲行头,听说还是租来的。新娘是城东南常家三闺女,模样漂亮,可惜天生就一双大脚,没人愿意要,老大不小,方才嫁给张长善。”

“噢——”袁世凯恍然大悟,咂着嘴巴说道:“俺说这媳妇娶的与众不同,原来事出有因。”

待到张长善娶亲的小毛驴走过,袁世凯、沈氏返身回到桌边。桌上摆着七个碟子、八个碗,另外还有一壶好酒。其中最特别的是,碟子里有十来个大螃蟹,每个螃蟹壳上,都有三个隆起的鼓包,壳边两侧各有九个锯齿,最后一齿特别长,形似梭子。

袁世凯登时来了食欲,拿起一只大螃蟹,打开蟹壳,挖出蟹膏,放在嘴里咀嚼一番,果然味道鲜美可口,不住声夸赞道:“好蟹,好蟹。”

陈掌柜见状,得意扬扬地介绍道:“这就是闻名天下的莱州府大蟹,是此地的特产。因它壳上有三个隆起的鼓包,最后一齿形似梭子,故称三疣梭子蟹。这种螃蟹个大味鲜,肉质细嫩,鲜美可口,煞是博人。”

袁世凯听罢,一边不停地狼吞虎咽,一边从怀里掏出十两纹银,笑容可掬地对陈掌柜说:“你再给俺准备三十斤大蟹,俺要当礼物送给吴长庆大帅,要一色上等货,成色可不能差喽。”

陈掌柜见袁世凯神情庄重,忙接过银两,赌咒发誓道:“袁公子放心,俺马上去办。”

就这样,袁世凯搂着沈氏,开怀畅饮,直到酩酊大醉,方才从桌前起身。沈氏扶袁世凯下楼,摇摇晃晃地出了酒家。袁世凯抬头望望日头,见天已过午,忙把沈氏抱到马背上。他翻身上马,两手紧搂着沈氏,带着用苇席包裹好的三十斤大蟹,出了莱州府东面的澄清门,打马直奔登州府。

袁世凯、沈氏赶到登州府,来到淮军大帐,见过吴长庆,跪倒叩头,送上三十斤大蟹。吴长庆见世交子弟来投,自然高看一眼,让袁世凯当营务处帮办。半年后,袁世凯、沈氏跟着吴长庆的淮军,坐上兵舰,漂洋过海,直抵朝鲜驻扎,暂且按下不表。

且说张长善把常家三闺女娶进家门,拜过天地,共人洞房,揭掉盖头,成就夫妻,也算得夫唱妇随,凤鸾和鸣。过门后,常氏方知张长善家境贫寒,后悔不已。无奈自己天生就一双大脚,没人愿意要,再加上四姑娘威逼利诱,不允退婚,她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暗中痛恨信口雌黄的媒婆。

这一日,四姑娘早早起床,放开自己一双大脚,带着儿媳常氏出城,到城南坟地祭扫张梦魁。二人烧香、燃烛、上供、磕头已毕,眼见常氏拜罢祖先,四姑娘乐得合不拢嘴。四姑娘闲来无事,与常氏偷偷诉说家史,传她坤艮教义。常氏听罢,少不得大吃一惊,方知公爹张梦魁乃坤艮教小趟主,婆婆四姑娘、史怀祥兄妹二人也非等闲之辈,乃是杀人放火的江洋大盗,至今负案在逃。她虽担惊受怕,但日久天长,对坤艮教装神弄鬼的手法,也略知一二。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过去一年。一天傍黑时分,张长善离开“戏凤鸡舍”,回到家里。常氏伺候张长善洗漱完毕,上炕就寝。张长善忙里偷闲,少不得玩弄常氏一番。常氏尽管身怀六甲,却不敢得罪丈夫,勉强奉承。张长善心满意足,方才暂时歇手,将常氏丢开,翻然睡去。

张长善睡得正香,一条毒蛇爬到他身上,蛇信乱舞。他吓得猛然睁开眼,就听得常氏在身旁发出痛苦地嚎叫声:“奶奶呦,俺实在受不了,痛死俺啦!”

张长善方知刚才是南柯一梦,见常氏躺在炕上待产,急忙喊来四姑娘伺候。

他在屋门外等待消息,焦急不安地来回踱步,不时地倾听屋里的动静。

突然,常氏停止鬼哭狼嚎,代之以婴儿沙哑的啼哭声。

“哇——”随着婴儿啼哭声,四姑娘跑出屋来,兴高采烈地告诉张长善道,“是个小子。”

张长善听罢,在黑暗中停下脚步。他惊喜交加地奔进屋里,爱怜地抱起新生婴儿,仔细打量一番。但见新生儿长着两个牛眼,一只猪鼻,身材长大,皮糙肉厚,长满黑毛,正裂着大嘴干号,七分虽然像人,三分却像梦中的毒蛇。

常氏十分疲倦,长吁一口气,脸上挂着幸福的微笑。张长善朝常氏点点头,沉思半晌,慢吞吞地说道:“俺能有儿子,这都是你的功劳。盼他将来重兴坤艮教,就叫兆坤吧。”

常氏听罢,伸手抱过婴儿,亲吻着他,不停地招呼道:“兆坤,兆坤。”

婴儿躺在常氏怀里,不理不踩,依然裂着大嘴,号啕大哭。

张兆坤长到五六岁时,四姑娘咽气蹬腿,张家更加衰败,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已经穷得叮当响,到后来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锅都揭不开了。张兆坤却食量极大,一口气能吃十几个菜饼子,仍然喊饿。张长善见状,气得破口大骂,说张兆坤是“饿死鬼转生”。

常氏见张长善生了气,从破褂子里掏出几个铜子,放在张兆坤手心里,无奈地对他说:“这是娘编草帽辫挣来的,你去买点吃的吧。”

张兆坤瞟了一眼怒气未消的张长善,二话不说,抓起铜子,飞也似的跑出家门。他用铜子买了些吃食,狼吞虎咽,方才填饱肚皮。

常氏见张长善活得窝窝囊囊,连老婆、儿子都养不活,只靠自己编草帽辫维持生计,少不得坐在破坑沿上,对他发几句牢骚。她饥肠辘辘,泪流满面,哽咽着说道:“孩他爹,你太没本事了,这样下去,全家人都得饿死。”

张长善本来苦恼不堪,如泄气皮球一般,听常氏如此说,登时火冒三丈,恼怒地问道:“你这个臭婆娘,是不是埋怨老子没本事?”

常氏号啕大哭,悲悲切切地说:“俺受够了,你如果发不了财,干脆把俺卖了,换回钱给孩子买点吃的。”

“你——”张长善听罢,恼羞成怒,扬手给常氏一个大耳光。他犹不解气,脱下一只鞋,没头没脑地朝常氏打去,嘴里大骂道,“奶奶的,反啦!你个臭婆娘,天生就一双大脚,竟敢嫌老子穷。”

正在此时,张兆坤闯进屋里,蹦到张长善面前,傻里傻气地叫嚷道:“爹,你别打啦,等俺长大了,给你买好多白面大饼,堆起来比云峰山还高。”

张长善瞪着张兆坤,鼻子里“哼”了一声,用几讽的口吻说:“别吹牛了,咱家坟头没那个好风水。”

张兆坤觉得爹对不起娘,跑过去拉住常氏衣襟,赌咒发誓道:“娘,俺长大后一定要当大官、发大财,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常氏听罢,不由得潸然泪下,哽咽着说:“真有那个时候,老天可就睁眼了。”

傍黑时分,张长善吹灭油灯,搂着常氏上炕。常氏躺在丈夫身旁,抚摸遍体鳞伤,无可奈何地说:“俺看这日子没法过了,你赶紧想个法吧。”

张长善曝着牙床,支吾半晌,方才吞吞吐吐地说:“除了你白天想的法子,没有其他好主意。”

常氏从炕上爬起来,紧紧地抱住张长善,哭哭啼啼地乞求道:“孩他爹,只要能救儿子,你就把俺卖了吧。”

张长善怔了半晌,挣脱常氏怀抱,起身穿上衣服,心事重重地走出屋子,忘记关上破烂不堪的屋门。

几天后的一个清晨,常氏早早地起床,替儿子缝补破衣服,含情脉脉地望着张兆坤。见儿子鼾然酣睡,她犹豫半晌,最终还是唤醒他。张兆坤被娘唤醒,揉着蒙昽睡眼,不情愿地从坑上爬起来。

常氏强忍悲痛,替儿子打好小辫,穿好衣服,揩干脸上污渍。她眼含热泪,反复叮咛道:“今后你要听爹的话,不要惹他生气,听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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