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人物登场
在这灰沉沉、雾蒙蒙的城市中,看不见草的绿,看不见天的蓝,所有的一切都像是笼罩上了一层阴暗,而我,与亿万人民一样,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中。。。
我是谁?
别问我是谁,因为我不想说。
就叫我墨吧。
对了,忘了告诉你,你最好。。。
别惹我!
当然这不是警告,我没有自负到认为我自己有那个能力,这只是最善意的提醒,真的,我从不骗人。
如果有一天,你惹到我了,呵呵。
我说,你去死吧。
我,相貌普通,没有高挑的身材,没有特别的才艺,是那种走在大街上你绝对会无视忽略的那种。但是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以自卑的,相反,我很快乐,很自信,很开朗乐观。但同时,我又有一些冷,有一些伤感难过,只不过被那灿烂的微笑遮盖着,隐藏的太好,连我自己都忘了。。。
我不想太过平凡,低尘埃里去,渺小无力。
我也不想太过突出,站在金字塔的顶端,摔下来的时候,该是粉身碎骨吧?枪打出头鸟,不怕你笑话,我怕死,真的,很怕。
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教室、宿舍,每天重复着同样的生活,两点一线,没有什么要担心的,日子过得倒是很是惬意。
我喜欢这样的宁静安逸。
午后的阳光懒懒的照着,透过茂密的梧桐树,只撒下三三两两的斑驳碎影,暖暖的叫人心安。校园的林荫小道上独自漫步,听微风拂过耳际的低语,吹走了夏日闷闷的烦躁,天气很好,心情也很是不错。
“喂,你等等我!”一个极其欠揍的声音自我身后传来,生生打破了这份难得的美好,光是听声音就知道是谁。我咬牙骂了一声,暗暗攥紧了拳,今天不揍你老子就跟你姓!
奇怪的是那奔跑而来的脚步声渐渐停下了,不远不近,刚好一拳打不着而已!
“根据以往的经验来判断,这个位置是最安全的。”
我转过身,抚了抚额前的碎发,调整好情绪一脸灿笑:“你到是了解我。”
“那是!我们俩谁跟谁啊。”话虽是这么说的,但他的脚步却死活没有再往前进一步,反而在看到我自以为完美的笑容后又退了一步。
老子让你跑!心动不如行动,这么想着我也确实这么做了,二话不说一脚横踢过去,只听“嘭”的一声,正中目标。
不要误会,我没有把他怎样,只是一不小心把他手中的茶杯踢飞了。
“姑奶奶,这可是新的,我昨天才刚买的。”他一边捡起茶杯仔细检查了一遍一边抱怨的瞪了我一眼:“还好没坏。”
哦,忘了介绍,这是我闺蜜,男闺蜜,名叫海,大海的海,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很高大,有点小帅,所以作为校篮球队的一员,凭借高超的球技和温柔幽默的性格,拥有不少的女性粉丝,然而,他却莫名其妙的成为了我的闺蜜,男闺蜜。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不再理他,自顾自朝餐厅走去,上了一上午的课,老子到现在一粒米都没进,饿死了还被你破坏心情。
见我没理他他也习以为常,一脸讨好的快步赶上,哥俩好的搭上了我的肩:“晚上有比赛,帮忙加加油呗?”
“你那一群脑残粉还不够的吗?”
“她们哪能跟你比呀,去呗?”
“不去”
“去吧?”
“不!”
“……”
于是,他就这样坚持不懈的缠着我,直到来到餐厅。
“墨,你来了。”
“怎么就看不见我吗?我是空气吗?”海不满的拉了把椅子狠狠坐下,好像那椅子就是我一样,我没那个兴趣去跟一个长不大的小孩计较,反正我毫发未损,疼的只是你的屁股!
“墨,你们又咋了?”这是我的发小,一起走过十几年的时光,谁都了解谁,什么黑历史私密事彼此都知道。
她叫逸,听名字就知道,是个仙气十足的女生。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到腰际,随风轻摆,虽然五官算不上精致,但那份独一无二的气质,不是校花却胜似校花。
我没好气的瞪了一眼一旁赌气喝着果汁的海,只觉得的他生气时的样子很是好笑,唇角微勾道:“他晚上有比赛,非要我去看。”
“看样子一定是你拒绝了。”逸十分笃定的点了点头“不过晚上的比赛宇要去,我们也去吧?”
“宇?你别告诉我她去当拉拉队了。”宇,是我的另一个好闺蜜,一头干净利落的齐耳短发,虽是女生,但一米七的身高让他在男生中也毫不逊色,很是大大咧咧,活泼开朗,有点假小子的气质,但人很好,极重义气。
听完我的话,逸掩嘴巴笑了起来:“你真觉得她会吗?”
怎么不会?她那么热爱篮球,要不是因为身高不够,早加入校篮球队了。
“所以,到底要不要去?”逸满怀期待的看着我,漂亮的眼睛中写满了期待,好像我要敢说个不字就能直接哭出来似的。
无奈,我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还不忘报复性的在她柔顺的长发上蹂躏一番:“去,算我怕了你了!”
听到我答应,海差点激动的没从椅子上摔下去,盯着我的眼神都是不敢相信的委屈:“要不要这么差别对待!”
“我有吗?”我一脸无辜的冲他笑了笑,这不笑还好,一笑,这倒霉孩子真的一屁股摔地上了,好在现在餐厅人少,没多少人看到这大帅哥吃瘪的一幕。看着他从地上爬起来的狼狈样子,我只想问,帅哥,你的形象的呢?和着饮料一起喝了吧!
就在我们三人有说有笑的时候,一个我十分讨厌,恨不得揍上一顿却又不得不躲着走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顿时在这人不多的餐厅里引起了一阵骚动。
“哇!这不是帅气学霸吗?”
“今天可算是见到活的了!”
“好帅哦,真的好帅啊!”
“……”
我不禁扶额,丫!敢情他以前都是死的吗?帅?你哪只眼睛看出来他很帅了?同样俩眼一个鼻子一张嘴,何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看看我,不是跟他一样吗?
一样帅!
言归正传,他,是我们这个法学院的校长之子,泽,不仅长相帅气,成绩优异,还是个运动达人,就是……就是这审美有点与众不同,或者说重口味?我好像不能这样说自己吧?呵呵,你可能已经猜到了,他,十分重口味的,看上了我!关键是,这人还有着狗皮膏药的优点,黏人!坚持不懈!
于是,在拒绝了无数次后,我便十分机智的改变了策略。
你爱跟就跟着呗,反正我又不会少一根汗毛,顶多借你的光多赚点回头率,提高提高我的知名度,何乐而不为呢?
这般想着,就默认了他这个跟屁虫的身份。
只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