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外国人?”吕岩的心里惊讶万分。
“等等,这人看着好眼熟?”吕岩向前一步,仔细的看着这张熟悉的脸。
银色面具下是一张酷帅的脸,带有混血特征的美颜在这身黑色瘦身西服下凸显出冷冽、炫酷的感觉。
“里维斯?”吕岩下意识的叫出来脑海中这个名字。
“吕先生,你认识我?知道我叫李维斯?”李维斯诧异的问道。
吕岩看着站在舞台上这个名字一样,容貌相似百分之九十九的男孩,也不禁感叹,真是太巧了,太不可思议了。
吕岩压下心里的惊讶,回答道,“好像在哪里看过,你是不是拍过一个广告,总感觉很面熟。”
李维斯兴奋的说,“是的,没想到您也看过。”
看着眼前这个一脸荣幸至极的李维斯,吕岩感觉这个世界可能出现一些奇妙的变化。
“好的,请你给大家自我介绍一下吧。都已经有好多人等不及认识你这个大帅哥了。”吕岩按耐住心里的波澜笑道。
“大家好,我是李维斯,来自新月城,是一个在校学生。我非常喜欢吕岩的歌曲。我在学校里组织了一个乐队,唱的最多的就是吕岩的歌。很高兴能够站在这个大舞台上,特别是能够和我的偶像站的这么近。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看着这个满嘴熟练粤语的李维斯,吕岩向前走一步,和李维斯离得更近了,引起现场的哄笑声。
“李维斯,既然喜欢唱歌,给大家唱一首歌吧。”吕岩突然说道。
“真的可以吗?”
“当然,每一个人都必须唱一首歌。要知道我现在还没有休息呢。”吕岩对三人笑着说道。
这是本次演唱会的一个独特节目,请歌迷上台唱歌,而且还是独唱。
在观众的欢呼声中,阿信上前一步,他在这个四万人的大舞台上,开始独唱一曲。
“下面我给大家唱一首新歌,是由岩哥创作的,他即将发行于我的第二张专辑中。”在前奏中,阿信说道。
“劝君莫惜金缕衣~”
“劝君惜取少年时~”
“山眉水眼盈盈的笑”
······
“像凤凰于飞在云霄”
“一样的逍遥”
“像凤凰于飞在云霄”
“一样的轻飘”
······
“且珍惜这青春年少”
“莫把流光辜负了”
“莫把流光辜负了”
“要学那凤凰于飞”
“凤凰于飞在云霄”
“凤凰于飞在云霄”
掌声响起,吕岩也拍掌示意唱的不错。
这首凤凰于飞是吕岩交给阿信的。他在原版的基础上做了一点点改动。
吕岩自从唱歌以来心里一直有份别人不知道的紧迫感。
在成为众人眼中的天才之后,特别是吕岩的名气越来愈响亮,这份紧迫感更加急切。
因为吕岩深深的明白自己的真实水准。
他虽然平日及其注重对音乐素养的培养,通过自学看了许多本音乐专业的书籍,又比大明人多了一些超时代的音乐见识。
可是这个水平距离他真正表现出来的能力还是有不小的差距。距离他被奉为创作才子的封号还有一大段距离。
在陈老爷子那里上课学习音乐专业技能的时候,陈中奇先生就曾尖锐的说过,“你是个天才。可是只靠天才的天才。你的未来无法确定。”天才可能会半道崩殂,天才也可能一直发光发热下去。
陈老子看到了吕岩对音乐的敏锐性,前瞻性,也发现了吕岩身上的基础不扎实,不系统的问题。他把吕岩音乐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下意识的归咎于天才上面。
“他是成为才尽的江郎,还是成为浴火重生的林在山?”这是陈中奇摆在心里的隐忧。
吕岩心里有着骄傲,他不希望自己在二十年后找个无聊的借口,实则没有歌曲供他抄袭而退出歌坛。
所以,吕岩也在别人不知道的时候会对一些来自大中国的歌曲进行改编。
吕岩把经过自己小范围改编的歌曲拿给陈老爷子看,请他指教。
问明白这样处理好不好,如果不好,是哪里有问题。然后吕岩有把大中国的原版歌曲拿出来,询问这种版本怎么样,和吕岩修改后的版本有哪些具体的区别。
比如他曾经在私下场合里唱过的《天上有个太阳》、《星星点灯》。
现在阿信唱的这首《凤凰于飞》就是吕岩不满足于单独的复制粘贴,进行小范围的改变之后的产物。而且他把歌词中的一些字词一改,奇妙的让此歌多了一些别的意味。
现在在阿信的演唱中,这一首原本出自《诗经》,用来祝福婚姻新人的生活幸福美满,比喻夫妻合欢恩爱的歌曲,少了一些缠绵柔情,多了三分励志之意。
从现场观众的表情看来,修改后的结果还不错。
火热的演唱会气氛此歌声中归于安静。台上的人,安静的唱歌;台下的人安静的听着。像那一泓绿水,春风过后波平如旧。
吕岩在后台的化妆间,在化妆师、造型师的帮助下修饰打扮。从后台听到的动静中,吕岩感慨的鼓掌,“阿信不再是以前那个阿信了。”
演唱会到此很成功。
华盛的目的可以说达成了一大半。
现在吕岩把目光放在了在另一间房里准备的杨浩月身上,不知道这个年轻人能否撑的住。
至于李维斯,吕岩也不知道该做何感想。
这个前世演过无数好莱坞大片,一度被评为最帅的男人,吕岩根本一点都不担心他的怯场。刚才在舞台上和吕岩的交流中也可以知道这一点。
吕岩现在只能感觉世事就是如此奇妙。
“里维斯成为了李维斯。”
“未来的好莱坞巨星成为了我的粉丝。”
只要想想,吕岩心中都感觉到巨大的荒唐。
这可是我少年时代最喜欢的大明星。
同时吕岩想到前世李维斯的人生经历,他的心中不免带有一丝担心,“这个世界里他还会这样吗?”
他还会成为那个被媒体称为“悲伤的里维斯”,“不需要快乐的里维斯”吗?
喜爱基努·李维斯的吕岩曾看过一篇关于他的报道。
文章大意是这样;他出生在一个有问题的家庭。
“他的母亲是一个脱衣舞者。”
“3岁时,父母离异!母亲一再改嫁,生活颠沛流离;12岁时,他的父亲涉嫌贩卖毒品,更在1992年因贩卖海洛因被判了10年监禁,2年后保释出狱。”
“基努李维在他生父离开他后就再也没有和他见过面了!”
“当他刚刚开始成名,他遇到了他的梦想的女孩珍妮弗?赛姆!那是里维斯人生中最温情、最动人的时候。”
“可是幸福是这么短暂,他们的女儿先是胎死腹中,他的妻子在他于海外拍戏之时车毁人亡。”
他悲痛万分,他伤心欲绝,他想过埋怨上帝的不公。
“当时我感到很孤独,我觉得命运对我不公,我到现在还在想着,如果珍妮弗和那个孩子都没有死,我们现在该有多麼幸福。
我有时急了就想骂人,因为上帝对我太不公平了。——基努·里维斯。”
可是悲剧还未停止,命运又和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从小和他相依为命的妹妹,他非常疼爱的妹妹金不幸的患上了白血病。”
“如今他身患血癌的妹妹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治疗,他曾经将拍摄《骇客任务》的70%的收入捐献给了医院,治疗同样患白血病的患者。为了照顾妹妹,他还曾一度考虑要息影。”
“在成名后的差不多20年间,他都过著浪子般的生活,虽然他赚著百万美金但也没想过要买房子或是过稳定的生活,而是到处流浪。”
“他有没有保镖,他不会买昂贵的衣服和高档住宅,对此,他曾表示:我想要甚麼随时都有,为何还要间空房子?”
像是失去了太多,怕了,便不再敢去拥有。他是害怕再失去的伤痛。
“虽然是国际巨星,他却常穿著开口的破鞋趴趴走,生活也很低调,跟一般人一样搭捷运,还被民众拍到让座给妇人,或是被发现像个流浪汉在公园内吃著三明治,总之,他的生活简朴到不行。”
“46岁生日的时候,他衣衫褴褛的一个人坐在马路边吃自己的蛋糕,蛋糕上还插著一根生日蜡烛,其中一个游民知道是他和他打招呼,基努也与他分享,给了流浪汉一半食物。”
“那些不幸的遭遇已经成为他传说一般的经历和沉默厚重的背影,他选择了自己舒服和乐意的存在方式,落魄但随意,孤独但自由。”
吕岩萌生了在演唱会之后了解一下李维斯的家庭状况的想法。
毕竟这也是他在大中国时喜爱的偶像。希望世界不一样,这个人离他天煞孤星人生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