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看到这个名字,朱世华的内心有些欣喜。
这个名字对朱世华有深刻的意义。
那还是七年前的时候。
那一年,朱世华正在与梦楠妈妈谈情还未论嫁。
那一天是他从校园走入社会工作第一个月将要结束的那一天。
朱世华起了个大早,一开门他身体不受控制的打个哆嗦。
天,下着大雪,素如鹅毛飘。
朱世华已经好久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雪了。
此时的天,还未亮。道路两边的路灯昏沉沉的,好像营养不良,又好像昨夜没睡好。
因为灯光,路边积雪还有他的“肥胖”,朱世华在去单位的这七八里路上走的很是艰难。
其实刚毕业的朱世华还没有现在的肥胖的身子。他的身材可以称得上标准,他的容貌也可以说的上是有些小帅。否则梦楠妈妈也不会看中他。
之所以肥胖,是因为他穿的太多。一层又一层的毛衣,再加上一件又一件的外套。把他包裹的像一个粽子一样。
朱世华原先并不怕冷,可是在轮胎厂的某次搬货时,不小心扭到了腰。
当时并不严重,朱世华也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回家自己找了点酒擦洗一下。
后来不曾想,有一次,朱世华干完活坐在椅子上休息,突然站不起来。
疼到不是多疼,只是从屁股往上到脖子那里这块地方好像不属于自己。身子硬邦邦的,直不起身子,也弯不下腰
朱世华吓得不知道怎么好。幸好厂房的李师傅看到之后给他推拿。半个小时后,朱世华终于可以弯下腰,感受到后背的沉重。
李师傅说,“小朱你是缺乏锻炼,身体在这一个月里累倒了,劳损过度,调节不过来。注意别被风吹着。否则邪风入骨,这病入了根就难拔掉了。”
在那之后,朱世华一直注意着锻炼身体,而且每次吃饭都强迫着自己多吃两口。
不能感染风寒的朱世华,囊中羞涩想要为女友买点礼物的朱世华拒绝了女友给他买棉袄的心意,他把自己裹着一层粽子皮。只是粽子皮保住了温度,却也让风度随风而逝。
单位并不是一个好单位,这是一家在轮胎厂工作的仓库管理员。
管理员是雅称,实质上就是个发货、运货搬运轮胎的活。
说真的,朱世华并不想干这个,因为活不轻而且很丢面儿。
不过因为工资待遇,朱世华也就干了。
他毕竟是个有女人的人了。梦楠妈从高中就开始跟着他,至今四年。他想要靠自己给她一个安稳的家。
不知不觉间,一个月,在这工作了一个月。
一件、两件、三间······
十件、二十件······
“陈工,宋立涛还没来吗?”
装了半车的轮胎之后,朱世华汗如雨下,身上的外套也脱了个干净,只剩下毛衣两件。
陈工是轮胎厂后勤的小队长。平时监督朱世华这些搬运工的工作,并做着记录。
陈工嘴里吐出一口烟圈,道:“忘了告诉你了,他请假了。”
“又请假?”朱世华的心里不舒服,继续问道:
“那单文博的假期还没消呢呀?”
“嗯,他昨天给我说他女朋友过生日,也不来了。”陈工嘴里的烟长吸一口之后,说道。
“那不行啊,陈工。你这要给我找两个顶替的。这活我一个人干不了。”朱世华对陈工抱怨道。
朱世华在的这个轮胎厂效益一直很好。
仓库有六人,按班倒,打卡工作。上一天的班,计一天的钱。
朱世华、单文博和宋立涛是一组。
其他三人在另一组。
上午这一组上班、下午那一组工作。
效益好,活不少。平时三个人一组工作正好,虽然有点累但也可以坚持。
可是在前天的时候,朱世华的这一组只有他一个人上班,另外两人因为这、因为那的原因全部请假。
这下好,一天的工作全部压到朱世华一个人身上。
三个人一起做都有点累的工作,让一个人干。朱世华是真的受不了。
不想,今天还是只有朱世华一个人工作,另外两人请假。
朱世华火了。
朱世华也不装剩下的轮胎了,拿起一件外套,说:“陈工,你这不是坑人吗?你看我这累的。我一个人真的干不了。”
陈工笑道:“小朱,这才多少,再坚持坚持。谁能没有个事呢?”
朱世华摇头道:“陈工,真不是坚持不坚持的事。而是真的干不了。这工作你也知道。三个人干的时候都累的不想动。现在让我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即使累死了,也干不完。”
陈工的语气加重的说道:“这让我上哪找人去?你不干那咋弄?”
“陈工,真不是我不想干。也不是我偷懒。前天,他们突然请假我一个人咬咬牙。可是你不知道我回去之后我这腰差点直不起来。今天我在这样,这是要我命啊。”
“而且,为什么刘华那一组有人请假,会有代工的。陈工,这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吧。”
朱世华知道陈工对他有意见,因为平时的他就是个死脑筋,嘴不甜,更不知道孝敬人。
陈工在单文博和宋立涛那里可是没少抽烟、喝酒吃饭。
可是这两天也太欺负人了吧。
陈工恼了:“我说朱世华,你想干就干。不相干就给我滚。耽误了我下班,我拿你试问。一个大男人斤斤计较,啰哩啰嗦的像什么样?”
朱世华,走了。很潇洒的披着外套拿着自己第一个月的工资就这样走了。
哦,错了。不是一个月的工资,今天的工资没有发,还有两个不知什么时候请的假。
他回到家之后一个人在出租屋里哭了,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他的心里充满了委屈。
凭什么?
工作我做的最多、有事情也从不麻烦过别人。
老实人就好欺负啊?
哭完之后,又睡了一觉的朱世华饿醒了。
饿了的朱世华在路边的小店找些吃的。
可惜,住的地方有些偏僻。一些小店都关了门。
最后,他来到了一家在路边的小摊前。
“老板,一碗炒米线。”
“好的,您稍等。”
小摊贩这里还有两个人在等着。
朱世华无聊的打量着这个摊贩。
这里他并不常来。平常他也在家自己做饭,只是今天心情不好,兜里有点钱,想要破费一次。
一个昏黄的灯泡掉在棚子中间,四周被蓝色的厚帆圈起来围搭在铁架子上。除了一块可以移动的帆布门,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半包围,阻止了外面的风雪,屋里暖洋洋的。
老板是个围着白色围裙的中年男人,他在前面熟练的做着饭。
桌子擦得干干净净,上面摆放着辣椒油、醋和蒜瓣。地上有两个垃圾筐。
一本书。
一本武侠书,摆放在辣椒油的旁边。
它的封面是蓝色,书脊处带点白。
这个时代,这个模样的都是一些武侠书。
“老板,书借看一下。”朱世华心中一动说道。
“呃!”老板忙着炒饭,手里的锅铲上下翻飞,扭头看一下之后点头应到。
《跃马长枪》
“大秦的北方有个兵团。这个兵团却在大秦兵部那里找不到任何档案。这个兵团叫做死亡兵团。”
“死亡兵团全部由奴隶、杀人犯组成。只有历经百战而不死的人才能得到赦免。但是从死亡兵团成立至今没有一个人成功的走出去。”
“歌曰:从死亡里走出来的人把死亡带给敌人。”
有一少年,他有梦想。
有一少年,嗜武成狂。
机缘巧合之下,这个少年进入了死亡兵团,成为了光荣的小兵。
看着少年能否活着出来。
······
“米线来了。”
朱世华点头谢道。手上的书却舍不得离开眼睛。
热血、不屈的少年和它手中的长枪,吸引着他继续往下面看去。
“这是别人忘在这的。想看你就拿走吧。都一个月了,也没人来拿。不过这故事还真不错。”中年老板说道。
朱世华不好意思的笑一下,也不吭声。一边吃着米线,一边看着书。
米线吃完,书只看了一小半。周围的两个顾客却不知什么时候结账不见。
朱世华看着手上的表,原来他已经吃了半个多小时。
朱世华起身结账,走之前那本书没有带上。
古道人!
《跃马长枪》,古道人。
这是朱世华第一次主动记住的名字。
武侠小说朱世华也看过一些,只是他并没有特意关注读者的名字。
而今天,古道人成为了这个第一人。
第二天,在外重新找工作的朱世华进了几家书店,“老板有《跃马长枪》吗?古道人的《跃马长枪》。”
“没有。”
“这里没有。”
书没有。这本书就好像不存在一样。
第三天晚上,没有找到工作的朱世华再一次来到路边的那个米线店。
这一次,他却没有发现那本《跃马长枪》。
临走之前,朱世华忍不住问道。
“老板,那个《跃马长枪》呢?”
“你说那本啊?被我儿子拿到学校,他老师收走了。”
“哎,一点不省心。不学好。”中年老板叹气的说道。
后来,朱世华曾经在市里的书店专门找过这本书,可惜一直没有找到。
后来,因为生活等原因,这个心思也淡了。
书虽然没有找到,但是那个不屈、热血的少年却一直深深的影响他。
这个报亭,就是他经过一个月的面试失败之后,破釜沉舟掏空家底盘下来的。
虽然事实证明他成功了。这个不大的报亭养活了他一家。可是事后想来,朱世华也为自己的大胆而担心、后怕。
对了,朱世华的宝贝女儿的名字朱梦楠,它就是来源于跃马长枪的女主角的名字。
他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像朱梦楠那样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