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任何人都会勇敢直率地供认其罪行是十分残忍的,或者说是心理上的错误……我们必须为坦白铺平道路,使之容易化。
——汉斯·格罗斯
(第一节)讯问问题逻辑概述
侦查讯问是法律赋予有侦查权的机关和部门的权力,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强制性侦查活动。实践证明,案件中的具体情节非经当面讯问是很难查清的,讯问的目的是促使犯罪嫌疑人就自己的犯罪作出真实的供述,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通过讯问,侦查机关可以核实证据,为起诉犯罪嫌疑人提供证据。另外,通过讯问可以深挖犯罪嫌疑人个人的犯罪行为和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和线索,为进一步侦查提供有用的信息。
侦查讯问是在特定环境下,警察与犯罪嫌疑人之间问与答的语言交流,这种语言交流体现了问题逻辑的特征。本书运用问题逻辑原理,结合讯问中的问题和应答,对讯问中问题的建构、问题推理、复杂问题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目的是希望讯问主体建构的问题更加符合逻辑的要求,从而提高讯问的质量和水平。
一、问题的逻辑特征
(一)什么是问题逻辑
问题逻辑(logicofquestion或eroteticlogic)是认识论逻辑的一个分支,是研究在问句和答案范围内所产生的各种逻辑问题。问题被提出后是希望得到答案(虽然也有表示疑问而不真求得回答的),侦查讯问更是如此。另外,对于相同的问题,提问者因语境的不同可以提出不同的问题,回答自然也不同。
问题的语言表达是疑问句,疑问句体现了提问主体掌握信息的程度和范围,体现着提问主体逻辑思维的水平。
(二)疑问句的分类和结构形式
1.疑问句的构成
汉语中的疑问句由疑项、问题指向、应答域预设三部分组成。“疑项”是疑问句中的问号和疑问词;“问题指向”是问题研究的对象,即提问者需要解决的问题;“应答域预设”是提问者在问题中蕴涵(或假定的)的回答限域。例如:
“罪犯抢劫后向哪个方向逃跑了?”
该语句构成如下:
疑项“哪个”和“?”;
问题指向:“罪犯抢劫后逃跑的方向”;
应答域预设“逃跑方向”。
2.疑问句可以分为四种第一,一般疑问句。如:
“李有前科吗?”
其形式结构为是否S”
符号表示为:“G(S)?”
(式中“G”表示一般疑问句;“S”表示疑问句的事实陈述;()和?”表示疑项。)
一般疑问句的特点是:提问主体希望对所存疑难给出或真(肯定)或假(否定)的回答,即对疑问句中的事实陈述部分的真假作出断定。
第二,选择疑问句。例如:
“王是被打死的、或是被冻死的、或是被饿死的?”
其形式结构是是否(S或……或S·)?”
用符号表示为:“F(SjVS2……VS·)·”
(式中表示选择疑问句;“V”读作“析取”,表示联结词“或者”,逻辑上表达一种选择的关系)
选择疑问句的特点是:事实陈述部分是两个以上的简单事实组合而构成的析取判断,选择疑问句的应答只能是肯定的事实陈述,不能是否定的,这一点与一般疑问句是一个极大的区别(关于这一点后面将要论及)。第三,反意疑问句。这是一般疑问句的特殊形式,它和一般疑问句的差别在于提问主体对事实陈述虽然存疑,但其肯定因素大于否定因素。例如:
“我们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王犯罪,不是吗?”
形式结构是S,不是吗?”
很明显,这是“是否S·”的另一种表达形式,提问主体仍要求应答者就事实陈述作“或真或假”的回答,因此其形式结构和一般疑问句是一样的。不过,反意疑问句在形成问题时思想中的肯定因素要大于否定因素。如“他是杀人犯,难道不是吗?”肯定了“他是杀人犯”,“难道不是吗?”是在肯定基础上的反问。至于有些反意疑问句在具体语言环境中并不表达疑问而表达一种肯定的事实陈述,则应当把这种语句当作陈述来理解。
第四,特殊疑问句。例如:
“昨天晚上你在干什么?”
其形式结构是“……是什么?”
用符号表示为:“W(S)?”
(式中“W”表示特殊疑问句)
特殊疑问句的问题在局部而非全部,提问主体不要求对整个问题做或真或假的断定,只要求对存疑的部分作出一个肯定的事实陈述。
特殊疑问句的形式很多,通常有:
……是什么?——What型;
……为什么?——Why型;
……是怎样?-How型;
……是何处?-where型;
……是何时?——When型。
“What”型是特殊疑问句最基本的形式,只要需要,我们可以把一个“Why”型疑问句变成“What”型疑问句,这只要把“(S=……原因)”代入原疑问句就行了。由于“What”型是最基本的形式,其他几种形式都可以还原为“What”型。
以上五种特殊疑问句,在讯问时都是常用的。讯问时最需要了解的问题是: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原因、作案过程、作案工具等。讯问前,这些问题存在于办案人员的思维中,讯问中,办案人员用疑问句向嫌疑人提问,目的是收集和核实证据,扩大侦查成果。
二、应答域预设
(一)应答域预设是提问主体所提问题的回答限域
问题表现了提问主体的疑问,任何疑问都有一个目的,表明主体希望问题得到解答。主体所提问题是有限域的,主体认定(或假定)所提问题之解在这个限域内。
讯问问题都建立在应答域预设基础之上。一方面,任何一个审讯中的问题都表达了审讯人员对未知疑难的思维差距,提问出发点是寻求答案;另一方面,提问主体对未知疑难在形成问题之前都经历了苦苦的思索过程,不同问题反映了提问主体对疑难问题的理解程度和在求解过程中探索疑难问题的程度。在讯问过程中,科学、明确地提出所要解答的问题必须明确许多东西和排除许多东西,它传达了提问主体许多信息,关系到问题的解答顺序,关系到问题有解无解,也直接关系到侦查效率一这是讯问问题的价值和意义。
(二)不同类型疑问句应答域预设不同
一般疑问句“G(S)·”的特点是对事实陈述“S”存疑。由于任何问题中都存在肯定因素,而肯定因素才是疑问能够存在的原因。例如:
“张某某到过作案现场吗?”
这一问句传达了提问主体肯定的信息是:存在着“张某某”,存在着“作案现场”,并且,“有人到过作案现场”。这些肯定因素就是这一问句能够存立的原因。由于提问主体对“张某某到过作案现场”存疑而发问,因此,这一问句的应答域是主体预先思索未决而存疑,是提问主体认定(或假定)的该问题的应答限域。
应答域预设在问题逻辑中是非常重要的结构因素。当我们用“T·”表示应答域预设,并结合分析一般疑问句时,一般疑问句就可以表达为:“G(S)T··”
一般疑问句“G(S)T··”的应答域预设“T·”是一个{T、F}的集合(T表示真,F表示假)。对于任何一个一般疑问句而言,对“S”的疑惑不是真的就是假的。例如,提问主体这样问:
“张某某,昨天晚上十点钟以前你和王见过面吗?”
对于这一问句,张某某只能在是或否两者之间作选择答案,这种应答选择是由应答域预设“T·”所决定的。
选择疑问句“F(S·VS……VSn)·”的特点是,提问主体对所探索的问题掌握程度和事物原过程所存在的差距。这种对问题掌握程度,结合着主体知识背景和经验再加上提问主体所探索问题原过程的差距,就表现在问题的应答域中。这样我们就可以将选择疑问句写成以下的形式:
“F(S)Tn(X·VX……VXn)”
特殊疑问句“W(S)·”的特点是对陈述“S”的部分存疑而不是全部存疑。这种问句清楚反映了主体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当我们考虑特殊疑问句应答域预设时,这种疑问句可以表达为:“W(S)T··”
特殊疑问句的形式虽多,但应答域预设则只有两种。例如:
罪犯投放的是什么东西?
罪犯投放的是什么毒药?
例的应答域是一个全域性的问题,例的应答域是一个限定得非常具体的类域一毒药。由于两者不同的应答域反映出提问主体对问题已知程度,这决定了对审讯的指向作用。特殊疑问句的应答不能像一般疑问句那样作{T、F}的集合,只能在应答限域内作“填充式”的事实陈述,或者作“不知道”这样的应答。
通过对以上三种疑问句应答域预设的分析(反意疑问句只是一般疑问句的特殊形式,没有必要再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列出四种不同限域的应答域预设。它们是:
全域性的应答域预设;
类域性的应答域预设;
划定一定范围的选择性的应答域预设;
具体的应答域预设。
审讯中,以上四种不同的应答限域体现了办案人员对问题思考的逻辑顺序,一存在着事实上的蕴涵关系。
(三)研究应答域预设的意义
不同类型问句所作的应答限域不同,不同应答限域反映了提问主体所存疑难,反映了提问主体对问题理解和掌握的程度。问题都是需要回答的,应答者只有理解了提问主体问题的限域,才能在限域内作准确的回答,而不致答非所问。因此,理解问题的应答域预设是实现问与答语言交流的前提,也是科学提问和准确应答的前提。
三、问句的真假
研究问题的真假是我们深入研究审讯问题逻辑必须解决的。
(一)命题的真假
传统逻辑从二值逻辑出发,认为应该把判断和问题分开,由于判断是主体对对象具有或不具有什么属性(或关系)的断定,因此,判断就有一个主观断定与客体自身是否同一的问题。凡是判断断定事物属性(或关系)与事物本来属性(或关系)同一,这一判断就是真的,反之就是假的。波兰逻辑学家齐姆斯基认为:只有语法上的陈述句或代表陈述句的语句才是逻辑意义上的命题。例如:
1976年中国人民沉浸在失去毛泽东和周恩来的极大悲痛之中。
1997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新的《刑事诉讼法》。
以上语句都表达了情况是如此,或过去情况是如此,或表达了情况不是如此,或过去情况不是如此。人们陈述事实,就是陈述事实发生的经过,某种事物状态存在。所谓陈述事物性质就是事物R在某一时态T,显示出事物性质W。但在另一时态T1,却没有事物性质W。所谓事物状态,就是R在持续时间里(T1-T2),持续显示出事物性质W。陈述状态就是陈述事物的性质。
一个陈述或者真或者假,这就是陈述的逻辑值。
(二)问句的真假
问题一语言中的疑问句。如“罪犯坦白交待了吗”却不是逻辑意义上的判断,这种语句没有陈述什么(至少没有直接陈述),正好相反,它表达我们一种想法,即在特定情况下我们不知道该断定什么,我们不知道事情是如此或不是如此。波兰逻辑学家齐姆斯基把这种问句称为“疑问陈述”
是有一定原因的。既然疑问句没有对事物属性(或关系)作断定,它就无所谓真假。一个无所谓真假的思想有无研究之必要?我们认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依据法律,在侦查讯问过程中,在如何处理一个案件之前必须了解有关情况,必须了解特定时间里所发生事情的详细资料,包括案件性质、作案嫌疑人、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原因、作案手段等。以上这些都以问题出现,以疑问句形式向犯罪嫌疑人、证人、鉴定人等提问,以收集真实资料。最后以陈述句的形式解答疑问,陈述事实。
不过,笔者认为,虽然问题没有断定什么,也不可能断定什么,可是提出问题不可能没有事实依据,如果一个问题是就事实而提出来,就是有解的,这一问题就应该是真的;如果一个问题不是依据事实而提出来,这一问题就是无解的,就是虚假的。因此,主体提出问题有真假,应答者回答也有真假。问题的真假,与主体问题中的应答域预设有关;回答问题,和应答域预设有关,也和事实有关。
周礼全先生主编的《逻辑》一书对“问题真假”是这样论述的·:
“如果采用蕴涵概念,我们就可以对问题的真做这样的规定:一疑问公式E在一解释I下真当且仅当一d(E)(即E的直接解答)在I中真;否则E在I中假。这就是说,我们也可以谈一问题的真假,分别指该问题(在某一I中)有无真直接解答。”
这就是说,任何问题的解答都是有限的,任何问题的提出都需要给出解答集I,否则提出问题就是毫无意义的,在问题的解答集I中,有一个是否为真的问题。
讯问过程中,办案人员必须了解案件的详细资料,包括案件性质、作案嫌疑人、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原因、作案手段等。它们以问题出现,用疑问句形式向嫌疑人、证人、鉴定人等提问,以收集证据;问题用陈述的语句形式解答,以陈述事实。
问题的真假从表面看似乎与应答有关,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问题本身有真假,问题应答也有真假。问题真假与主体问题中应答域预设有关,而问题应答和事实有关。
问题都可应答——主体自答或应答者回答。应答以陈述语句表达,应答也可以是错的。例如:
“曱和乙谁偷了戒指?”
这一疑问句的应答可以是:
曱偷了戒指
乙偷了戒指
曱和乙偷了戒指
曱和乙没有偷戒指
当事实是其中之一时,作其他的回答都是错误的。这说明任何问题都可应答,不管这种应答在限域内或在限域外。
对一个问题的应答可分为适当的和不适当的两种。所谓适当应答是指应答者在问题的限域之内作回答,不是答非所问。答非所问是指应答者的回答在问题限域之外,这种应答是不适当的。这样看来,适当应答也有假应答,上例中,从到的应答是适当的,但真的应答却只有一个。
应答还可分为直接的应答和间接的应答两种。所谓直接应答是指应答者对问题未知部分直接给予回答;所谓间接应答是指应答者不直接地满足提问主体需要了解的东西,而是要主体思索之后才能了解其回答的内容。例如,提问者问:
“法律系一班的同学都是北方人吗?”
应答者答:
“李林同学是广州人。”
这一个回答看似回答另一个问题,实际上由于李林同学是法律系一班的,李林是广州人,因此应答者是在否定“法律系一班同学都是北方人”。
以真实的应答域预设构成的问题是真问题,在审讯中才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而以虚假的问答域预设构成的问题则是假问题,在审讯中则不具有科学性、合理性。
所谓真实应答预设是指提问主体自设的应答域Tn与事实同一;所谓虚假的应答域预设则相反,与事实不同一。
例如:根据“昨天晚上王林骑自行车撞伤了李林”这样一个事实,
我们可以提出如下一些问题:
“什么时候王林骑自行车撞伤了李林?”
“昨天晚上王林骑自行车撞伤了谁?”
“昨天晚上谁骑自行车撞伤了李林?”
“昨天晚上发生了自行车撞人的事吗?”
就这四个问题而言,一问题中预设着事实。第个问题预设着王林骑自行车并且撞了李林;第个问题则预设了昨天晚上王林骑自行车并且撞伤了一个人;第个问题预设了有人骑自行车撞伤了李林。由此疑问的内容也就不一样了。第个问题不以任何预设为基础,这一问句没有真假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