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好东西!
高兴时,它陪着你;悲伤时,它也陪着你。
此时,任逍遥属于后者。
一辆敞篷马车上,任逍遥躺着,吮吸着酒葫芦,既逍遥又颓废。身旁,有一个三十斤的酒坛,现在却已空空如也。只有躺在马车上喝酒的时候,他内心的伤痛才会轻松一些。
天空无云,四周敞亮,他的心却是堵着的。
壶中的“忘情水”已经喝干。十里地了,没见着一个酒家,但是,他却遇见了一位和他一样的喝酒人。
官道旁,大树下,有一人沉醉在酒的世界里。
天下借酒浇愁的人很多,烂酒的人也很多,任逍遥是不准备搭理他的,但是,任逍遥却发现这人手中的酒葫芦和自己手中的一模一样,要知道,着酒葫芦可是东海外的东西。
酒葫芦虽小,但可以装10斤白酒。它来自东海瀛洲岛上的一株仙藤上,仙藤每年都会长出一个仙葫芦,仙葫芦经过炼化之后就可以得到这样的酒葫芦。可以说是千金难买,无价之物,普通人无缘得之。
难道说,这人和任逍遥一样,是个修仙者!
他看起来二十多岁,面庞英俊,还有几分聪慧、不羁之相。
这样的人,任逍遥喜欢。
“喂,朋友!”任逍遥打了招呼。
这人没有任何动作,仍继续沉醉在喝酒之中。
“朋友……”任逍遥又想喝酒了,“能否请我喝一口酒?”
喝酒人停了下来,盖上酒葫芦,面无表情地说道:“酒,是好东西,高兴时,它陪着你;悲伤时,他也陪着你。我岂能把这么美好的东西随便赠与别人呢?请给我个理由。”说完,这人继续喝着酒。
理由!讨酒喝还要理由?这人倒很有趣。任逍遥是比较喜欢有趣的人。
“这么酷热的天,在下口干舌燥,还请朋友分享一口。”
但是,任逍遥刚说完这话,已经迟了,这人的酒葫芦已经空空如也,还不停地抖着酒葫芦,希望里面能再滴几滴酒出来。看来,此人和任逍遥一样,是个酒鬼。
任逍遥和善地笑道:“既然我们的酒葫芦都空了,何不上我的车来,一起去前面的小店喝上一杯。”
“你请我?”这人问道。
“行。”任逍遥答道。
“不行,我从不平白无故喝别人的酒。”这人把酒葫芦挂在木棍上,站起了身,拒绝了任逍遥。
“那你请我也行?”
“不行,我也没有平白无故招待别人的习惯。”
任逍遥再次被拒绝,没有恼怒,反而对此人更好奇了。此人表面虽然如此冷漠不羁,但他的心肯定是如火一般的炽热,这样的人,实在是最真实最有趣的。
“上车来,我载你一程!”
“不用了,你走吧。”
任逍遥抬头看看此时的烈日,正直当午。八月的太阳已经让他头上冒出了很多汗水,他心情不好,并没有使用仙气避暑。既然眼前这人不乘坐自己的马车,也就不必强求了,他吹了一声口哨,马儿就向前慢悠悠地走去。在笔直又萧瑟的官道上,马车倒也比那人快了很多。
官道旁的小店并不大,但门外却拴着十几匹汗血宝马,看样子,这里肯定来了俗世里的大人物,恐怕已没有多少空位了吧。
任逍遥走进小店,见角落处还有一张空桌,就进去坐下,要了一壶酒就开始喝起来。这些天,他每天都要喝三十斤白酒才能度日,只要一个时辰不喝酒,心中就烦闷得慌。只有喝酒,才能暂时忘掉师门玉琼派对他的谴责,才能暂时忘掉师妹云姗姗。
每当秋日的早晨,师妹云姗姗握着秋霜剑在莲花台舞动起来的时候,是飞花山最美丽的景色。每到这时,任逍遥都会停下练剑,静静地看着她……
哎,怎么连喝酒的时候还忘不掉她!
任逍遥轻叹一口气,按住太阳穴,闭目养神。
这时,一股杀气从门外传来,任逍遥从烦闷中惊醒,细细体会,那是一股修仙之人的气息,难道修仙之人也要干涉俗世之人的事了?
任逍遥连忙打量屋子里的人,十多个山贼打扮的人围坐在五张桌子上,个个都是匪气侧漏,从形象看,就并非善类。带头的人身材魁梧、一脸横肉、胡须满嘴、披头散发,手里握着一柄金丝大环刀。旁边的喽啰们手中武器各异,都是些刀剑勾叉,并没有仙界之物,看来,这是一群俗世的江湖大盗。
随着门外杀气的接近,有一人踏进了店内,只见他手中握着一柄阔大的仙剑,披头散发,衣衫怪异,杀气居然来自一位修仙者!这形象,绝对不是八大修仙福地之人,所以才会跑来俗世耀武扬威。
此人一进门,店内这伙大盗就紧张了起来,紧紧握住手中的刀剑不放,显然是很惧怕。
此人面上全无表情,细细地打量带头的壮汉,说道:“你就是集天下武学于一身的巫云巫老大!”
“不敢,在上仙面前我等凡人怎能如此浮夸。”巫云谦卑地说道。此时,他脸上那股匪气已经消失,换来的是惊恐之色和奴颜婢膝之相。
“你可知我是什么人?”修仙者问道。
“您可是恒山之巅的‘巨剑大仙’?”
“算你有见识。”被人称为大仙,巨剑大仙哈哈大笑,摸着胡子洋洋自得。
要知道,大仙可不是乱叫的,这称呼一般是对飞升为天仙之人的称呼,另外还可以称呼德行很高的修仙大师。
恒山之巅的修仙者,就是那臭名昭彰的“仙盗七鼠”,在修仙界没有多大作为,更没有多大名声,只能堕落为盗。没想到他们竟然又进入俗世,在俗世之人的面前耀武扬威起来。这位“巨剑大仙”,就是七鼠之首的翻天鼠潘江。
潘江见巫云一伙都吓破了胆,就冷笑一声,说道:“巫老大,你觉得一个人能活多久?”
巫老大胆战心惊地说道:“大仙法力高深,自然是能左右天地,掌控生死的。”
“知道就好!请把东西留下,快滚!”潘江平静地说道,但是平静之中的震慑力比高声怒吼强上无数倍。
任逍遥往巫云面前的桌上看去,一个大大的包裹里掉出了一根金丝,似乎是财宝,又像是皇宫中的物品。
巫云说道:“大仙,我这次专职护送皇上的玉玺回京,责任重大,还请大仙放一条生路。”
“人快滚,东西留下,我不想再说一遍!”说完,潘江回转身,望着店门,不停地捋着胡须,早已是胜券在握。他的样子太酷,足可迷倒所有的打家劫舍之徒,欺男霸女之辈。
巫云迟疑片刻,随即对左右递眼色,看来,他是想博一下!他想以一个凡胎肉身对付眼前的修仙者,毕竟,修仙者此时是背着他们的,而且,他们足有十八人。
一时间,寒光骤起,烈日下的热风都被这寒光一驱而尽,一把把带着寒气的刀剑从鞘中拔出,直刺潘江。眼见五把剑已接近潘江,潘江仍然纹丝不动,难道他真的没有发现危险!
突然,潘江右手一伸,五把将要接触他身体的剑就飞了起来,在空中旋转起美丽的剑花。巫云一伙人都大惊失色,居然凭空就夺去别人的剑,修仙者的力量和他们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啊!
接着,潘江手一挥,五把利剑直射刚才冲上来的五人,剑入胸膛,应声倒地。其势排山倒海,无法抵挡,更干净利落,毫不拖沓。
潘江仰起头,轻蔑地笑了,笑声是那么的狂妄,意思是店内的这群蝼蚁,还想反抗修仙者,无异于螳臂当车。但,就在他笑声刚发出之时,一条金色威龙从巫云手中发出,才刚见起势,龙头已经抵达潘江的后背,
一阵激烈的冲撞声后,潘江向前踉跄了一步!
潘江转过身,以欣赏的眼神细细地盯着巫云看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厉害,才半年,没想到你竟然学会了仙术!凝气一层!”
确实,巫云这一招俗世武林中的亢龙后悔是用仙术作为内劲的!他一个俗世之人也会仙术?任逍遥有些不懂了。
潘江又说道:“我念你是一位人才,只要把东西放下,你仍然可以活着爬出这道门。”
“爬!”巫云的一位随从质疑了一声。
“是的,就是爬出去。”潘江又笑着说,“只是你没有机会了!”潘江的手一挥,这位质疑者就倒在了地上,连挣扎的动作都没有。只见地上少了一把剑,质疑者的胸膛插着一把剑,鲜血流了一地。
面对着潘江,巫云不敢再有任何不规矩动作,更不敢再出手。他紧紧地盯着桌上的包裹,很不舍,这是他花费了多年时间得到的,也是他下半生的希望。
巫云的不舍,让潘江有些不耐烦,大喝道:“看来你是只要包裹不要命了!”说完,地上的长剑又飞起一把,在空中旋转着,似乎随时都可以射出。
“我既要命,又要包裹。”门外,一位用木棍担着酒葫芦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身形轻灵潇洒,模样英俊,正是任逍遥在官道上遇见的那位朋友。
潘江放下空中飞速旋转的剑,回头一看,一位只有二十多岁英俊青年走进小店,脸上带着几分英气,很像一位俗世的武林高手,也像一位修仙者。但是,二十多岁,仙术修为也应该只有凝气三层的程度,不足为患。
“小子,你听说过闲事少管这道理吗?”
“听说过。”
“那你还管?”
“你怕我了?”英俊少年反过来问道。
“哈哈,怕你!我只是不想让我手中的剑杀戮太多。”潘江笑道。
“哦,没想到杀人无数的翻天鼠都担心杀戮太多了。”英俊少年冷笑道。
潘江说道:“我这剑,一天只杀一人方可发挥最大威力,才可以修炼它的嗜血之性!今天上午它已经见血了,所以我不想让你的血去扰乱它的修炼。”
英俊少年冷笑一声:“但是我这人的性格很怪,偏偏不喜欢成人之美。”
“看来,你是想动手了?”
“是。”
“我劝你还是想清楚了再做决定。”
“不用,在盗贼的面前不用多想!”英俊少年显然已经做好了决定,直接称呼仙盗潘江为盗贼。
这称呼果真管用,潘江顿时怒火上脸,拔出了手中的巨剑。
“小子,你可知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
“将死之人废话不要太多!”英俊少年冷冷一声。
顿时,潘江手中巨剑的暗淡之色迅速消失,换之而来的是一阵白光,而这阵白光随着巨剑向英俊少年刺来。英俊少年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大,从他的身上发出一道金光刺破潘江刺来的白光。之后,整个小店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潘江的巨剑已断裂在地,而英俊少年好似没动一样,站在原地保持着刚才的站姿。潘江一动不动,面无表情,好似一个活死人,过了好一会儿,才见他的脸上显出一条血印,原来,他是从头到脚被英俊少年竖劈一剑,血流出来之后,衣服才随着剑锋所划的口子向两边展开。
“你,是什么……”潘江还没问完就倒了下去,再也说不出话了,他到死也没有弄清楚这英俊少年是谁。
英俊少年走过去,对着潘江的尸体说道:“你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现在,你扰乱了大家喝酒的兴致,怎么办呢?我再送你一程。”于是一脚踢去,把潘江的尸体从店内直接踢到小店外的官道上,一百米,就像踢球一样。
踢完,又望着店外满意地笑了起来。
突然,他的身后闪过了一条金色威龙,巫云对他下手了。
他和潘江一样,在无意间从背后受到亢龙有悔的攻击,也向前踉跄一步,但是,这次他绝没有潘江当时幸运,因为巫云的金丝大环刀已经在发出掌劲之后,随后而来,此刻,刀锋已经抵到英俊少年的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