嘈杂的唢呐声响起,大街上,长长的队伍从街头排到街尾,大红色的轿子摇摇晃晃,坐在轿子里的人迷迷糊糊。
“嘶~我的头啊,痛痛痛!”如果让她知道是哪个白眼狼不好好拿着弹药,过来砸她,他一定要亲手扒了那个狼崽子的皮!素手捂着头,表情很是狰狞。就在刚才,本在执行任务带着下手炸毁一个古老建筑琅琊城的时候,却被自己精心培养的兵倒打一耙,就算弹药沉一些,也不至于清气上升浊气下降闭上眼睛,点上火药看都不看就朝她扔吧!
揉了许久,终于肯睁开眼睛,看看自己是活的还是死的。睁开眼眸,印入眼帘的是小包厢?现在最不济的也该是在救护车里吧,直接把她送进棺材里了?抬腿本想起身,却发现自己完全无法挪动自己的腿,朝下一看,绑起来了?思维再次跳跃一下绑起来,证明了什么?眼前的大红景象,头上金闪闪的首饰,衣服上明显的刺花,这分明是逼婚啊!
左右瞧着,里一层外一层的轿子,竟还有个能拉开的帘窗,谢天谢地,一不至于闷死,二也能查看情况。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漫天飞舞的金箔,百姓皆行跪拜之力,莫不是自己嫁了个土豪?尽管如此,心里本质的拒绝,难道这具身体的?伸出手,细嫩而且白滑,青色的血管也是若隐若现,但如果仔细一看,如此病态的白,就未必是正常的。
她笙臣臣这半辈子,最厌恶的就是医书,对她而言,何为医?看着医书就好似看着天书,看着天书,就好似看到了未曾谋面的父母,总之四个字:互不相识。尽管如此,多年的特工经历造就了她能够轻易辩识毒与药,虽说这并没有什么用,但好歹她现在看得出,这身体原主定然是服用了多年慢性毒才会如此病态。
但自己借尸还魂,想来是这具身体的原主因毒而死,才给自己腾了一个好位子,如若不死,自己想必如今的魂已经在阎罗殿转悠几圈了。体内这毒一日不清,自己这身子就一日弱于一日,总有一天自己会再死一次,说不定来一个“第二碑半价”这么想想,自己也算是捡到了,毕竟不是每一个人运气都能这么好,死了还能占个便宜,但自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可怜我那貌美如花的脸,火辣绝美的身材,竟要葬身火海,自己守护了十八年的节操和贞操,竟要白白浪费,罪过啊,罪过。
本以为能从这身体的原记忆里套出什么重要事件,就算再不济,也只少告诉她这是哪里吧,可这混混乱乱模模糊糊,如同打了马赛克一般的记忆,面对这种情况,老师是这么告诉自己的:这属于大脑中枢因为外界或者药物刺激从而产生的记忆错乱,我们统称为,神经病。现在说白了,这身体原来是个疯子啊,难怪要绑住腿脚,跑是一方面,这疯子若放出去岂不是会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