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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心中的真理(6)

音乐,你治愈了我受伤的灵魂;音乐,你使我由暴躁变得安静、坚定、欢乐;音乐,你恢复了我的爱,恢复了我的财富;音乐,我吻着你纯洁的嘴,我把我的脸埋在你宽阔的胸怀里,我把我滚热的眼皮放在你柔和的手掌中。虽然我们彼此闭着眼睛,默默无语,可是我分明感受到了不可思议的光明和温暖如春的笑容;我伏在你的怀里,体验到了生命的博大美妙。

鹭鹭

——[法国]福楼拜

是一只鹦鹉,名叫鹭鹭。

它有一个绿色的身体,还有一对玫瑰色的翅膀尖,再加上碧蓝的前额,配着一个金色的颈脖,真是标致极了。

它是一只鹦鹉,名叫鹭鹭。它有一个绿色的身体,还有一对玫瑰色的翅膀尖,再加上碧蓝的前额,配着一个金色的颈脖,真是标致极了。

可是,它有一种令人讨厌的怪癖。它不停地咬木架,拨羽毛,满地撒粪,将小杯子的水弄得到处都是。欧班夫人讨厌它了,把它给了费莉西泰。

费莉西泰开始教它说话。不久,它学会说:“乖孩子!——先生,为您效劳!——玛丽,敬礼!”它被关在笼子里,挂在大门边,经过的人,叫它雅各,它不理不睬,因为它叫鹭鹭,它不喜用雅各这个名字。有人说它像只火鸡,又有人把它比作一根木头,这些比喻令它的主人费莉西泰伤透了心!但鹭鹭却很冷静,只要有人盯着它看,它就不说一句话了。

它喜欢热闹。每逢星期天,“那几位”洛许弗叶小姐和德·乌普维尔先生等老朋友,以及药剂师翁弗阿·瓦兰先生、马提安上尉等几位新客来家里打牌的时候,它就兴奋地乱飞乱跳,用翅膀扑打玻璃窗,弄得屋子里闹哄哄的,以至于听不清客人们的谈话。

有一天,费莉西泰把鹭鹭的笼子放到草地上呼吸新鲜空气。她因为有事离开了一会儿,但等她回来的时候,鹭鹭已经不见了!她先到灌木丛里寻,又到河边和屋顶上找。女主人朝着她喊:“你瞧自己都干了什么呀?你这个蠢货!”她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她查遍了主教桥所有的花园,拦住过往的行人打听:“您看见我的鹦鹉了吗?”有的人从来没有见过它,她就绘声绘色地描述一番。忽然,她恍惚看到磨坊后面的小山坡下,有一团绿色的东西在那里飞舞。她急急地赶了过去,却什么也没有看到!一个小贩对她说,刚才他在圣梅兰的西蒙大妈的杂货铺里看到过它。她跑去一问,人家说根本没那回事。她没有办法,精疲力尽地走了回来。她伤心欲绝,鞋底也磨破了。她在夫人身边的一条凳子上坐下,向她诉说寻找的经过。忽然,她觉得有件东西轻轻地落到她的肩上:“鹭鹭!怎么是你?它干什么去啦?是到附近散步了吗?”

然而,她没能从这次事件中恢复过来,或者换句话说,从此她就一蹶不振了。

接着,她着了凉,患了喉炎;不久她的耳朵也出了毛病。又过了三年,她聋了;她开始大声地说话,甚至在教堂里也是如此。即使她忏悔的罪过即便传到教区的每个角落,也不会有损于她的名誉,对旁人也没有什么妨碍。可是教学牧师还是认为,到圣器室里听她的忏悔更加合适。

她整天心神不定,为此,女主人经常责备她:“上帝呀!你真是个笨蛋!”她回答说:“对极了,夫人。”同时,还在身旁不知找些什么。

她的思想范围本来就很狭窄,现在就愈来愈窄了。那悦耳的钟声和牛的叫声也听不见了。所有大自然的、美妙的、难听的声音,她都听不到了。谢天谢地,她还能够听到一种声音,那就是鹭鹭的叫声。

也许是为她解闷吧,它常常学着闹钟转动的滴答声、卖鱼人的尖叫声、对门木匠的拉锯声;一听见门铃响,它就学着欧班夫人的腔调说:“费莉西泰,快去开门!开门!”

她和鹭鹭倒是有话可谈的。鹭鹭不厌其烦地卖弄它那三句陈词滥调,而她总是回答一些无头无尾的、但感情丰富的句子。鹭鹭在她孤苦伶仃的生活中,几乎成了她的儿子,她的情人。它攀着她的手指头爬,它轻轻地咬她的嘴唇,它在她的披肩上荡秋千;有时候,她额头朝前,摇着头,像奶妈逗婴儿一样逗它。这时,她的大帽檐和鸟的翅膀就一齐扇动起来。

每当乌云密布、雷声隆隆时,鹭鹭就尖声高叫,也许是想起了故乡的雷阵雨吧。雨水流淌,也能激发起它的狂热,于是它像个疯子似的飞向天花板,撞翻屋子里的东西,又从窗户飞出去,到花园里去淋雨;不过它很快就飞回来,停到壁炉的柴架上。它停在那里,一会儿展展尾巴,一会儿伸伸脖子,扑腾扑腾地抖掉身上的雨水。

由于天冷,她把鹭鹭放在壁炉前面。一天早晨,她发现鹭鹭耷拉着脑袋,爪子攀在铁丝上,已经死在笼子里了。它也许是死于充血。可是她认为,它是中了香芹菜的毒。她虽然拿不出任何证据,但还是觉得自己把它给害了。

她哭得一塌糊涂,女主人安慰她说:“好啦!别哭,要不为它举行个葬礼仪式吧!”

冬天之美

——[法国]乔治·桑

当地面的白雪像美丽的钻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或者当挂在树梢的冰凌组成神奇的连拱和无法描绘的水晶的花彩时,还有什么东西能与白雪相媲美呢?

乡村的冬天是我的最爱。我无法理解富翁们的情趣,他们在一年当中最不适于举行舞会、讲究穿着和奢侈挥霍的季节,将巴黎当做狂欢的场所。

大自然在冬天邀请我们到火炉边去享受天伦之乐,而且只有在这个季节才能在乡村享受到罕见的明朗的阳光。在我国的大都市里,臭气熏天和冻结的烂泥几乎永无干燥之日,看见就令人恶心。在乡下,一片阳光或者刮几小时风就使空气变得清新,使地面干爽。可怜的城市工人对此十分了解,他们滞留在这个垃圾场里,一点儿办法也没有。我们的富翁们所过的人为的、荒谬的生活,违背大自然的安排,结果毫无生气。英国人比较明智,他们在冬天去乡下的别墅享受生活。

在巴黎,人们想象大自然有六个月毫无生机,可是小麦从秋天就开始发芽,而冬天惨淡的阳光——大家惯于这样描写它——是一年之中最灿烂、最辉煌的。当它拨开云雾,在严冬傍晚披上闪烁发光的紫红色长袍坠落时,那令人眩目的光芒却是无法比拟的。即使在我们这个将严寒不恰当地称为温带的国家里,自然界的万物也永远不会除掉盛装和失去盎然的生机:广阔的麦田铺上了鲜艳的地毯,而天际低矮的太阳在上面投下了绿宝石的光辉。地面披上了美丽的彩衣。华丽的长春藤涂上了大理石鲜红和金色的斑纹。报春花、紫罗兰和孟加拉玫瑰躲在雪层下面微笑。由于地势的起伏,由于偶然的机缘,还有其他几种花儿躲过严寒幸存下来。而这种意外的欢愉是出乎意料的,也是情理之中的,虽然百灵鸟不见踪影,但有很多喧闹而美丽的鸟儿路过这儿,在河边栖息和休憩!当地面的白雪像美丽的钻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或者当挂在树梢的冰凌组成神奇的连拱和无法描绘的水晶的花彩时,还有什么东西能与白雪相媲美呢?在乡村的漫漫长夜里,大家亲切地聚集一堂,甚至时间似乎也听从我们的调遣。由于人们能够沉静下来思索,精神生活变得异常丰富。这样的夜晚,最大的乐事不就是同家人围炉而坐吗?

——[法国]布封

鹰在体质上与精神上和狮子有好几点相似:

首先是气力,也就是它对别的鸟类所享有的威势,正如狮子对别的兽类所享有的威势一样;其次是度量,它和狮子一样,不屑于和那些小动物计较……

鹰在体质上与精神上和狮子有好几点相似:首先是气力,也就是它对别的鸟类所享有的威势,正如狮子对别的兽类所享有的威势一样。其次是度量,它和狮子一样,不屑于和那些小动物计较,不在乎它们的欺侮,除非鸦、鹊之类喧吵得太久,扰得它不耐烦了,它才决意惩罚它们,把它们处死;而且,鹰除了自己征服的东西而外不爱其他的东西,除了自己猎得的食品之外不贪其他的食品。再次是食欲的节制,它差不多经常不把它的猎获品完全吃光,它也和狮子一样,总是丢下一些残余给别的动物吃;它不论是怎样饥饿,也从来不扑向死动物的尸体。

此外,它是孤独的,这又和狮子一样,它住着一片荒漠地区,保卫着入口,不让其他飞禽进去打猎;在山的同一部分发现两对鹰也许比在树林的同一部分发现两窝狮子还要稀罕些,它们彼此离得远远的,以便它们各自分占的空间能够供给它们足够的生活资料;它们只依猎捕的生产量来计算它们王国的价值和面积。鹰有闪闪发光的眼睛,眼珠的颜色差不多与狮子的眼珠相同,爪子的形式也是一样的,呼吸也同样地强,叫声也同样地有震慑力量。

既然二者都是天生就为着战斗和猎捕的,它们自然都是同样地凶猛,同样地豪强而不容易制伏,除非在它们很幼小的时候就把它们捉来,否则就不能驯服它们。像这种小鹰,人们必须用很大的耐性、很多的技巧,才能训练它去打猎;就是这样,它一长大了,有了气力,对于主人还是很危险的。我们在许多作家的记载里可以知道,古时,在东方,人们是用鹰在空中打猎的;但是现在,我们的射猎场中不养鹰了——鹰太重,架在臂上不免使人吃力,而且永远不够驯服,不够温和,不够可靠,它一时高兴或者脾气一上来,可能会使主人吃亏的。它的嘴和爪子都和铁钩一般,强劲可怕;它的形象恰与它的天性相符。除掉它的武器——嘴、爪而外,它还有壮健而厚实的身躯,十分强劲的腿和翅膀,结实的骨骼,紧密的肌肉,坚硬的羽毛;它的姿态是轩昂而英挺的,动作是疾骤的,飞行是十分迅速的。在所有的鸟类中,鹰飞得最高,所以古人称鹰为“天禽”,在鸟占术中,他们把鹰当做大神朱彼特的使者。

鹰的视力极佳,但是和秃鹫比起来,嗅觉就不算好,因此它只凭眼力猎捕,当它抓住猎获品的时候,它就往下一落,仿佛是要试一试重量,它把猎获品先放到地上,然后再带走。虽然它的翅膀很强劲,但是,由于腿不够灵活,从地上起飞不免有些困难,特别是载着重的时候。它很轻易地带走鹅、鹤之类;它也劫取野兔,乃至小绵羊、小山羊;当它搏击小鹿、小牛的时候,那是为着当场喝它们的血,吃它们的肉,然后再把零碎的肉块带回它的“平场”。“平场”是鹰窝的特称,它的确是平坦的,不像大多数鸟巢那样凹下去。鹰通常把“平场”建在两岩之间,在干燥而无法攀登的地方。有人肯定地说,鹰做了一个窝就够用一辈子。那确实也是个一劳永逸的大工程,够结实、能耐久。它建得差不多和楼板一样,用一些五六尺长的小棍子架起来的,小棍子两端着实,中间横插一些柔软的树枝,上面再铺上几层灯心草、石南枝之类。这样的楼板,或者说这样的窝,有好几尺宽广,并且很牢固,不但可以经得住鹰和它的妻儿,还可以载得起大量的生活物资。鹰窝上面没有盖任何东西,只凭伸出的岩顶掩护着。雌鹰下卵都放在这“平场”中央,它只下两三个卵,据说,它每孵一次要三十天的工夫;但是这几个卵里还有不能化雏的,因此人们很少发现一个窝里有三个雏鹰,通常只有一两个。人家甚至还说,雏鹰稍微长大一点儿,母亲就把最弱的或贪馋的一个杀死。也只有生活艰难才会产生出这种反自然的情感:父母自己都不够吃了,当然要设法减少家庭人口。一到雏鹰长得够强壮、能飞、能自己觅食的时候,父母就把它们赶得远远的,永远不让它们再回来了。

——[法国]布封

动物生命之所以能够升华是由于它有情感,是情感统治着它的生命,使它的生命活跃起来;是情感指挥着它的官能,使它的肢体积极起来;是情感产生着欲望,并赋予物质以进展运动、以意志、以生气。

身材的高大、形状的清秀、躯体的有力、动作的灵活,这一切外在的品质,就一个动物来说,都不能算是它的最高贵的部分。正如我们论人,总是认为精神重于形貌,勇气重于体力,情感重于妍美;同样地,我们也认为内在的品质是兽类的最高尚的部分,就是由于有这些内在的品质它才与傀儡不同,才能超出植物界而接近于人类。动物生命之所以能够升华是由于它有情感,是情感统治着它的生命,使它的生命活跃起来;是情感指挥着它的官能,使它的肢体积极起来;是情感产生着欲望,并赋予物质以进展运动、以意志、以生气。

所以,兽类的完善程度要看它的情感的完善程度:情感的幅度愈广,这个兽就愈有能力,愈有办法,愈能肯定自己的存在,愈能多与宇宙的其他部分发生关系;如果它的情感再是细致的、锐敏的,如果这情感还能由教育而获得改进,则这种兽就配与人为伍了——它就会协助人完成计划,照顾人的安全,帮助人,保卫人,谄媚人;它会用勤勉的服务,用频繁的亲热表示来笼络主人,媚惑主人,把它的暴君改变为它的保护者。

狗,除了它的形体美以及活泼、多力、轻捷等优点外,还高度地具有一切内在的品质,足以吸引人对它的注意。在野狗方面,有一种热烈的、善怒的、乃至凶猛的、好流血的天性,使所有的兽类都觉得它可怕。而家狗,这天性就让位于最温和的情感了,它以依恋为乐事,以得人欢心为目的;它匍匐着把它的勇气、精力、才能都呈献于主人的脚前;它等候着他的命令以便使用自己的勇气、精力和才能,它揣度他、询问他、恳求他,使个眼色就够,它懂得主人意志的轻微表示。它不像人那样有思想的光明,但是它有情感的全部热力;它还比人多一个优点,那就是忠诚,就是爱而有恒;它没有任何野心、任何私利、任何寻仇报复的欲望,它什么也不怕,只怕失掉人的欢心;它全身都是热诚、勤奋、柔顺;它敏于感念旧恩,易于忘怀侮辱,它遇到虐待并不气馁,它忍受着虐待,遗忘掉虐待,或者说,想起虐待是为了更依恋主人;它不但不恼怒,不脱逃,准备挨受新的苦痛,它舐着刚打过它的手,舐着使它痛楚过的工具,它的对策只是诉苦,总之,它以忍耐与柔顺逼得这只手不忍再打。

狗比人更驯良,比任何走兽都善于适应环境,不论学什么都很快就会,甚至对于指挥它的人们的举动、态度和一切习惯,都能迁就,都能配合;它住在什么人家里就有了那人家的气派,正如一切的门客仆从一样,它住在阔老家里就傲视一切,住在乡下就有村俗气;它经常忙于奉承主人,逢迎主人的朋友,对于无所谓的人就毫不在意,而与那些为社会地位所决定的、生来就只会讨人嫌的人们就是生死冤家;它看见衣服,听见声音,瞟到他们的举动就认得出是那班人,不让他们走近。当人家在夜里嘱咐它看家的时候,它就变得更自豪了,并且有时还变得凶猛;它照顾着,它巡逻着,它远远地就知道有外人来,只要外人稍微停一停,或者想跨越藩篱,它就奔上去,进行抗拒,以频频的狂吠,极大的努力,恼怒的呼声,发着警报,一面通知着主人,一面战斗着:它对于以劫掠为生的人和对于以劫掠为生的兽一样,它愤激,它扑向他们,咬伤他们,撕裂他们,夺回他们抢去的东西;但是它一胜利就满意了,它伏在夺回的东西上面,就是心里想吃也不去动它,它就是这佯,同时做出了勇敢、克制和忠诚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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