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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八个人

来到这个地方之前我们都在不同的地方过着不一样的生活,601让我们八个人从此有了交集。有了一辈子最深的记忆。

大学开学报到时,我最先来到了宿舍,提前一天报道,拿了宿舍钥匙进去铺好床褥就出买羽毛球拍子了,奈何我那么爱打羽毛球,到了下午满头大汗的我拿着一副羽毛球拍直接冲进了宿舍,惊讶的发现舍友都在看着我,赤裸裸的一副二逼样,第二天早上起来洗脸刷牙发现没工具,才明白舍友买洗漱工具的时候我去买的是羽毛球拍。以至于每次宿舍的一帮子出去把酒言欢的时候总少不了拿这事调侃我。我们做了简单地介绍知道大部分都是甘肃这边的,还有两个舍友是外省的。一个台儿庄,一个广西。

我们都明白四年后会各奔东西,或许相识但未必相知,但是那份共同的年华里存在的岁月似乎永远的定格在了那个地方,八个人的寝室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特点。

不爱说话,喜欢看小说,宅到死,但说话很幽默的开开,听说高中时被妹子伤害,从此沉默寡言,对女生绝无好感,当我们站在阳台扫描楼下的漂亮妹子时,他总是不屑一顾,一副“天下女人都是老子的”模样。宇桐非的“爱情是一种药”喜欢是我们爱的无可救药,坚信没有什么能打到,厌倦时动不动就争吵,才发现,幼稚的可笑……,不是谁都可以轻易恋爱,不是所有的伤痕都可以被时间带走。我们总认为成开此生要去当和尚,可偶尔当我们看妹子的时候他也会喵几眼,原来他不是对妹子没有兴趣,而是还没遇到那个让他可以偷着看的姑娘。用一句当时在我们男生堆里常见的术语就是“明骚暗贱”。

从一进宿舍门就显示出“大哥范”的胖子(老大)年龄比我们都大。胖子是山东人,听他说山东高考很难,他考了四次,来兰财大的前一个大学是云南红河学院,其他两年都在复读,由于这个原因,胖子比我们都大了两三岁,所以很照顾我们,只是我们其他人从未感受到。胖子有一个习惯,任何时间睡觉都不准其他人吵,一点点动静就会察觉到,接着愤怒的用拳头砸墙,谁也没注意过被胖子砸过的墙到底有没有留下印记,光是听声音就足矣。有时大家也会趁胖子不注意的时候偷偷跟他做出一样的砸墙动作来调侃他。

貌似向来喜欢武术和双节棍的红红从来都是那么“高冷”。旭红喜欢玩双节棍,喜欢带霹雳手套,喜欢玩蝴蝶刀,不爱说话,或许就是因为很有男人味,一次去玩的时候偶然碰到了现在的女朋友,他的老乡,从此脱离了我们的“**丝队”,经常跟女朋友上自习,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大一刚来成绩很低,挂了英语,有了妹子,成绩很高,没挂科,英语也过了。于是在我们这群**丝的眼里都认为不是我们不愿意学习,只是我们没有个女朋友。

如果说宿舍最让人讨厌又舍不得的人是谁,估计就是他了,骡子,刚开始很腼腆,混熟后无话不谈。骡子不是所有人想象的“五大三粗”的那种,用形容女生的词来形容他,就是性感,他很随和,所以跟宿舍每一个人都很处得来,唯独不好的就是,爱拉家常,跟我妈一样。每次当我察觉到他要开始拉家常时我就躲得远远的,可就是的骡子却深得我们班女生的喜爱,他是我们宿舍唯一一个跟我们班女生保持联系最多的人。

大概经历过大学的人都知道,大学的男生没有几个不打游戏的,当然我们宿舍也有,便是舍友们尊称的“赵总”,赵总喜欢打游戏,学校有一次举办了一个“三国杀”比赛,赵总凭借他熟练的技术轻易取得了名次,这是赵总引以为傲的荣誉。赵总也是宿舍里最仗义的人,每次舍友让他帮个忙,他能帮到的一定会去帮,这是所有舍友都认同的。

宿舍除了高冷男神旭红之外,还有一位高冷男神,就是“彬彬”,彬彬是个独生子,比我们年龄都小,但比我个子高,很稳重,也很有气质,大二时彬彬跟我在同一个部门任职,这个平台给了彬彬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部门里很多活动他都会去主持。彬彬还有一个深爱他的女朋友,说实话美好的恋情人人都向往,至少我这么认为。

最后一个舍友就是长相足以让我自卑的陇西小伙,帅气的“小刚”,小刚很帅,当然帅气的人就得打扮,每天早上小刚都会去洗头,吹头发,伴随着吹分机呜呜呜的声音,舍友们知道又得上课了,都说帅气的人都很有文采,这句话是有依据的,小刚爱看诗,也爱写诗……当行走在陌生的城市,我突然想到一场走不完的旅行,在最后的时间里打结,亦或是用华丽的征程,结束一段不堪的过往,我走着,忘记了为什么要出发,也忘记了情感将归何处,把留言当做幌子,用沉默告白,最终发现也不过是个局……

我不愿意写自己的,只是很多朋友看了之后很奇怪为什么八个人却少了我,为了减少大家的疑虑,索性就写了我自己。

喜欢摄影,大一就买了一部长焦相机,只是总喜欢跟不认识相机的人说我的相机是单反相机,因为似乎在同学眼里看来除了卡片机,单反就是最好的相机,拍一大堆照片,然后又皱着眉头看似深思熟虑的挑出自认为还可以的相片,用美图“P”了,然后马上上传到qq相册,来显示一点点优越感。不怎么喜欢运动,唯独只爱玩羽毛球,似乎上辈子就欠了我一样,可以在周天大清早拿着球拍跑出去,然后晚上再回去。除了旅行游记和类似于三毛的《撒哈拉不哭泣》的书外没有其他爱看的书,梦想当一名自由职业人,摄影,写书,去做义工。总之,书包里财经类,法学,文学类书籍都曾经背过,当舍友在宿舍的时候我总喜欢背着书包去图书馆或者外边溜达,有次偶然被舍友看见在图书馆睡觉,于是舍友便说我去图书馆是装逼钓妹子,“装逼”的骂名就这样不经意间背上了,到现在还没有被舍友赦免。参加了学校的组织部,舍友们每天都可以睡两三次的时候,我却有时忙的连饭都吃不上,用舍友的话来说我就是组织部的一条狗,用前辈刘同先生的话来说,就是一条很贱很贱的狗,打也打不死,总能保持每天精神抖擞。或许这就是“**丝注定孤独终生”的映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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