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叶默林,是一个情感失败者。自从发觉十年的等待没用以后,于是我便不抱任何再重新开始的希望了,又回到原来那条属于自己的小弄堂,又重新回到了那家没有名气的三流公司当小职员,给高层打打杂,整理整理文件,泡泡茶,有时候下班以后在网上的电台软件抒发自己的情感,消遣消遣自己无聊的日子。可我打死也不会想到,正因为这个软件让我在网络上彻底红了起来。
突然有一天,我的电台粉丝从一百多个涨到了一百多万个。巨大的差别让我的小心脏似乎有点受不了,问题是突然涨粉丝的原因是因为我讲了一个故事,恰好戳中了大众人民的泪点,他们就单纯的觉得替男主可怜,可也觉得那个女孩子有很大的苦衷,为了这个话题人气就高涨了。而你们知道吗?那个戳中泪点的故事正是我经历过的,那个可怜的男孩就是我,而相对应,那个女孩就是你--江若曦。
因为这一个预料不到的故事,让我从平凡的职业小青年一步一步走向了网络,走向了人人熟知的世界,走向了一个已经不平凡的我。因为这一个带有情感纠纷的小故事,在大多数粉丝的鼓动下,竟然写成了一部催人泪下的小说,“十年”更重要的是还有影视公司来找我想把小说拍成电影,还给了不少的版权费并且邀请我去当编剧。听到这一系列的一系列,我有点蒙圈了,整个人都是疯的,一天到晚在问自己是不是一直都在梦里没醒过来了!是不是一直在神游呢!可是一掐自己的大腿,疼的嗷嗷叫啊,是在现实中啊,怎么会呢?怎么会呢。
可是,毕竟我还是活在这个三维世界,就必须接受现实啊。于是,我接受了邀请,拿到了一大笔钱,然后,就开始了我的编剧生涯。我决定把女主角让给江若曦演,毕竟作为当年的当事人,她的感触最多,情感也最好控制了。虽然我知道当她拿到这剧本并不一定会同意,不管狗仔的跟拍,把我约出来见面,但我,不管结局怎么样,我还是想坚持让她演。因为这部剧我最后是以喜剧结尾的,所以我希望就算那个陪她的男主角不是我,但我们的故事是圆满结束的。而当年的那个我,则是由一个当红的新生演员来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