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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握手之后的永恒因为爱你,所以逼你(10)

岩和我很多地方相像,我们常常会做出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次和岩上街,我们都看中了一件美丽的婚纱式的礼服,就凑钱把它买下了。可想而知这件衣服在同学问引起的轰动,大家都说不值得花那么多钱,可这又有什么呢?只要我穿上它美丽就好,哪怕只在宿舍里穿一次。

毕业以后,我和岩都分在了北京。我所在单位很偏僻,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工作环境的艰苦,我不得不学会一个人应对许多事情,也不得不学会慢慢长大。所以,在几年后和岩见面时,她还是以前的她,我却不是从前的我了。当我不再附和她的观点,坚持自己的主见时,当我不再对她衣柜里满满的衣服表露出欣羡的神色时,我看到她眼里的热情慢慢消融,而成了一种黯然失色的落寞。

我和岩的友情就结束在我不需要她呵护的时候。在我刚离家孤单一人时,我很感激岩对我的爱护和关心。可我不能拒绝长大,不能总生活在她的光环下和照顾之下。想起那段被友情笼罩的好时光,我心里渐渐塞满一种甜蜜,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

岩就这棒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照顾着我们友情。

朋友的信任

文/佚名

公元前4世纪,在意大利,有一个名叫皮斯阿司的年轻人触犯了国王。皮斯阿司被判绞刑,在某个法定的日子被无辜处死。

皮斯阿司是个孝子,在临死之前,他希望能与远在百里之外的母亲见最后一面,以表达他对母亲的歉意,因为他不能为母亲养老送终了。他的这一要求被告知了国王。国王感其诚孝,决定让皮斯阿司回家与母亲相见,但条件是皮斯阿司必须找到一个人来替他坐牢,否则他的这一愿望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其实近乎不可能实现的条件,有谁肯冒着被杀头的危险替别人坐牢,这岂不是自寻死路。但,茫茫人海,就有人不怕死,而且真的愿意替别人坐牢,他就是皮斯阿司的朋友达蒙。

达蒙住进牢房以后,皮斯阿司回家与母亲诀别。人们都静静地看着事态的发展。

日子如水,皮斯阿司一去不回头。眼看刑期在即,皮斯阿司也没有回来的迹象。人们一时间议论纷纷,都说达蒙上了皮斯阿司的当。行刑日是个雨天,当达蒙被押赴刑场之时,围观的人都在笑他的愚蠢,那真叫愚不可及,幸灾乐祸者大有人在。刑车上的达蒙,不但面无惧色,反而有一种慷慨赴死的豪情。

追魂炮被点燃了,绞索也已经挂在达蒙的脖子上。有胆小的人吓得紧闭了双眼,他们在内心深处为达蒙深深地惋惜,并痛恨那个出卖朋友的小人皮斯阿司。就在这干钧一发之际,在淋漓的风雨中,皮斯阿司飞奔而来,他高喊着:“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这真正是人世间最感人的一幕。大多数的人都以为自己在梦中,但事实不容怀疑。

这个消息宛如长了翅膀,很快便传到了国王的耳中。国王闻听此言,也以为这是痴人说梦。国王亲自赶到刑场,他要亲眼看一看自己优秀的子民。

最终,国王万分喜悦地为皮斯阿司松了绑,并亲口赦免了他的罪行。

这是一个看似筒单其实近乎不可艟实现的条件,有谁肯冒着被杀头的危险替别人坐牢,这岂不是自寻死路。但,茫茫人海,就有人不怕死,而且真的愿意替别人坐牢,他就是皮斯阿司的朋友达蒙。

300美元的价值

文/佚名

阿伦是我的一个好朋友。但是,说实在的,我并不喜欢与他待在一起太长的时间。因为他是一个郁闷的人,如果每次与他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我也会变得闷闷不乐。

阿伦过日子精打细算,就像他现在或在不久的将来就要面临财政崩溃一样。他从来不随便扔东西。在闲暇时也从未放松过。他不送礼,不消费,似乎不知道生活有“享受”这回事。

他生日那天,我同往年一样,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生日快乐,阿伦。”我说。

“人到50岁还有什么可快乐的?”他冷冷地答道,“如果花在人寿保险上的钱又要涨了,我可能更快乐一些。”

我习惯了他的性格,所以仍然兴致勃勃地与他说了些话,最后提出请他出去吃饭。他虽然不太情愿,但还算给我面子,答应前往。

吃饭的地点在一家环境幽雅的意大利餐厅。我点了蛋糕,在上面插上蜡烛,又请餐厅安排了几个人给他唱《生日快乐》。

“哦,上帝!”他坐立不安,“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唱完?”

演唱组唱完生目歌离开后,我送给他一个礼物。

“你在布卢明黛尔店买的?”他看到了包装上的店名,“那里的东西太贵了!你最好把它退回去。你是知道的,那里的东西是骗富人钱的,比实际价格要高出20倍!”

“如果你不喜欢,可以到那个店调换其他东西。”我看着他的眼睛说,“不过,你千万不要像上次那样,把我送你的生日礼物退给商店,然后将钱还给我。”

“其实你只要给我买一件运动衫就行了,”他说,“既实惠又便宜,最多不会超过15美元。”

阿伦就是阿伦。三天后,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告诉我他将生日礼物退了,马上将把退款300美元寄还给我。

“阿伦,”我一时气愤,言辞激烈地说,“你知道,我是你的朋友,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但是我要不客气地告诉你,你这种生活态度与其说是节俭,不如说是自私自利。我有个建议,那对你来说是个艰巨的任务,但是我还是想说出来。明天,你带着这三张百元钞票到你家附近的几个商店转一转。如果你看到一个面容憔悴、衣着简朴、领着几个孩子的妇女,你就对她说‘你今天交了好运’,然后把一张百元钞票塞进她的手里。

“接着,你继续在商店里走。当你看到一个老人显然是由于生活困窘而在为几毛钱与店主讨价还价或者仔细研究价格以便买到最便宜的商品时,你就把第二张百元钞票塞进他的手里并对他说‘祝贺你交了好运’。

“最后一张百元钞票希望你自己把它花掉。不要苦苦想着或许花更长时间、更多精力就能买到更便宜的东西。给自己买点儿真正喜欢的东西,或者去做一次全身按摩、面部护理和足疗。我想,如果你照我的建议做了,你会发现生活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大约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家的门铃响了。我打开门,看见阿伦笑嘻嘻地站在我面前。他大声说:“我做到了。我按照你的意思花了那300元。你想听一听吗?”

“当然。”我邀请他进屋。

“这真是一次有趣的经历。”他说,急切地想与我分享他的故事,“我不知怎么形容那位母亲的表情!太不简单了,要抚养5个孩子,最大的不会超过10岁。还有那位老人,哈,他拿到100美元时的反应就像看到了圣诞老人!”

“最后一张百元钞票你是怎么处理的?”我问。

他举起手,我看到他的手腕上戴了一只新手表。

“我为你感到自豪,阿伦。”我说。

他神采奕奕,高兴地说:“我知道你的用意。我长期以来总也快乐不起来,因为我从未真正喜欢过自己。”

“阿伦,”回想起上次我们谈话的情景,我说道,“我让你这样做的时候,可能是有些过分了,但我当时对你实在是很恼火。你想,你拥有的机会和经历的人生,是许多人宁愿忍受痛苦和挫折也换不到的。我只觉得如果你更多地关心别人珍爱自己,你就会找到快乐。”

我发现,阿伦真的从300美元的价值中认识到了人生的真谛。因为从此以后,他不但享受生活,而且给动物收容所捐过款,还资助一位贫困的盲人做了白内障手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有说有笑,常常忘了时间。

你拥有的机会和经历的生,是许多人宁愿忍受痛苦和挫折也换不到的。

暖冬的回忆

文/佚名

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是在冬季里一个雪后的黄昏。

那一年我16岁。当其他同龄的女孩子还在暖洋洋的教室里看书或者做白日梦的时候,我已经带着盛满孤独无助的行李走过好几个冬天了。

一个星期之前,我被那家小旅馆的老板娘辞退了,原因是她无法容忍我在半夜值班的时候看书,尽管走廊里的灯是通宵亮着的。关系不错的一女孩儿介绍我到这个城市来,并给了我她表姐的通讯地址,她说这个城市一定会收容我。

这个城市也许是真愿收容我的,可是她收容我的方式未免太霸道了。下火车以后我才发现,我兜里的钱包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偷走了,那里有我几个月打工攒下的全部积蓄,也有朋友写给我的通讯地址。我踩着满地积雪,在这个陌生城市的陌生街道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天越来越黑,空气也越来越冷,白天已经渐渐融化的积雪又在寒风中慢慢地结冰。我想起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就是在冬夜里被冻死了,而我的情形还不如她,身上连一根火柴都没有。最后,我实在走不动了,就朝离自己最近的一处灯光挣扎过去。

那是一家小酒店。

我进门的时候,一个年轻的伙计正准备打烊,几张木桌围拢在屋中央一个小小的炭火炉四周,那小伙子用火钩挑起炉盖,要把炉火封死,听见门响一回头,就看见了我。我的脸僵硬得张不开嘴说话,只顾站在门口,贪婪地捕捉着从四面八方朝我拥来棉团般的热气,而他显然对一个女孩子深夜孤身走进来有点意外,一时怔在了火炉边。过了好久,他问我:“要吃饭吗?”

我摇摇头。我说我只是太冷,如果他不介意的话,我只想在屋里站一会儿就走。

我等着他告诉我小店已经下班了,让我赶紧离开,可他什么也没说。他回过头去,放下手里的火钩和炉盖,歪着头想了一想,拿起旁边一把火铲,铲了几块大炭倒进炉子里,把一只烧水的大壶放在炉子上。“那就坐下吧。”他说,“我们这儿不关门,你坐多久都行。”壶里的水很快就开了,壶盖被水汽顶得突突直响。那小伙子从柜台里一道门帘后面匆匆走出来,拿着一个大搪瓷缸子,把它放在我面前的小桌子上。我忙说我不渴,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喝水不要钱。”

他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我不明白他怎么会一眼就看穿了我的窘迫。那一瞬间,我本能地想起身逃跑——被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男孩子可怜的滋味并不好受,可是这间小屋实在太温暖了,暖到我宁愿忍受被别人可怜。我不吭声了,任凭他给我倒上水,用双手小心地捧住那个搪瓷缸子,感受着热力从水里流出来,一丝丝地渗透我全身。我并不想掉眼泪。从很久之前我就发誓再也不流泪了,可有时眼泪不肯顺从我的意愿——它们一定是在外面冻成了冰,却在小屋的暖气中融化了,还没来得及被我收拾起就变成水流下来。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泪一滴一滴地落下去,落在缸子里,落在木桌上,不愿抬手去擦,怕他看见我在可怜地哭,他却转身离开了。

过了好久,他又从帘子后面走出来。我刚把脸埋在胳臂里擦掉眼泪,看见他端来两个盘子,放在我面前。“忙了一晚上,我还没吃饭呢。”他很随意地说,“一起吃点吧。”

我没动。

“这个店是我家开的,我也算老板了。咱们就算交个朋友,你要是不见外,就当我请朋友一起吃夜宵好不好?”他说着,把一双筷子递过来,“这些菜都是我妈做的,随便吃点,别客气。”

我抬起头盯了他一眼。说真的,我并不相信他,他实在过于好心了,我不相信我真能碰上这样的好人。也许他另有所图,我想。这样的怀疑倒让我莫名其妙地心安理得起来,我接过筷子,一声不响地开始吃,边吃边等着他提出问题,比如我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今年多大,准备在这里待多久,甚至想到了如果他敢对我有什么不良企图该怎么反抗。他却始终不说一句话,有一搭没一搭地挑几根菜放到嘴里,实际上是一直陪着我吃,等我吃完就把碗碟收走了。那会儿我突然盼着他跟我聊点什么,他却拿了本书坐柜台里,对我说:“你坐着歇会儿吧。我明天还得考试,不陪你说话了。”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我们再也没说过一句话。他坐在那儿捧着书聚精会神地看,过上一会就走到炉边往壶里添水,而我渐渐消除了戒备和敌意,又因为实在走得太累,竟然伏在桌上睡着了。有一会儿隐隐听见有人说话,是那小伙子和一个女人的声音,很低很柔和,说了些什么却听不清楚,就在离我很远的地方断断续续细细碎碎地持续着,汇进我的梦里,让我恍恍惚惚地想起在家时一些安静的夜晚,听见轻声慢语地跟爸爸说些平常而琐碎的话题。后来我看见了她的脸,一张和蔼慈祥的脸,在梦里,她把一件大衣披在我身上,对我笑了笑,轻声说:“睡吧。”

醒来的时候,天刚蒙蒙亮。我直起身,发现自己肩上真的披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而且面前摆着一个盘子,里面是几个面包和两个煮熟的鸡蛋。我觉得自己可能还没睡醒。我伸手拽了拽大衣,又碰了碰眼前的盘子,以为它会像神话里出现在卖火柴小姑娘面前的烤鹅和圣诞树一样,转眼就消失了,可它们并没消失。周围安安静静的,那小伙子伏在柜台上睡着了,炉火却没灭,壶里的水还在突突冒着热气。自尊心和生存需要在我脑子里你来我往地争斗了半天,最终还是自尊心败下阵来。我吃掉了那个温热的包子,把鸡蛋揣进口袋里,在一张纸上写了“谢谢”两个字,连同那件大衣一起小心放在柜台上,然后离开了依然温暖的小店。

那个白天,我顺利得如有神助似的找到了一份工资很低,但足以让我暂时维持生存的工作。

我后来就留在了这座城市。

几年过去,当我终于安定下来,自信不会再向人流露出可怜目光的时候,我曾经试图去寻找那家小店。可是,几年中的城市面貌已经有很大变化,而我对当年走过的街道本来就很模糊,加上那种不起眼的小店实在太多太多了,所以始终没能找到它。

我常常想起那个夜晚,想起那间暖洋洋的小店铺,想起那个善解人意的小伙子,毫无所求地帮助了一个孤独的女孩儿,却还要小心翼翼维护着她那幼稚的自尊心。想的时候会像那晚一样,有种想掉泪的感觉。

有天跟一位朋友谈起这段往事,他告诉我,那一年的冬天下过好几场大雪,是这个城市近十几年中最冷的一个冬天。我说我没觉得。在我的记忆里,那个冬天始终跟那个小店的灯光、那熊熊燃烧的炭火炉、那坐在炉子上突突冒气的水壶和那只大大的搪瓷缸子联系在一起,我想,那是我有生以来感觉最暖的一个冬季。

我常常想起那个夜晚。想起那间暖洋洋的小店铺,想起那个善解人意的小伙子,毫无所求地帮助了一个孤独的女孩儿,却还要小心翼翼维护看她那幼稚的自尊心。想的时候会像那晚一样,有种想掉泪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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