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二天整理房间,把06年的手稿都整出来了。本想一叠装在垃圾堆当无用的废物扔掉,随手翻翻,字迹还很清晰,有些记事有点忘记,再望望,都过5年,还和原来一样,似得真经,便也舍不得扔弃,虽然可能是废物,便当有纪念意义的簿子,往事可逐一回首。
一张床没椅子,可以用钢笔蹲着在床沿写,写得很欣奋。那时布窗般的床幔挡住,光线只有黯淡的微光,屋子里就只有我一人,他们都去干活了。那个时候侄儿他外公脚摔伤,没事儿,他出外兜着没事会躺床上看报,有时捎上一句:“姑,你没出去!”房子的东西乱极了,刚开始对喜欢整理的我来说看不惯,但没法,要生存,只能立在一方之室,那一方地都算是恩赐!
每天,我习惯那样的生活,一大早会被他们吵醒,刷牙的刷牙,洗脸的洗脸,洗衣的洗衣,上厕所关门声。我需要融入这种大家庭,爸爸告诉哥,你要照顾妹妹。我生活就似优哉游哉。自从来了厦门,我就喜欢上自由,好似囚笼里的鸟被放开,得到最充分的舒展。
我最常去的就是图书馆,当时新华书店就在我住的旁边,前脚踏进,后脚踏出,二三分钟的距离。猫在书店很好的乐事,仿佛驾在知识的海洋,应接不暇的各类书本。有被遇推销人员的推销:“小姐,你的头发真好看,可做我的美发模特吗?”对方是一位青年男子,结果我去了他的工作室,他告诉我要将我的头发展示给众人看,当晚是否来参加?我一惊,要将我的头发揪,卷,扎。噢,我想着,照每晚下去,我实在不愿意头发被摧残。我拒绝了他。当面委婉,那晚我没去。
我喜欢宁静的地方看一本《红与黑》,那一本足足让我快看半个月。书没翻破,意思猜测了半天,于连的一生很壮观,结局却意想不到悲惨。这是我很耐心每天坚持看的一本书。现在基本忘光。倒有几句名人词汇抄了起来,引用在书中,不能不说是亮点,虽然结尾沉郁。主席说过,要象于连学习往上爬的精神。
遇到小金是个夜晚,他有着书生意气,一米七二的个头显得很睿智。关于他我也不是很清楚,他偶尔写写文,是某地区作家协会会员,他说如果你要办,也很容易办到。他喜欢写散文,但我天生自命不凡,认为自己没有写散文的细胞。我不是忧郁的人,我的骨子都是乐观上进。结果后来被他一感染,我感觉许多潜能都可慢慢开发。人的身体藏着大量的资源,不是我天生不会,而是不是擅于挖掘身体的内能。
尝试是一种勇气。那怕被耻笑。别人都会以为你有那个胆量。你嘲笑上台的人又癫又疯,如果自己上去呢?是不是两脚发颤,说不定还尿尿呢。但是人是要知识装备的,系统性,全面性。特别是赋以一颗用心观察的人。小金从了商,把文的纯情都消磨掉了。隔了一二年,我再次见他,他从事好几项生意,当年楼盘炒得热,他炒房赚钱去了。我们一起吃烧烤,一吃喝酒,大没有当年的书生之志。
我们后面没有联系。我打算为他卖房子,结果他把房子卖给人家,说急着用钱。有些人性情久了,你可知道他的为人。小金跟我一样,不喜透露各自隐私的人。我们最后说不上一块。小金忙着做他的生意。
我会继续生活。去网吧,有时一坐就是十个小时,写文字。早期的〈蝶恋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网吧的键盘实在不好用,空气迷蒙浓重的烟味,我几时差点得咽喉炎。但我的精力充沛,有时做起事有点忘我。我随身带着二个本子,是蝶恋花有关信息和资料。我怀念着某人,是臻于过去点点滴滴地串起。终于,我如释重负。关于生命害怕丢失的东西,可以成为文字祭惦,人死,文死;人活,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