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郑智化的那首《蜗牛的家》,因为我家曾经就是蜗牛的家。那时候爸爸单位分的房是66平米,两室两厅,卧室很小,爸妈那卧室进屋就是床,床旁边的墙上,用木板贴着墙打了隔断放衣服用。我和姐姐那屋还行,放俩单人床,还有一个写字台,一个衣柜。姐姐23岁结婚以后,姥姥过来住,我和姥姥还有张姐住一个屋,我和张姐住上下铺,她睡上面我睡下面,在我结婚之前,都是这样渡过的。
张姐是我家保姆,自从姥姥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她一直在我家工作,只有收小麦的时侯才回河南老家,过年都不回去。这些年,我家一直把她当成自己家的一个成员,有时去饭馆吃饭,或逛公园都带她一起去,还给她好多漂亮衣服,她在我家工作也挺知足的。
2003年那年流行非典型性肺炎,有人传说是动物传播的,很多家都把自己的宠物抛弃了,也有很多人反对养宠物,所以,我们每次带狗点点出去都好紧张,恐怕街上的人对我家有意见,我一下班回来,吃完晚饭,我们就把点点装到一个大编织袋里,放在自行车车筐里驮着,到人少的地方再放出来叫它玩。张姐也和我们一起,带狗点点出来玩。每年的春天来了,张姐知道我喜欢出去玩,就主动说:“咱们去公园照相吧!”然后我们就去了公园拍美照片。楼下有很多的野猫,我家专门买来猫粮喂它们,有时我们一忙没去喂,张姐收拾完屋子后,便去喂了。
张姐对与我来说,既是我家保姆,也是个伙伴,我出去有朋友和我一起,在家有张姐陪我,我也不会感到无聊。
姐姐23岁那年,我十九岁,刚刚上班,在LF医院上班的时侯,第一年没有奖金,每个月只有400元的工资,转正后,每月工资加奖金只挣1500--2500元,我从来攒不下钱,因为总是很多好朋友一起出去玩,我不用做家务,这些事都归张姐了,爸妈还隔三差五的的带我们出去吃饭或逛公园。晚上全家人一起散步,最高兴的是和狗点点在一起,我下夜班回家,喜欢在爸妈那屋的大床睡觉,我往上一躺,点点也上来了,我睡里面它睡外面,还有去散步,有时夏天的中午,我们去草坪散步,很大的一片草地里只有我们俩,因为中午是大家午睡的时间,很少有人出来,我也干脆躺在草坪上,尽管阳光会把我晒黑,但那种轻松自在的感觉战胜了我对被晒黑的恐惧,黑就黑吧,一样有人和我玩,也有美女和帅哥,嘿嘿!我躺在那里,脑子里想很多的故事,回到家把它们写成小说。点点在我旁边,也是懒洋洋的躺着,我很陶醉自己发呆的那些时光。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没有时间发呆了。就这样,兜里一分钱也不带,我一样过的很快乐。
很喜欢在阳光明昧的中午,独自坐在床上翻看我的相册,那一张张照片深刻记载着那个年代的事,每一次出行,每一个好朋友,都很值得留恋。晚上看电视,我没有注意是哪个台,也不知道那个节目的名字,反正是演找对象的事,很多个母女俩站在台上,男嘉宾一个个出来,每出来一个,那些母亲都问他有房吗有车吗有钱吗?我很反感这个,这年代,钱就那么重要吗?如果让我选钱和快乐,我会选择快乐。
我结婚后,爸妈买了130平米的房子,他俩月新加一起3万,我和老公的房子也比66平米大些,我也不是挣2500元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住在那个蜗牛的家的年代,那种没有压力的快乐感觉。
其实,人活着开心就好,何必去跟人家比住的是不是蜗牛的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