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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点亮心灵——开启人生的智慧之门(5)

“爱”是一件大衣衫,衣衫是要讲究式样、色彩、衣料,甚至于时尚和流行的程度。但是,对于穿衣服的人来说,更需要细密而熨帖的针法做工,才能让这件衣服穿在身上变得真正温暖舒适起来。他笑了笑:“你不知道,我爸爸妈妈都是接电话非常急的人,只要听见铃响,就会跑着去接。有一次,妈妈为接电话还让桌腿把小脚趾碰了一下,肿了很长时间。从那时起,我就和二老约定,接电话不准跑。我先拨一遍,给他们预备的时间。”

我的心忽然觉得十分湿润。平日他常说如何孝敬父母,没人在意。这个小小的细节,不是对父母最生动的孝敬吗?为了让父母多一份安全和从容,多拨一遍电话号码,这是一件再琐碎不过的事,而这何尝又不是细细的、爱的针法。

爱在身边

文/佚名

妻子和丈夫走在办离婚手续的路上。结婚多年的女人看着自己身旁的丈夫,心里不停地在想:怎么就和这样一个人生活了这么长时间。

他们青梅竹马,从相识、相爱到结婚成家已经十多年了,从开始时的无话不说到现在的无话可说,从开始的两情相悦到现在的剑拔弩张,她都认为是丈夫制造的。

面前这个男人从没有给她送过一次玫瑰,从来没有过一次烛光晚餐,甚至连一句温柔的“我爱你”他都不肯说,对于渴望浪漫和激情的女人,她再也无法忍受了,她在自己平淡琐碎的家庭生活中再也找不到一点新鲜感。

当她向丈夫提出离婚的时候,一向少言寡语的丈夫依然没说什么。今天,他们并肩走在路上,这样的机会以后可能没有了。

到了一个拐角处,街道忽然变窄,本来走在丈夫右边的女人加快脚步,跑到了他的前面,走在了他的左边。一辆大卡车就在此时呼啸而来,丈夫忽然慌了,急忙跑步上前,喊了声“危险”,并将女人拉到了右边。卡车过去了,丈夫责怪地说:“不是告诉过你,走路要在我右边,为什么不听?”女人看着被泥水溅了一身的丈夫,一瞬间,感到从没有过的感动和幸福。

这么多年来,丈夫每天都提前起床为她准备早餐,傍晚做晚饭等她回来,女人疲惫时,丈夫就会递来一杯热茶,女人争吵时丈夫就默不作声。

每次上街,丈夫总是让女人走在自己右边,他用他的身体为她遮挡左边外侧的车流和一切。丈夫一直对她呵护有加,而女人却不曾感觉。一直苦苦找寻爱的女人,却没发现爱一直就在她身边。

爱是实实在在的。被粉饰、点缀的爱往往经受不住生活的“推敲”。只有那发自内心的爱才是最令人感动的。

岁月的老酒

文/佚名

长长的木凳上,有两位老人,一男一女,长得圆圆胖胖的,肩靠肩、臂靠臂,亲亲热热地挤坐在一起。男的,头发白得很彻底,银亮的光辉,毫不忌讳地闪烁着;女的呢,三千烦恼丝处在“将老未老”的尴尬情景中,灰褐相杂,很无趣地呈现出苦苦挣扎的状况。

侍者捧来了两人点的食品:大杯的啤酒,还有这家餐馆的招牌名菜“蒜泥大虾”。

瓦钵中的虾,有大的,亦有小的。两人朝瓦钵看了看,不约而同地拿起了叉子,将最大的那只虾挑起来,给对方。

两支叉子,中途相遇、相撞,“当”的一声,发出了清脆而又轻微的声响。两人相视而笑,多少柔情,尽在不言中。

春天明媚的阳光。像刚刚被洗涤过般清新亮丽,把大地万物照得熠熠生辉:泛着泡沫的啤酒,像熔化了的液状旭日,在玻璃杯里闪出令人难以逼视的金色亮光。

两人一面慢慢吃着。一面絮絮地交谈着。

每当女的开口说话时,男的便用含笑的眼睛看她,专注而深情。女的说得起劲,男的听得用心。然后。轮到那个男的开口了,他言谈幽默,每每说不了几句,女的便会发出很响亮的笑声:呵呵呵、呵呵呵……笑声溶进海风里,海风便裹着它,把它送到很远的地方去。

这时,太阳耀目的亮光和啤酒绚烂的金光不分彼此地交缠在一起,罩在两张皱纹横生的脸上,看起来就好像是蜘蛛以一缕缕的金丝银线经营出来的两张富贵逼人的网。

这两个人,在年过六旬的金色年华中,共同畅饮岁月酿成的那一坛老酒。生活里曾有的成功与失败,全都成了无关痛痒的过眼云烟。此刻,他们在意的,仅仅是利用炽热爱情转化而成的这一分温情,努力把暮年的那一盏原本黯淡的灯点得更璀璨、更多彩。

岁月无情,但人生有爱。经年之后,有爱的人生会将无情的岁月酿成美味的老酒,供人品尝。

亲吻喜悦

文/佚名

一个小男孩儿凭他瘦小的身材从成年乘客中挤过去,在地铁车厢里面临近车窗的座位坐下。周围全是些冷漠且因早起而倦意未消的成人。孩子的爸爸站在靠近车门的地方。

列车一路摇晃着钻入地下。这时,怪事发生了,而且发生得很突然。那个小男孩儿溜下座位,手搁在一位乘客的膝盖上,那位乘客一时以为他要从身旁挤过,回去找他爸爸,便把身体挪开,但男孩儿却身向前倾,朝那位乘客仰起头。

那位乘客心想他莫非要对我说些什么,也许是想跟我说句悄悄话吧,这小鬼!他低下头来准备听他讲话。但他又错了!男孩儿在他脸上响亮地亲了一下。

大人们恐怕不会为自己正活着而感到高兴,更不会去亲吻周围的人们,他们在拼命追逐自己所希望得到的未来的时候,却忘记了能活着享受现在的生活就是一种最大的幸福。男孩儿神色自若,回到座位上往后一靠,仍是若无其事地注视着窗外。那位乘客则惊诧得目瞪口呆。刚才是怎么回事?小男孩儿竟然在地铁车厢里亲吻素不相识的大人。

不久,他前后左右的乘客都一一受到了这孩子的亲吻。此时,大家除了忸怩不安,又感到莫名其妙,只是冲着孩子的父亲傻笑。

孩子的父亲看到众人躲躲闪闪而又充满疑问的目光,便说出缘由:“他是因为能够活下来,所以那么高兴,他曾经生过重病。”

快乐的电梯员

文/佚名

被拥挤的人流推动着缓缓向电梯站移动时,我打量着这里沾着口香糖的地面和老旧的、被人们涂鸦弄脏了的墙壁:“这不是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工作场所。在这里开电梯更糟。”

电梯的门慢慢打开了,人们蜂拥而入,我也被人流裹了进去。我眨了眨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映入眼帘的,首先是贴在墙上的照片和画。数十张快照……黑人的、白人的、亚洲人的。另外,还有仔细从杂志上剪下来漂亮的黑白混血爵士音乐家的照片、风景照等等。再就是花瓶里的鲜花,角落里悬挂的是盆栽植物,从CD机里放出的舒缓、柔和的曲调回荡在空气中。最令我惊讶的是,人们对那位高大的坐在操作板前穿着大都会交通公司制服的电梯员的态度。他们都热情地向他打着招呼:“嗨,詹姆斯,周末过得好吗?”“你那个孙子怎么样了?”

我注意到一个乘客把两罐西红柿酱放在了角落边的箱子里。门关上了。我瞥了一眼箱子,发现里面堆满了罐头食品,贴在箱子上的一张纸条上写着“请帮助我们资助穷人。”旁边的一位女士告诉我说:“詹姆斯每个月都为穷人募集上千磅的食品,我们都愿意帮助他。”

“那些墙上的照片都是谁?”当电梯再次上满乘客向上驶去的时候,我问詹姆斯。“我的乘客。”他为他们拍下快照,每月定期换上新的。他指着另一部分照片说“那是我的家人,我的儿子、孙子。”

我邀请詹姆斯在休息时到街上的咖啡店坐一会儿,他同意了。等待他的时候,我注意到来这里乘电梯的人不仅和詹姆斯很熟,而且他们之间也互相打着招呼。在和詹姆斯一起到咖啡店的路上,我注意到有14个行人和他打过招呼。

“刚开电梯时自己也感到厌倦,这样上上下下被固定在死板的日常生活轨道里,我们几乎不互相看看,更不用说微笑了。”詹姆斯说,“我不知道一个普通的电梯工人究竟如何做,才能使这份工作在我手上有所不同。”一天下午,他讲了一个笑话,一位女士微笑了。詹姆斯想:“也许这些人心里都有幽默的火花,只是需要激发罢了。”

热爱生活吧!热爱工作吧!当你想着为别人做点事情时。你自己也会发生变化,并从中获得生活的乐趣和感知幸福。第二天,他在墙上贴了一幅画,是一些排列在碗柜里的盘子。他喜欢它们的排列样式。“画的是什么?”一位乘客问道。“一些盘子而已。”“还真好看。”

当詹姆斯把他家人的照片贴上去后,乘客们便问起他们来。他又从家里带来鲜花和植物。后来,是他的CD机里放出的音乐,使人们开始了相互间的交谈。“那是路易斯·艾姆斯通唱的,不是吗?”“嘿,我小的时候常听那首歌。”“来一点都克·爱林顿唱的歌怎么样?”很快,詹姆斯的电梯间成了城里最新的爵士乐俱乐部。

詹姆斯逐渐发现,他起初想着为别人做的事,也使他自己发生了变化。他又开始热爱起自己的工作来,并从中获得了乐趣。

“有些人说,‘感谢上帝,终于到了星期五。’因为他们迫切地盼着周末。”詹姆斯一边走一边说,“我吗?我则说,‘感谢你,上帝,终于到了星期一’,因为我又可以开始工作了。”

爱的邂逅

文/佚名

他是朱丽头一次遇见的比她年纪大的男孩儿。那时她五岁,他七岁,他住在城市里。

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他父亲带他到朱丽祖父的农场骑马。朱丽坐在栏上,等着祖父帮她把小马披戴上马鞍,朱丽骄傲地炫耀着她脚上穿着的红靴,小心翼翼地不舍得把它们弄脏。这时。那位来自城市的小男孩儿走过来,跟她打招呼,羡慕地看着她的红靴。一定是一见钟情的关系吧?朱丽竟把小马让给他骑。以往,朱丽不让任何人骑她的小马。

年末时,朱丽的祖父将农场卖掉,也因此朱丽不曾再见到那个男孩儿。但基于某些因素,她依然牢记着那次邂逅。每次穿上小红靴,总会令她想起那个来自城市的小男孩儿。

许多年后,朱丽长成一位美丽的姑娘。然后,她遇到迪恩。他们结了婚,有了女儿。

有一天,朱丽在整理家中旧货时,她发现了那双小红靴,过往的记忆如海水翻腾而来。“我很爱这双靴子,”她笑着回想着,“我要将它们送给我的女儿当成她的生日礼物。”

看着女儿脚上穿着的红靴,迪恩抱起她,逗着她玩,“你喜不喜欢这双红靴呢?”“它让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个午后,我第一次骑马的经历。那时,我跟你年纪差不多。”

“那是真的吗?结果如何?我喜欢听有好结局的故事!”女儿天真的表情,让迪恩回想着他小时候发生的故事。女儿问不完的问题让迪恩难以招架,只好向她娓娓道来,满足女儿的好奇心。“二十几年以前,”迪恩说,“那时我才7岁,住在洛杉矶,你知道吗?当时我最想要的就是一匹马。我告诉你的爷爷,我长大要当一位真正的牛仔。那个夏天,你爷爷就带我到离家不远的一处农场骑马。亲自体验一下当牛仔的感受。我记得农场有一个小女孩儿,我看见她坐在围栏上,她穿着一双和你的一模一样的小红靴。”

朱丽也在旁边听着迪恩讲故事。当他说到小红靴时,朱丽的双眼流露出惊奇,内心里更是无限的诧异:难道迪恩

久违的,大多是美好的。就如陈年老酒,多年后,一经打开,酒香四溢,教人乐不思蜀。就是她五岁时遇到的那个小男孩儿吗?“迪恩,”朱丽终于开口了,她用颤抖的口吻说着,“我就是那个小女孩儿啊!那是我爷爷的农场。”

迪恩听到的一刹,望着朱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那一刻他们感受到的是久违的幸福。女儿开心地坐在爸爸的腿上,但她却不知道,在那一刻她的父母终于明白了,原来在他们还是小孩儿时,他们已经见过面,而且从那时起,在内心里对彼此已有了好感,一直延续至今……

母爱的力量

文/佚名

这是发生在悠远的古代的一个故事:

一个生活在山上的部落突然对生活在山下的部落发动了攻击,他们不仅抢夺了山下部落的大量财物,还带走了一户人家的男婴,准备祭祀之用。

山下部落的人们悲痛之至,准备上山寻找被抢走的婴儿。可是山下部落的人们不知道怎样才能爬到山上去。他们既不知道山上部落平时走的山道在哪里。也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找山上部落,甚至不知道如何去发现他们留下的踪迹。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派出了他们部落中最优秀、最勇敢的男人,希望他们能够爬到山上去,找回孩子。

父母之爱是平凡而又伟大的。在父母眼里,我们永远是孩子,无论我们在何时何地,父母之爱都无处不在。他们尝试了一个又一个的方法,搜寻了一个又一个可能是山上部落留下的踪迹。但最终也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于是,他们决定放弃搜寻,返回山下的村庄。正当他们收拾好所有登山工具准备返回时,他们却看到被绑架孩子的母亲正向他们走来,而且是从山上往下走。他们简直无法想象她是怎么爬上山的。

待孩子的母亲走近后,他们才看清她的背上用皮带绑着那个他们一直在寻找的孩子。哦,真是不可思议,她是怎么找到孩子的?这群部落中最优秀、最勇敢的男人都迷惑不解。其中一个人向孩子的母亲:“我们是部落中最强壮的男人了,我们都不能爬到那么高的山上去,而你为什么能爬上去并且找回孩子呢?”

孩子的母亲平静地答道:“因为他不是你们的孩子。”梦想是人生的指南针

文/佚名

人可以一无所有,但不能没有梦想。人没有梦想,生活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目标,生活也就失去了希望。一旦人生有了梦想,就能为实现这个梦想去努力,每天都能活在强烈的希望里,生活会非常有意义。

有两名青年在工厂做工。甲青年因为梦想将来要当工厂老板而勤奋学习,因此得到老板的器重,越做越起劲。乙青年因为只图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毫无干劲,因此一直受到漠视,越做越懒散。这就是梦想带给两个人不同的人生态度。

如果为了梦想而奋斗,天天活在希望里,那么精神是活的,人是活的;如果为了生活而工作,日夜扛着负担,那么脑筋是死的,人是“死”的。

当一个人连最后的梦想都已经死去时,除了把自己埋葬之外,他已无什么事可做了。的确,没有梦想,又哪来生活和希望?如果你看不到未来的你,那跟死了又有什么差别呢?

你必须追求梦想。一旦开始追逐梦想,生命便会苏醒,每件事都充满了意义。你将发现,混日子与专注于个人钟爱梦想的两种生活,差别有多大。因为,我们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会有什么样的成就,就在于做了什么样的梦。

德蕾沙修女与居里夫人的不同,就在于她们将一生投注在不同的梦想上。然而,当她们把自己身心的渴望转为终身的职业,同样都获得了不凡的功业。美国第二十八任总统威尔逊说:“所有伟人都是逐梦者,然而有些人却任由梦想凋谢。你必须仔细呵护自己的梦想,保护它安然度过狂风暴雨,最后梦想之花终能绽放在阳光下。”

梦想不只要想,而且要去做,否则它就真的只是“梦想”了。有位牧师说得好:“世界上最富裕的地方不是某个油田或者钻石矿,而是墓园。因为墓园中埋藏的是未曾制造完成的发明、未曾实现的理想或梦想、未曾化为行动的希望与渴望。”

梦想看似无形,其实是股强盛的生命力。拥有它走人生的路,犹如生命有了后盾,生活有了前瞻,进退有靠有据,不会茫然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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