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在金朦朦的晨曦中,吴华迎来了他穿越的第三十四天。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一大早,吴华就和阿兽在院里做起了第八套广播体操,每天坚持锻炼身体,这也是他的一大优点,也不仅仅是广播体操之类的,不过经过多次实验,他发现早上刚刚起来浑身骨头稣痒的时候,做一套广播体操可以很大程度上放松筋骨,怎么说这毕竟也是国家级大师经过了多次修改弄出来的。
“少爷,你做的这个真的有用吗?”阿兽忍不住开口向吴华问道,他感觉不出来这些奇怪的动作对自己有什么益处,还不如打一套拳来的舒爽。
“你不懂,这叫科学健身,早上起来不能做剧烈运动,容易受伤,所以应该用第八套广播体操来舒展筋骨,想打拳给我忍住,张弛有度知不知道?”吴华一边做侧身运动,一边向旁边同样把广播体操做的有模有样的阿兽说道。
“可我打的是基础拳啊!”阿兽一脸委屈的说道,基础拳是一套简单而玄奥的拳,打起来有点像太极拳,只要入了阶就可以练,对于阿兽来说的确是非常轻松的。
“再说我就带你练产后瑜伽!”吴华没有再过多争辩,只是斜着眼淡淡的看着阿兽。
“一二三四……”阿兽顿时不敢说话了,虽然他不知道产后瑜伽是什么东西,但他一看到吴华斜眼看着自己,就知道自己最好不要再说了,否则后果会很惨。
“少爷,该吃早饭了!”不一会儿,来了一个绿衣丫鬟叫吴华二人去吃饭,二人锻炼了许久正好也觉得有些饿了,就跟着那绿衣丫鬟去吃饭了。
顺回廊过侧院,沿墙种着一水儿的桂花,此时这树的花期刚开始,枝丫上已经结了一溜溜欲吐的花苞,有些生的急的甚至已经吐芽了,散发着淡淡的幽香,吴华特意放慢脚步,有意感受风中馥郁。恰在此时,一缕琴音逾墙而来,虽听得不甚真切,但音韵清灵,甚是美丽。
“这是谁在抚琴?”吴华转头向阿兽问道。
“我也不知道。”阿兽摇摇头,然后又好像想到了什么似的说道,“应该是七公主吧,除了七公主好像也没有人在这里弹琴了,而且旁边这个刚好也就是老爷专门给七公主准备的院子。”
“哦?”吴华面露惊喜之色,“菲娜来了?她来干什么?!”
这惊喜之色三分出于吴华,而剩下七分却是洛伊的潜意识在作怪。
七公主是当今大秦陛下亚瑟十三世最为宠爱的公主,全名“菲娜?吴?亚瑟”。
严格说起来,菲娜也算是洛伊的初恋,当然——那时候洛伊八岁,菲娜六岁。
吴华从洛伊这里得到的记忆是有一些残缺的,唯独关于这个七公主菲娜.吴.亚瑟的记忆是最全面的。
洛伊和菲娜的第一次见面那还是在十二年前,也就是洛伊被沃尔夫冈捡回来的那一年。
十八年前,大秦帝国也就是吴华目前所在帝国的大帝亚瑟十二世驾崩,驾崩也就罢了,关键是他还死前没有立太子,而且还留下遗诏让嫔妃所生庶出的七皇子凯奇.亚瑟继承皇位,这一下可不得了,皇后所生的大皇子平日里自命是皇位第一顺位继承人,平日里也靠着他的舅舅当朝左相兰尼斯特.布鲁特与大量官员都有联系,要不是亚瑟十二世一直以强硬措施反对,他恐怕早已是太子了,平常虽然明里不说,暗地里也都是以太子之位自居。
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他平日里里那个不显山不漏水,由一个连贵妃都不是的没有任何背景的民间选出来的嫔妃所生,除了打仗从不在朝廷上显露声影的七弟——凯奇.亚瑟竟然被父皇选为下一任帝国大帝。
这一下大皇子肯定不干,于是他捏造谣言说七皇子是趁着父皇亚瑟十二世弥留之际神志不清之时进行诱导,使其写下遗诏立自己为太子,然后便伙同其舅舅兰尼斯特.布鲁特发起来一场浩浩荡荡,美曰其名“讨逆”的战斗,虽然七皇子平日里并无党派,不过朝廷里本来的一些清廉、不结党营私的正直派官员,还有七皇子平日里领军打仗在军中结下的一些朋友是支持七皇子的,不过这些毕竟大多都不是什么实权人物,所以七皇子与大皇子之间虽然打的激烈,却最终败走布鲁诺,这一战被大秦历史称之为“血色布鲁诺战役”好不容易才带着一批残军败将跑到了大汉帝国。
跑到大汉帝国之后,七皇子自然是不甘心,毕竟自己才是名正言顺的大秦帝国大帝,要是亚瑟十二世不发遗诏也就罢了,关键是他发了,勾起了七皇子的欲望,既然有了这么一个机会,七皇子自然不会放弃,更何况自己的诸多儿女和妃嫔也都在与大皇子的战斗中身亡,只剩下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所以自己也算是早就与大皇子结下了可谓不共戴天的仇恨。
但是再不甘心,他已经只剩下一帮残兵,又怎么能打的过大皇子呢?
于是七皇子带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心情向艾泽拉斯毋庸置疑的最强国大汉帝国求助,没想到大汉天子吴彻一听到事情的原委之后,立即就豪爽的答应了,只是提出了一个要求——把当时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公主娜作为当时仅两岁的大汉太子的预备太子妃之一,并留在大汉皇宫之中。
没错,就是预备太子妃,吴彻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娶的好,广罗天下身份高贵、基因好的一两岁的幼女作为太子的玩伴,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虎父无犬女,这些幼女不仅是家室显赫,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特点就是他们的父母都是俊美之人,而吴彻一看到七皇子,见他长的帅,顿时就起了给儿子扩充后宫的心思,于是就提出来要把菲娜留在大汉皇宫的条件。
而这预备太子妃也是大汉的惯例,大汉开国天子吴秀就是第一人。
当时的七皇子虽然因为在战中让大部分儿女都死了,因此更加珍视菲娜,不过为了报仇、为了皇位却还是答应了,在他想来,作为大汉天子的预备太子妃也不算是委屈了女儿,在预备太子妃之中不乏与菲娜一样地位的其他国家的公主幼童,甚至比大秦大的多的国家也不少,谁叫大汉一个国家就有着大陆上一半以上的力量呢?
于是当时的七皇子就爽快答应了,再说了,女儿嘛,等自己当了皇帝想生多少就生多少。
那就有人问了:大汉把大秦打下来之后真的会还给七皇子吗?按照电视上的剧情那严重了就是直接侵吞了大秦,最轻也得让七皇子作为大汉的傀儡皇帝啊!七皇子是不是想当皇帝想疯了?
不过,七皇子并没有疯,也不是抱着鱼死网破的态度来的,而是他真的相信大汉帝国。因为大汉帝国开国天子吴秀曾经立下一个规矩:不允许子孙扩张土地!
千百年来大汉帝国也从未违反过这一祖训。这就是七皇子信任大汉帝国的原因,再说了,要是大汉想打,艾泽拉斯大陆早就不叫艾泽拉斯大陆了,而是应该改名叫做大汉大陆。
一个国家就有了比其他所有国家合起来还要强的力量,那征服世界其实真的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果不其然,大汉帝国一出兵,没三个月,大秦就被打下来了,打下来之后大汉连一个士兵都没有留下来,让原本担惊受怕的亚瑟十三松了一口气,按照那些士兵的说法:谁没事儿了住这么一个贫困的国家?
再然后,七皇子终于回到了大秦当上了他的皇帝,国号亚瑟十三世。
当上皇帝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原来在血色布鲁诺战役中失去了生育能力,也就是说他不能再生孩子了,又过了两年,他越发觉得孤独无比,身边除了一个有点怯懦的二皇子之外连一个女儿都没有,于是便开始向大汉天子求情,希望可以让菲娜回到自己的身边。
大汉天子自然是不答应了,对他施以置之不理的态度,不过还好亚瑟十三世脸皮够厚,大汉天子不答应他就一直求,把自己摆的能有多低就有多低,几乎每天给大汉天子写一封信,每个月都派出使者前去求情。
终于,在五年后,吴彻终于被亚瑟十三世烦的受不了,又见自己的儿子与菲娜几乎没有接触,于是便把菲娜送了回来,不过却提出了若是将来自己儿子看上了菲娜,菲娜就必须无条件嫁给自己儿子的条件,这才送了回来。
这也是菲娜的名字里面有一个吴字的原因。
而那一次的大秦使者正是当时才刚到六阶黄金斗士的沃尔夫冈,洛伊也正是那一次在沃尔夫冈带着菲娜公主回国的路上捡回来的。
据说当时沃尔夫冈在路上在一线天悬崖旁边的遇一个小村庄里遇见了洛伊,当时村庄里已经盘踞一线天的匪道洗劫一空,连一个活口都不剩,沃尔夫冈听见村中一口井中有婴儿啼哭之声,于是下井查看发现了一个黑发红瞳、约莫八岁左右的男童抱着一个婴儿坐在一个大木盆里漂在井水上,那个男童就是洛伊了,而那个婴儿,据说刚被沃尔夫冈救上来没多久就死了。
的确是一个很狗血而老套的故事,不过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极为司空见惯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菲娜就与洛伊相识,而且还童言无忌的说好了要做彼此的爱人。
不过随着两人慢慢长大,洛伊自认为自己废柴的天赋远远配不上各方面都极为优秀的菲娜,于是便慢慢与菲娜疏远,不过心里却延续着童年的喜爱,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菲娜也从未变更过童年的童言约定,同样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喜欢洛伊,感情这玩意儿谁能琢磨的透呢?明明感觉很狗血的情节却屡屡在它身上发生。
简单说来,就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因为其中一个太过自卑,因此并没有能在一起,差不多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唉!自尊心害死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