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的让我索然无味,又紧张又尴尬,谁说西餐很好吃的?我怎么不觉得?简直就是味同嚼蜡嘛。
吃完饭,他说要送我,我赶紧婉拒,别说他是我老总,我不敢让自己的老总亲自护送我一个小员工回家,就说我那所住的地方是个拥挤简陋的陋巷,他这样一个随便吃个饭都要去那么高档的餐厅吃饭的人,我哪里敢让他驾临那种地方,更何况还开着那么好的车,那种窄巷他的车是进不去的,免不了又是一场麻烦,而且,我也不想别人知道我住在那么简陋的地方,说我自尊心作祟也好,说我不实在现实也罢,反正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
他见我这样说,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也没说什么,我们便道别分头走开了。
我走到不远处的公交车站,坐在站台座位上,开始耐心等待着这里的最后一班公交车。
趁在等车的功夫,我拿出了包里还没看完的《花无忧》,借着路灯昏黄的灯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书中讲到,沈萧为了花无忧,他用他那从不沾血的手亲自拿起剑,然后一下子刺穿了那人的胸膛,鲜血顿时溅了他满身,他也不在乎,在幽暗的月光下,在鲜血的映衬下,他整个人的样子显得异常狰狞和可怖,连一直贴身服饰他的下人都被他的样子吓的一动也不敢动,而沈萧的脸色却异常冷静,对着逐渐变冷死不瞑目的尸体只淡淡的说了一句话:谁要是敢动了我的命,我就要了他的命!
我捧着书,看过那一字一句,胸口的小心脏怦怦直跳,天啊,好man,好击心的桥段,他居然说,花无忧是他的命!啊啊,不行了,我要感动的受不了了!
虽然这只是小说,可我还是忍不住感动的热泪盈眶,不管现世如何,我仍然坚定的相信着,这世上还是有这种刻骨铭心、爱如骨髓、把对方视如自己的生命的真爱的,像《山楂树之恋》那样的爱情故事不就是真实的吗?虽然现代社会,小孩子好像从婴儿时期开始就学会了什么叫讲求实际,就开始懂得凡事要有所保留,说话要说三分,留七分,做事要做七分留三分,长大后,对于感情更要如此对待,因为那是为了避免以后受伤,即使以后恋爱了,也要适时的付出八九分,留下一两分,以免付出时百分百,最后掉进了死胡同里出不来。当然,这种情况在现代这个物欲横流提倡情感自保的社会,也可以理解,可也正因为如此,这种死心眼的爱情才尤其显得弥足珍贵,让人神往,如果有一天能让我拥有这样一份爱情,让我遇到这样一个值得让我用命来守护的男人,我想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哪怕以后头破血流,我也会甘之如饴。
哎,只可惜这样的男人实在是可遇不可求,这种人在现世几乎是稀世珍品般的存在了,当然,校园里的那种不算数,那种太过简单纯真了,往往经不住社会的风吹雨打就凋零了,所以还尚待社会考证。
我学着花无忧排解忧愁的方式望向遥远的夜空,看着那星星点点的几颗星辰,微弱的闪耀着光辉,仿佛在与这世俗越来越亮的城市灯光做着微弱的抗争,我遥望着那颗最亮的星辰,不禁口中喃喃:
你——究竟在哪里呢?你会是我想要的那颗星吗?
想着想着,忽然,一个头发是色彩斑斓模样吊儿郎当的男人的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甩甩头,要是这个祸害,那就算了,我还不如孤独终老来的实在,说起来,自从上次我们从那个金色娱乐汇匆忙分开后,他都一直没有联系过我,这个死没良心的,也不知道打个电话报个平安,什么人啊这是,哎,明天不行得给他打个电话,问问情况,顺便考虑要不要先把这可恶的女朋友的名头给去了,都是他那帮狐朋狗友和他遇事后就谎称我是他女朋友让我去出头的事给闹的,莫名其妙我就背了这个名头,真是有够可恶的。
胡思乱想完,我低头继续看我的沈萧。
我并没有注意到,一辆很有型的车停在了公交车位,里面有一个英俊的男人正从车窗里探了头出来搜寻着什么?
战台上的人本来都在低头看手机,忽然看到一辆豪车停在了公交车站,不禁都有些好奇,纷纷互相打量,不知道是来接谁的,还是在等谁,里面的车主貌似还很帅,是偶像级别的那种长相,简直帅呆了,有几个女孩儿甚至还花痴的捧着自己的脸,露出一脸的陶醉样。
一个懂车的人忽然轻声惊呼了一声:这是一款限量款的小跑!
然后有人质疑:不就是一辆宝马吗,我看跟平时看到的那些没什么大的区别嘛。
那人气愤回话:不懂车就别瞎说,你看那里,这里……他开始指出那几个不同于普通宝马车的地方,最后总结了一句:好车,不仅要看外边,还要看车内的配置,不用说,我敢肯定,这车里的配置绝对是顶级配置……他的一番高谈阔论,使得本来都还在专心低头玩手机的众人都被那人吸引了注意力,不由放下手里的手机一边打量那辆惹眼的车,一边听起了专业分析,不一会儿,当他们听完专业分析后,纷纷开始低头窃窃私语起来,对着那辆车和已经下车朝他们走过来、一身贵气、又挺拔有型的车主看了过去,目光中露出热切。
我并没有注意到站台上发生的骚动,只是专注的看着我钟爱的小说,看的十分入神,根本没留意到此刻正有人朝我走过来。
然后,在一片抽气声中,我发现了一双擦的锃亮的皮鞋停在了我的面前。
我奇怪的抬头,然后便看到了一个已经开车走了的人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叶总?”我惊讶地站起身来,呆愣愣地看着他,很是吃惊。
他微微一笑,光华毕现,我立刻听到了周围一片抽气声。
他倒是很淡定,对站台上那些人的反应置若罔闻,温声道,“走吧,我送你回家。”
“啊?”我呆了呆,“我……”我有些糊涂了,他现在这是在干嘛?他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难道除了我之前所在的那家变态公司,其他公司的老板都是这样善待下属的?
“走吧,你一个女孩子家,我实在不放心。觉得还是我亲自送你回去比较安心些。”他说的理所当然很在理的样子。
我赶紧摆摆手,道,“不用了,叶总,这里的路我很熟悉的,一会儿就回去了,再说,你看,公交车也快来了,没有必要特意劳烦您再跑一趟了,您也忙了一天了,早点回去吧。”说完,我装做去看车的样子挤出了隐隐围拢着我们的人群,无视那些人惊诧的目光,站到站台边望向公交车来的方向,心里一片焦急,公交车啊公交车,你快来吧,快来救救我,我宁愿坐着你回家……
老天有眼,正当他走到我身边准备再劝说一番的时候,公交车到了,我赶紧道了声别,假装赶车的样子急匆匆地就率先跑到了车边上。
我顺利地上了公交车,然后当所有人上了车后,车子轰隆发动,便离开了站台。
我通过车窗对他挥手笑了笑,然后坐好。
坐在那里想着想着,我却有点后悔起来了,我刚刚是在干嘛啊,怎么还跑向公交车呢,就好像要逃命似的,人家又不是豺狼,他是我的上司,是一片好心怕我遇到坏人送我一程,我这表现是什么意思啊!哎呀,真是难堪死了,我开始觉得郁闷不已,片刻后我忽然发现刚上车的那些人都好像在用诧异的眼光看着我,这让我更加的郁闷,他们的目光告诉我,他们正在想,为什么一个普通至极的女孩子能得到那么帅的一个男人的青睐,一定是在好奇我为什么放着好好的车子不坐,偏要来跟他们挤公交?
哎,看来跟老总在一起真是亚历山大呀,尤其老总还是一个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