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至极,花花想到的是,今后更要好好的活下去,要对得起自己,要为幸福而努力!
“啊——”
用力的大喊之后,她看到了自己的儿子,他长得漂亮极了,耳朵上有三颗红痣。好想多看几眼,可惜眼皮这么沉,她睡着了。
就这么,花花丢了孕育了八个多月的孩子。
苏醒时被人换了身干净的衣裳,只身躺在草地上,身边放着一包银子,她一惊坐了起来,顾不得身体的疼痛,在林子里东跑西跑,想哭,想喊,却痛苦得发不出声音。孩子的小脸儿一直在脑海中浮现,真想抱一抱他,四周却是空空如也。
她的心好痛,好恨。如果挖一个地洞,能把孩子挖出来,她宁可把双手挖烂;如果破开天空能把孩子找出来,她宁可化作一把斧子。骨肉相连啊!问世间谁不是爹妈生养的,怎么就有人这么狠心,非要抢别人的孩子呢?把他们的欲望和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和畜生有什么区别?
人活着,不能像疯狗一样,疯狗咬人害人,疯狗也吃屎,人不吃屎,却害人不浅!
如果再见到那几个害人精,花花最想做的事,一是抢回儿子,二是把她们的脸皮活活扒下来,因为她们不要脸!
带着恨和咒骂,她跑啊找啊,最终绝望的瘫坐在地上,泪水,终于在嘤一声后涮涮的流下。
在空旷的草地上,她躺了两天两夜,就像丢了魂一样。
第三天,一辆马车吱噶噶的路过,在她身边停下了。
马车上下来个蓝布衣男人,问她:“这位姐姐,你病了吗?”
花花看也不看他一眼,呆呆的望着天空。
他回身,向马车内的人禀报道:“主人,她好像是个傻子,不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