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夏注视着紧紧牵住的双手,就这样从身旁而过,什么也没有发现,很正常的选择了前面那张桌椅,鸣夏苦笑,若我未女扮男装,你们是不是很尴尬。
“孑骊哥,刚刚那人真奇怪,明明是男生,却带女生用的东西,该不会是有问题吧?”刘悉儿指了指脑袋。
“……”淼孑骊默不作声,好像对此一点也不感兴趣。
鸣夏低着头,正思考着这话是什么意思,无意中看见脚下一张粉色包装的卫生巾躺在那里,在深褐色的地板砖上,格外显眼。她连忙用脚踩上去,满脸羞红,低着头,哪里也不敢看。很显然,刘悉儿的话分明指的是自己,不过,总比发现自己的好。
还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好好的卫生巾咋就掉出来了呢!早就知道今天不带了。
可重点不在这里,明明约好的是自己呀!怎么会是刘悉儿?难不成,男生们都喜欢胸大聪明的女孩,而自己,注定是别人生命中的小配角,或者,什么也不是。
一切都是自作多情罢了。
鸣夏不知道是怎样熬过去的,小小的一杯咖啡自从他们进来便未曾动过。
“先生!先生!”
鸣夏吓得颤了几下,抬头便看见服务员正看着自己,没有一丝笑容,好像自己欠了她钱似的。
“您的咖啡凉了,是否要……”
“不必了!”鸣夏向前瞅了一眼,那位子早空空如也,还真是自作多情,想着默默叹了口气,原来他早就有喜欢的人了,也不怪他,毕竟他说过周六可以不用来,原来是这样啊!
侧身看了看那黑色的袋子,提起便飞速离开了。
明明什么也没有吃,可肚子却一点儿也不饿,一旦想着自己的男生跟刘悉儿牵着手,从东街逛到西街,心就隐隐作痛,自己到底该怎么办?原来爱上一个人,是这么痛苦!
“鸣夏!你到底怎么了?!刚刚还好好的,怎么又这样了?!”她抱着手中的黑色袋子,倚着路灯慢慢蹲下,双眉紧蹙。直到腿脚发麻,站起身的那一刹,酸痛感蔓延在全身,没有丝毫可以幸免。
硕大的广场,一个人独来独往,周围是拥挤的人群,自己却又那么格格不入,仿佛自己来自于另一个世界,脚不停的走,双眼黯然无光,这比黑白世界更加糟糕,没人能懂的。
不知道走了多久,她停留在时尚豪华的酒吧门口,曾几何时,她也愿意借酒消愁了,他听很多男生说,酒于他们而言,可将所有烦恼自于脑后,喜洋洋者矣。
打开钱包,里面有一张她从未用过的银行卡,这是父亲临走时给她的所有积蓄,父亲曾告诉她,“拿着这些钱好好的过日子,不要再掺合那些恩恩怨怨,让上辈子的恩怨就在父亲这里结了吧!离开那个家,父亲只望你快乐的……”
想着父亲临走时的不舍,耳朵里全是那声声“快乐的,快乐的,快乐的……”
不由觉得好笑,“父亲……”我答应过不再掺合,也不想掺合,可是,为什么我不能快乐,要是你还在,该有多好啊!
鸣夏抹干了眼角的泪,径自走了进去。
头上的霓虹灯加上大大小小的空酒瓶,让她眼花缭乱,心情更是糟糕,都是骗子!都是骗子!
醉醺醺地起身,随便拉了一个人,“来,干杯!”
“滚!哪来的疯子?穿成这样也来这儿?去去去!”
“真是狗眼看人低……”她抿了口手中的红酒,“好歹以前是鸣氏千金……呵呵!”
“千金!哈哈!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竟称自己为千金!不过也是,长得还真像人妖!走远点,好心提醒你,做变性手术应该去医院!哈哈!”
“张哥!你和谁说话呢!”一女子走过来抱着他的腰,前胸紧紧贴在男子的身上。
“一疯子,还千金呢!”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那女的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张哥,这种人就不应该理,走,喝酒去,嘻。”
“真是个缠人的小妖精。”
“讨厌!今天晚上咱们该怎么玩?”
“我舒服就行。”被叫做张哥的男的捏住女子的下巴,鸣夏看着,脸更红了,不自觉的就想起了淼孑骊,哎呀!想什么呢!
不知被谁撞了一下,整个身体就倒了下去,葡萄酒也跟着洒在衣服上。
“你这人有没有长眼睛啊!”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鸣夏被撞的片刻清醒,起身连忙道歉,还好对方是好说话的人,看着身上湿漉漉的一片,黏乎乎的,好生难受。
独自摇晃着走到座位上,换个杯子添满酒,一饮而尽,脑袋里全装着一个人。
一个人颠簸的走进洗手间,全然不知周身异样的眼光,她靠在门上,套上口袋里的粉色短裙,在酒精的作用下,湿漉的男装就这么被甩在了地上,鸣夏直接就走了出去。
只见她换上粉色短裙,头发披散下来,一粉色蝴蝶结在脑袋一侧,脸先红嘟嘟的,俏皮又可爱。
她回到座位上,双眉紧皱,继续喝着,却越喝越烦,好像把所有的烦恼都吞进了肚里,可是越这样,莫名的就越想喝。
酒吧里闹哄哄的一片,干杯的干杯,跳舞的跳舞,唯独她一人在这里独自饮酒。
只感觉身边一阵冷风吹过,双手抱着自己,可不管怎样,心是那样的寒,只有继续喝,只有这样,才能驱除心中的片片寒意。
“小妞,要不让我陪你吧!你看你一个人,多没意思啊!”
鸣夏看着身旁的人,想看清却模模糊糊,索性不理他们,把手中的红酒灌了下去。
那男的也毫不客气,以为是默认了,直接把手搭在女的肩上,不停往下探上那凸起之处。
“你干嘛呀!”鸣夏秀眉微蹙,声音弱的没有丝毫势气,想推开那手,但大脑晕乎乎的,竟使不上什么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