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又是哪位神话英雄的转生呢?”
当该隐这句话说出口,包括罗莫等人在内,都一脸好奇的盯着叶维。该隐见状轻皱眉头,他没想到和叶维熟识已久的罗莫他们也不知道叶维是谁的转生。
“哦,我啊。忘了。”叶维抠了抠耳朵,回答道。
你可能从没见过如此简短的五个字。其中语气词占了三位,主语占了一位,动词占了一位,这几个字组在一起简直就是对一切问题的必杀万金油答案。该隐听到当场就傻了:“啊?”
罗莫叹了口气,今天可能是他叹气最多的日子了:“我就知道老板不会说的。”
“散了散了,老板不说就算了。反正知道他的真名又没什么用。”何乐丝转身就走,“快点打烊回家,明天我还要教课呢。”
“走吧。”叶维挠挠头,拉着该隐和兰可若就走。“我们几个的家就在这条街的小区里,我带你俩认认路。”
上回书也说过了,天府蜀道是集夜市一条街和几个小区的混合体。大多商家在这里也有自己的房产,叶维自然也不例外。
酒吧四人组在一个叫天府的小区里合租了一套房子。房子本身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他们四个住在一起后,再大的房子也得算成小的。四个人都是自家神系里英雄们的扛把子级人物,虽然对地盘没有太大概念,但基本的竞争也还是有的。所以在四人组家里经常可以看到何乐丝和齐恪比扳手腕,俯卧撑以及各种各样的体育运动。不过基本是以齐恪告负。没辙,北欧的屠龙者靠得是技巧和经验取胜,但再厉害也没法在力量方面和一个能撑天的家伙比。只不过如果是羽毛球,乒乓球之类的技巧性运动,何乐丝恐怕没法在齐恪手中拿上一分。
而罗莫则成了既不会煮饭做菜也不会洗衣清洁的其他三人的保姆,可以说叶维他们三个一天都离不了罗莫。至于叶维,他唯一体现存在感的方式就是给家里添麻烦以及帮邻里街坊减少麻烦。
这一会儿叶维已经带着俩新员工到了他们四个的屋子。他指了指沙发说:“该隐以后就睡沙发,可若和乐丝挤挤。”
“拒绝性别歧视!中国从建国起就已经实现男女平等,为什么我还要睡沙发?”该隐第一个跳起来不答应。
“那你想和谁一起睡啊?”叶维斜眼看他。
“和你。”该隐这想法不错,叶维身为老大兼老板自然应该睡最好的地方,但可惜在这地方这道理不适用。
“我睡觉的地方是浴缸,没法和你挤。”
“卧槽,你还有身为老板的自觉吗,在自己家里竟然被人挤到浴缸去了。”该隐脸上满是黑线。
“······你爱睡不睡,反正只有沙发这一个选择。”叶维懒得搭理他。
“老板,你不是有五百万报酬吗?打算怎么花?”罗莫一进门就问叶维。叶维一愣,随即笑道:“当然是整修酒吧啦。”
“整修酒吧要得了多少钱,剩下的准备怎么办?”何乐丝一听是花钱的事,兴冲冲的就过来了,“要我说还是再买套房来得好。”
“有道理!对于这个意见我坚决支持。”已经被打发到沙发睡觉的该隐举双手赞成“可以的话,希望再给我买两斤血,最近毛血旺和血豆腐实在吃腻了。”
“其实要我说,对面那家就很好。不是已经空置很久了吗?我们联系物业买了它如何?”何乐丝笑道,“这样我们六个就不必挤一间屋子里了。”
“这样也不错。不过不知道老板同不同意?”兰可若轻笑,她这句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望向叶维。后者无奈的耸耸肩:“你们都想好了我还能多说什么,明天去给物业打电话吧,争取尽早买到房。”
“哦也!!!”在众人的欢呼下,叶维一脸淡定的走进厨房下了一碗煎蛋面,他忙了一晚上肚子早就饿了。
第二天一大早,叶维就带着兰可若和该隐罗莫去了酒吧,顺带还给熟识的装修公司打了通电话叫他们下午派人来装修浪淘沙。于是乎没有事可做的叶维又开始考虑起要不要助人为乐了。看着他那飘来飘去的眼神,罗莫给齐恪递了个眼色,示意他赶紧想法子阻止这家伙无处释放的精力。
“老大,我觉得你要真的很闲的话,可以试试去乐丝的学校看看。那可是九州市最好的大学。”齐恪想都没想就把锅推到了何乐丝身上,偏巧何乐丝已经去学校了没法阻止叶维。不然她估计得和齐恪拼命。
“没兴趣。”叶维摇头。
“那叶老板你能陪我去看看我的家人吗?”出人意料的,竟然是兰可若在这关键时刻挽救了大家。
“呃,好吧。反正也答应过你要让你去见一回家人的。”叶维沉吟片刻,点头答应,“但不能直接见面只能远远看上几眼,知道吗?”
“嗯。”
两人达成一致后离开酒吧,该隐看叶维走远,突然问道:“话说你们为什么要阻止叶老板给街坊邻里帮忙,这不是好事吗?”
“正常情况来说是好事。但老板的帮助和正常人的帮助性质不同,”罗莫苦笑,“如果说正常人帮忙属于点到为止,一旦会给自己造成利益上的损失就会停下,老板那就是属于送佛送到西,非得帮人家做完做好才行。这可给我们几个添过不少麻烦,好几次他为了帮人差点把酒吧给卖了。”
“卖酒吧?!这酒吧是他的命根子吧,他赚了钱都朝这里面贴。”该隐惊讶道。他虽然只认识叶维短短一天,但看叶维到处给酒吧找员工,赚钱也是为了酒吧的装修,不难看出叶维对这家酒吧的重视程度。
“是啊,这是他的命根子,但他为了帮人连这个都愿意卖掉。”
“总得有个原因吧,你知道不?”
“不是特别清楚,只记得老板说过,很久以前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照顾好这条街上的人,他照顾的方式应该就是到处帮忙吧·······老板虽然看起来精明但其实还是很笨拙。照顾一条街的人,听起来就觉得傻。”
该隐闻言,不禁瞟了一眼罗莫,发现这个酷似女孩的服务生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哪有一点嫌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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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你家住哪儿啊?”叶维走到天府蜀道的自行车停车场,熟练的掏出钥匙打开一辆老旧的凤凰牌自行车的车锁,一脚跨上去,对着兰可若拍了拍后车座:“上来吧,我送你去。”
“谢谢。”兰可若礼貌的道了声谢,轻轻侧坐在后车座上。叶维使劲一蹬车镫子,凤凰牌自行车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慢悠悠的动了起来。叶维眉头一皱,随手施了一个强化符文在自行车上,锈迹斑斑的自行车瞬间变得坚固有光泽,就跟新买的似的。
“赶紧的,这符文只能维持半小时。”
“老板,你的符文就是这么用的啊?”兰可若看起来对叶维将符文用在自行车上感到很不可思议。在她生前看过的魔幻电影中,这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魔法不是拿来对敌就是用来治疗,最次也是用来附魔炼金什么的。给自行车附魔她倒是第一次见。
“你懂什么,这叫贴近生活。”叶维吹了声口哨,再度一踏车镫子,这次凤凰牌自行车仿佛风一般疾驰,转眼间就出了天府蜀道。兰可若一指城南:“我家住在城南的郊区,你骑过去我再给你指路。”
等出了大城区,到了人迹罕至的郊区,叶维按照兰可若的指示骑到一条公路上,苦笑着对他道:“我家就住在这座山的半山腰上。”叶维抬起头望着云雾缭绕的大山和盘绕在山腰的公路,背上冷汗直冒:“······你家修得可真高。”虽然是这样说,叶维还是骑着车上了公路。
“我家住在一个小村子里,村子只有几十户人家。虽然人少,但大家都很和善。这么多年村里就只出了我一个大学生,第一年的学费还是村里统一集资出的。我当时就想,等我有一天学成回来一定要报答大家。不过现在看来是没什么机会了。”兰可若说着,突然脱离人偶变回了灵魂状态,她将人偶放到叶维的衣兜里,轻笑道:“暂时先变成这样吧。”
“何必呢,我不是调整过你附身时的容貌吗?”叶维问道。
“我怕啊,”兰可若眺望着越来越近的故乡,轻声道:“我怕一会看到他们我会忍不住哭,这样会给老板你造成困扰的吧。”
叶维想想也是,带着个女孩子进村,没走几步女孩子就开始嚎啕大哭,是个人都看得出这俩人有问题。
不得不说叶维不愧为英灵转生,骑了这么久气都不带喘的。盘山公路虽长,但能给他带来麻烦的也就是凤凰牌自行车快要变回原来老旧的样子了。想到这儿,叶维觉得该有必要提个速了。他叫兰可若抓紧自己,全身肌肉适度紧绷,只见凤凰牌自行车化作一道流光风驰电掣。
“这速度,该和我跑步时差不多了吧。”叶维咂了咂嘴。
“老板,要是你骑车和你跑步速度一样,那你骑车的意义何在?”兰可若再文静,此时也不得不翻了翻白眼。
“还能再搭个人呗。”
大概过了五分钟,叶维终于骑到了半山腰,自行车也适时变回原来模样。叶维找了一地锁了车,跟着兰可若走进半山腰的村庄。这里景色挺美的,葱葱郁郁的禾苗,田地不远处便是红砖青瓦的房舍农家,墙上挂着一串串玉米辣椒,来往的村民脸上洋溢的是······阴郁。
没错,不论是正在耕地的村民,或是坐在门口抽烟的村民,脸上都没有一丝笑容,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他们耕地是在发泄,抽烟是在压抑。叶维看到一个男性村民走来,迎上前去问道:“大哥,请问这里是桃源村吗?”
桃源村这个名字是兰可若故乡的名字,是刚才在路上兰可若告诉叶维的。
“是啊。”男性村民似乎不愿多说,回答完就想绕开叶维。
“那你知道兰可若小姐的家在哪儿吗?”叶维似乎是看出了什么,没有阻止村民离开,但却在他走到自己背后时突然问了那么一句。
“你找她家干什么?”村民身形一顿,缓缓转过身来盯着叶维。手上拿着的锄头慢慢握紧,给叶维一种只要回答不如他的意就会被一锄头放翻的感觉。
“我是可若的大学同学,听说她出了意外,特地来看望她的家人。”叶维努力在脸上营造出一种悲愤的气息,这让村民放松了警惕。
“可若她家就在村北,我带你过去。”村民扛起锄头走到叶维前面,叶维跟上的同时问了问身边的兰可若:“这人你认识不?”
“嗯,村子就那么多人我怎么会不认识,这是我家邻居的独生子程军。小时候我俩玩得很好的。”兰可若看着村民程军的背影,眼中追忆似年华。
“我觉得他对你有意思。”叶维确定的说道。
“也许吧,但我有男朋友,”兰可若自嘲的笑笑,“况且现在我有什么资格接受他的爱意?”
叶维觉得自己好像戳到兰可若的伤心处了,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她,最后只好冒了一句:“你男朋友应该很好吧?”刚说完叶维就想抽自己一巴掌,这得是多欠抽才会在人家伤口处撒盐啊。
兰可若看出叶维的懊悔,不由得掩口一笑表示自己不在意:“是啊,他很优秀的,是九州市军区的少校,还是他队伍里重点培养的军人。也是我一直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