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炮火下爬起来,简明理有些庆幸的发现自己没有重伤,不过随着站起来顿时发现在炮火下周围的树林出现了数个大坑。爆炸将一些身边一些干枯的树叶点燃,他抬起脚就将火焰熄灭。他检查了一些身上的伤势,将扑倒时洒出来的钱再装回去,转过头突然发现周围燃起了火焰。
火焰燃烧着周围干枯的树枝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灌木上花朵边的绒毛“呲——”的一下就被烧成灰烬,接着就看见火焰缓慢地向四周蔓延。话说记得以前见过类似的题目,爆炸是物质在有限的空间内,发生急剧燃烧,短时间内聚集大量的热,使周围的气体的体积膨胀造成的。那么说爆炸需要氧气的参与,爆炸也就消耗了大量氧气,按说能让燃烧处于暂时的缺氧状态,应该不至于将树木烧起来的。不过此时他想了一下,什么东西都不能片面的来看,况且已经烧了起来管什么啊。
他想要回去,看了看,周围烧起了小火,但是天气炎热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变成熊熊燃烧的大火。想起以前似乎听说过,树林大火是相当难以扑灭的,很多时候最主要做的是阻止火焰的蔓延,而除开大雨想要依靠人力是相当困难的事情。现在他只是一个人,何况现在勉强算是伤员,背后火辣辣的疼。此时他看着周围烧起来的火焰无奈摇了摇头,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向后退是退不了了,火焰烧了起来,何况敌人还不知道在原来的地方没有,不过唯一幸运的倒是再没有炮火向着这边轰炸了,如此可以推测的是敌人现在根本没有发现自己。直接回去的路走不了,不过绕一下但是能够做到的,他顺手捡了一根树枝用来拨开那些带刺的藤蔓荆棘开始向前方走。
他走着走着突然想到万一俾斯麦听到爆炸声再过来怎么办,想是不是要做一个标识。他用脚在地面扫了扫,把落叶和碎石什么的拨开,随后蹲下去用树枝开始写字。
“俾斯麦,我往箭头方向前进。”
“如果有人找到我,带我走出这里,有重谢。”
简明理拿着树枝蹲在地面思考着如何用最简洁的话来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刚刚写完前面一句话就想到一个致命的问题,最后又在后面加了那么一句,虽然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是也有人不喜欢当建筑师嘛,但是应该是没有人不会喜欢钱的。写完字后,他找了几块石头摆出一个箭头。
用石头在地面摆出一个箭头的形状,坐在地上思考了一段时间,突然想到,摆着地面上的东西若是让人注意到是很困难的事情,那么必须要有醒目的标志。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若是把自己的衣服用树木立起来当然很醒目,不过这根本就不需要思考立刻就被否决了,布条倒是可以衣服就敬谢不敏了。此时虽然是大热天,他却恨不得身上的衣服再裹得严实一些,要不然露在外面的皮肤随便碰到一些植物或者不知名的虫子就容易发痒,此时现在手臂上就被虫子刺了几下一片红透了,却根本不敢去挠一下,害怕一挠就没完没了。最后找来很多的树枝搭成一个古怪的形状,绑上一根布条,若是有人打开这样被人搭起来的树枝一定会过来看一下吧,就能够发现字迹了。
做完这一些,他准备继续往前面走,随着他抬起头看了看天空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自己现在完全迷路了。
四周都是树林也没有可以登高瞭望的地方,导航自然是做不到,又不是鸟类或者是鱼雷天生自导导航的。不过就地取材的话,要说高大的树木当然有,但是想到以自己的水平不要说是树梢要想爬上最矮的树枝都做不到。迷路了啊,在这里的地方除开指望自己的舰娘找到自己,相信是没有人会无聊到这样的地方来的,若是排除一些意外的条件以太阳判断方向走出树林自然是做得到的。但是在这里的地方意外条件才是接下来要面对的最严重的的问题,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野兽是接下来要面对的首要问题,自己的身体素质以人类的标准不过也就是中人之姿,不是强壮的人,森林中虽然没有狮子,但是狼啊熊啊豹子啊什么的都有可能遇到。自己的身上也没有带着食物,钱都是装着,不过此时除开累赘的作用就没有别的作用了。荒野求生这样的节目看过,一些求生的手段或多或少了解一些,就然是热带雨林类似的树林,水找一下的话不会缺少,用衣服过滤掉杂质倒是可以喝,麻烦的是水中的寄生虫。食物的话,想要找食用的果实只能赌运气,没有办法生火,就算是侥幸抓到一些小动物生吃是要克服的巨大问题,难道要吃传说中是牛肉蛋白质的五倍而且嘎嘣脆鸡肉味的食物。
继续走啊走啊,前面发现一条河流。他站在河床上左右看了看,河水并不深也相当清澈,这样的河流一般是不会有鳄鱼的会相当安全。但是又因为是河遇到饮水的野兽可能性比较大,不过既然河中没有大马哈鱼这样的洄游鱼类,那么遇到熊的几率就相当低了。
他从大树的树干上扯下来几根藤蔓,相互间缠绕了一下简陋地捆在河床边的树上,探了一只脚下去想了想有着害怕又再次提起来,将藤蔓在自己的腰上缠了一圈双手拉扯着藤蔓慢慢下到河中。既然有水,沿着水走遇到人和村庄的几率也相当高。河床河水清澈水底是细沙和鹅卵石,两岸生长着蕨类植物还有笔直茂盛的树木,茂密的树冠将河流遮住,阳光穿过树隙照在河面,波光粼粼。这里是没有被人类开发污染过的地方,周围有相当漂亮的风景,此时如果以游玩的姿态过来一路拍照可以从头到尾,不过他现在哪里有闲暇来关注风景,心中除开慌也就是慌了。
他伸出手沾了沾河水放进嘴中舔了舔,河水是咸的,大概是从海岸向内陆延伸的河流,所以逆流前进,接下来沿着海岸走就什么都好解决了。
不久后他稍微有些兴奋地站在沙滩上,心中想着自己的野外生存能力还是很强大的嘛。他想起了《鲁宾逊漂流记》,果然自己以后要写一部《简明理漂流记》的嘛,不过自己不是从海上逃难到荒岛,接下来也不需要乘船在海上漂流,那么还是改为历险记好了。他回头看向树林,在远处升起了好多烟,顿时想到如果自己开始拿一点点燃的树枝过来就好,升起烟就能够让人发现自己了吧,不过紧接着又想到一个问题,一点烟被风一吹就散了,根本于事无补。
沙滩上,他将手放在额前以避免阳光的直射,眯着眼睛努力辨识自己有没有来过这里。不过此时周围的风景相当陌生,那么又要面对一个问题了,向哪一个方向走?
早上的时候记住太阳是从海平面那一头升起来的,因为是他记忆中仅有的几次观看日出所以到现在记得格外清楚。以前手表被卖掉,到后来因为谭梓的关系又拿了回来,此时他看了看手表,时针正指向下面,现在是下午六点,不过夏天日落得晚,现在依然和大白天一样。他想起早上的时候沿着海岸走,太阳是在右边,那么自己前进的方向就是向北走了,现在想要回去就是向南面走了。太阳落山是在西边了,那么南的方向就是有一颗树干弯弯扭扭生长的大树的方向,这样想着,他突然听到一个声音。
“你原来在这里啊。”
那个声音不是俾斯麦的也不是昆西的,相反比起两人声音要幼小一些。
简明理转过头看到从树林的灌木中钻出来一个小小的身影,那是一个小女孩,有着红色的短发,在头顶有如俾斯麦一样有着有如猫耳般两撮不服帖的头发,还有一张可爱的小圆脸。小女孩一边走一边摘掉头顶上面的落叶,她穿着蓝白相间的水手服露出平坦的小肚子,脚上穿着黑色长短袜和小皮靴,此时她俏生生地背着手看着这边。简明理此时看着对方只觉得身后闪耀这天使般的光辉,只是随后就觉得那耀眼的光辉迅速黯淡下去。什么啊,过来的人只是一个小女孩啊。
一瞬间他再次想到,既然有小姑娘在这里当然会有大人跟着的,这里荒郊野外的不可能一个小姑娘会跑到这样的地方来。另外一种可能性当时是附近大概靠近村镇了,毕竟原本计算的路程离开最近的城市本来就没有多久的时间,而靠近城市附近当然有一些小城镇了。总算是在天黑之前找到了离开这里的机会,毕竟以前没有机会独自一个人野外露营,那可不是令人羡慕的机会,就算是往回走会遇到俾斯麦的机会也不会有多大。荒郊野外,没有人烟,到处听到野兽的声音,蚊虫也多,若是有机会再次选择他甚至想干脆带着船上等着大海战结束,好吃好喝还能逗昆西,至于说逗俾斯麦,当然不敢啊。
接下来他就看到小姑娘朝着自己伸出手高兴地说道:“重谢,重谢,要好多好多的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