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来还埋头吃着碗里沈亦晖刚夹的青菜,等了几秒也没见有人再出声,头一抬,就见成序一正慢悠悠地替自己倒酒。
可能多少已经有些醉了,他倒酒的手有些抖,透明的液体洒出来了一些。
然后,他三只手指捻着杯臂,多少带着些氤氲水汽的眼睛也盯着那只酒杯不动,说:“阿青以前总骂黑子笨,倒没想到,她一走,他倒是进步神速,都能独当一面了。”
与其说这话是说给沈亦晖听的,姜乔更觉得像是成序一在自言自语一样,他的声音很轻,也没有看着任何人,语气也很云淡风轻。
可就是这样的云淡风轻,令姜乔听出了别的味道。
因为谈及之前的每一个人,他都不是这样的神情,而谈及这个名叫“阿青”的人,他却变得异常平静。
而且,“阿青”这个名字,和他之前提及的所有人相比,都显得秀气太多,难道是个女人?
姜乔斜眼看了看沈亦晖,意外地发现,他的神情也有些缥缈,她愣了一下,咬着唇低下头去,没有插话。
餐桌上一阵沉默,过了一会儿,成序一似乎才从某种难言的回忆中抽身而出,端起手中酒杯就一饮而尽。
然后他对沈亦晖说:“离开五年,没想过回去看看她?”
姜乔执筷子的手一顿,仍然没有抬头,所以并没有发现沈亦晖此时正看着她的头顶发呆。
过了一会儿,姜乔忽然听见沈亦晖说:“去楼下再要瓶酒来,你成大哥还没喝尽兴。”
姜乔抬起头,脸上还挂着一抹浅笑,她乖巧地答了声“好”,站起身就走了出去,不过,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
想什么?自然是咬牙切齿地想某人这清场清得,要不要再没点技术含量啊?当她傻么……
阿青?哪里冒出来的程咬金!
所以,带上门之后,她怎么可能真的乖乖去楼下拿酒?
房间里,沈亦晖也把玩着手里的茶杯,不知道在想什么,目光停留在不知名的某处,一动不动。
成序一倒是笑了一下:“没想到,你会和这样一个姑娘在一起。”
这个叫“姜乔”的在他眼里俨然还是个小姑娘的人物,如果没有沈亦晖的那句“我媳妇儿”,他大概也会喜欢。
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相貌甜美、乖巧懂事……
也许大多数男人都希望找一个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但,他从来不觉得沈亦晖也会如此。
他曾经是他们大队神话般的人物,他身上的军功章和他手里的人命一样多,他为共和国立下了多少无名的赫赫功勋,他的爱情,如何可以这般草率,和这样一个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也永远只会一无所知的普通人?
沈亦晖脸上表情不分悲喜,他只是轻轻抿了口茶,说:“喜欢就在一起,有什么想到想不到的。”
成序一显然对沈亦晖如此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不甚赞同,他说:
“喜欢就在一起?那你喜欢她什么?别告诉我你喜欢她对你的一无所知,你过去的付出,你的骄傲,你的荣誉,你曾经引以为荣的一切,她都不知道,和这样一个人在一起,有什么意思?”
见沈亦晖不说话,成序一又说:“这种姑娘,只适合捧在温室里,她要是知道你手里沾了多少鲜血,不会吓得转身就跑?”
沈亦晖没有看他,只淡淡道:“我不需要她知道什么,不论是荣誉还是鲜血,她都没有必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