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之事向来变化无常,一个人前一分钟还吃着山珍海味,也许下一分钟就倒在了饭桌上。
就像现在,一个衣着光鲜亮丽的富家公子,前一秒还目中无人的走着,下一秒就被一块路障绊倒,摔了个狗啃泥。
他不是主角,我嫌他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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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7年7月,又是一年的夏天,刚刚失去母亲的郑元,顶着炎炎烈日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各个人山人海的店铺与商场,眼眶里的泪水不由得打转。
一周前,母亲还经常带他来这里,吃饭,买玩具,逛游乐场。
然而,现在只有自己穿着破旧的衣服,脏兮兮的小手里攥着仅剩的十元纸币。
郑元自从记事起,就没有父亲,只有一个疼爱自己的母亲。
母亲作为一个女强人,努力经营者父亲生前留下的一家小公司,终于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在徐城几千家公司中争得一席之地。
然而,正如开头所说,人生在世,世事无常。
郑元的母亲坚持了十一年,独自扛起了整个公司和整个家!
就在半年前,被巨大的压力折磨了整整十一年的郑妈妈,终于在一个饭桌上,累到了!
郑元当时正坐在自己的小桌子前认真的写着作业,听到保姆李阿姨告诉自己妈妈快要离开的时候,郑元好像听到了晴天一声霹雳!
当郑元来到医院的时候,妈妈已经永远的离开了……
郑元安静的站在妈妈旁边,一言不发,只有两行眼泪无声的从脸上划过……
事后,由于走的比较突然,郑妈妈没有来得及留下遗嘱,于是最终所有的财产都归在了郑元目前唯一的亲人,郑元的叔叔郑在名下,同时郑元的抚养权也落在了郑在手里。
然而郑在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叔叔,每天郑元都吃不饱饭,甚至郑在还找借口将郑元留在家里不让他去上学,只为省下郑元在贵族学校的那一笔学费!
最后,忍饥挨饿了近半年的郑元,终于忍不住了!
于是趁有一天郑在没注意,拿着自己这半年存下来的所有资产――十一块零八毛,逃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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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郑元一边想着以前吃过的妈妈亲手做的美味佳肴,一边啃着刚在一小店里买的馒头时,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抓住了他:
“小子,我观你面容清秀、骨骼惊奇,是练武的奇才啊!来来来,这是上古无上功法《道经》,看你年纪尚幼……”
“你是神经病吗?”郑元还不等老乞丐说完,就有点生气的问到。近半年,郑元可是积累了一肚子怒气,憋坏了这个小暴脾气。
老乞丐一愣,似乎没想到郑元不按套路来,但居然奇怪的没有生气,似乎对郑元的脾气早有了解,没理会郑元的话,自顾自的道:“总之,这是《道经》,你拿好。”说着将一半破破烂烂的线装书塞进郑元手中,顺手抢走郑元剩下的十块零八三毛钱,道:“老家伙说作为报酬,还要我从你这取走一点东西。真是麻烦。”
老乞丐似乎经常做这种事情,抢走郑元的钱,立马就跑了。
说来也怪,那老乞丐看着老胳膊老腿的,跑起来可真是……狗追的一样……
郑元嘴里含着最后一口馒头,愣了半晌,才大叫一声:“我的钱!!”
随手将那本所谓的《道经》塞进口袋,飞奔着冲向要走的老乞丐……
两人在繁华的商业街,如脱缰的野狗般飞奔,竟没有一个人帮郑元拦下那个老乞丐……
渐渐地,郑元有点体力不质了,毕竟他才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小朋友,刚才又只是吃了一个馒头,抬头一看,老乞丐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郑元只好独自慢慢回去,正想看看老乞丐那所谓的《道经》,却无奈地发现所谓的《道经》只是一本装订在一起的白纸。
“臭老头,别让我在见到你!”郑元心里愤愤的想到。
郑元不知道的是,在刚刚他追那个老乞丐的时候,他手里的《道经》在被自己的汗水浸湿后,里面的字渐渐融开,化成一缕金光钻进他体内了……
不多时,本来就没怎么吃早饭的郑元,又经历了一番奔跑,再走在炎炎烈日下,似乎有些晕了,在他昏倒之前,隐隐约约看到一个带墨镜的黑衣人走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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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啊……”
郑元刚醒来就感到浑身酸疼。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处在一个类似集体宿舍的地方,郑元周围还有七、八十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小孩儿。随着天花板上的风扇的转动,一股混合着各种臭味的气体钻进了郑元的鼻子。
“阿…阿…阿嚏……”郑元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然后有点不适的捂住了鼻子。
曾经锦衣玉食的郑元何时见过这种阵仗。
“醒了?那就走吧。”郑元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个黑衣人抓着腰带提了起来。黑衣人提着郑元穿过重重铁床的包围,走出了“集体宿舍”的大门。
门外是一大片空地,远处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几座山,这儿应该是一座大山谷。在南边有个大门,门前有两个黑衣人在站岗,门旁的围栏伸向无尽远方。
黑衣人将郑元放在地上,面无表情道:“这里是杀手训练营,你是被我们选中的杀手苗子,其实就是在大街上找的无家可归的小孩子。从现在开始以后一二十年的时间,你大概都要在这里度过了,现在你先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还有什么问题吗?”
郑元懵懵的道:“那个……你们选杀手的过程也太随便了吧!?”
黑衣人有点尴尬:“呃……没办法,我们毕竟是杀手,不怎么见得光,不好去公开招生,只好出此下策。”
突然又意识到什么:“欸?我跟你说那么多干嘛?”说着打了郑元一巴掌:“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
郑元捂着头,委屈道:“我问了你就回答了,回答了还怪我问了,一点杀手该有的风度都没有。”
黑衣人:“……杀手应该有什么风度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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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分钟后,所有人都集中在了“集体宿舍”门前的空地上。刚吃了点东西的郑元也被带过来。
郑元注意到那些小孩儿穿着都很破烂,应该基本上都是乞丐,要不就是像自己一样,虽然穿的不算差,但脸上很脏,应该跟自己遭遇差不多,但这样的人很少。
在这些孩子周围是不到三十个黑衣人,其中还有几个女人。
这些人全都穿着黑衣带着墨镜,有所不同的是,这些黑衣人或袖口或领口均绣着颜色各异的狼头。
郑元只顾着观察周围的人,却没查觉到从大门处开进一辆黑色的奔驰,待车停下后在众黑衣人恭敬而又畏惧的眼神注视下,下来一位……黑衣人(这些人还真是喜欢黑色啊)。
与其他人相比,他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袖口的狼头是金色的!
金狼头(姑且称之为金狼头吧)下车后径直走向不远处的一处高台。
“咳咳!”金狼头咳嗽了一声,下面的议论声瞬间就停下来了。
“欢迎来到“天狼”,你们刚才应该也被告知了,这里是杀手训练营!而你们,都是被我们选中的杀手苗子!你们在被我们选中的时候,都流浪在街头,我们老板怜悯你们,想给你们一个机会。”
郑元在下面小声道:“什么可怜我们,明明就是找不到人来做杀手。”
虽然郑元声音很小,但还是没“金狼头”听到了,高台上装作高冷的“金狼头”有点尴尬,瞪着郑元身旁憋着笑的黑衣人,道!“下次少跟小孩说这种事。”
黑衣人急忙强行忍住笑,回道:“是!”顺手又给了郑元一巴掌:“都跟你说了,少说话。”
……
金狼头干咳一声,又恢复了高冷:“从现在开始,你们所有人开始竞争,从所有的八十七人中选出三十六人,选择的方式为……厮杀!当然,你们可以选择放弃,但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此处所在,那么,放弃的后果,就只有死!!”
金狼头环视了一圈,看到了一群满不在乎的小脸,只好无奈的对身后的另一个黑衣人道:“开始吧!让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知道知道天高地厚。”
黑衣人:“毕竟还是小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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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
N市,新区,某著名夜总会门口,一个胖子正在调戏门迎。
“哎呀~赵哥,别闹了,小妹还要工作呢~”
门迎娇滴滴的推开胖子的手,眉眼中却是有些掩饰不住的厌恶。
“哈哈哈,好好好,不闹了,下次来了再好好疼你!”似乎没看到门迎的厌恶,胖子自顾自的说到。
胖子调戏完门迎,没有叫出租车,而是拐进了离夜总会不远的一个小巷,大概是想抄近路回家。
这一切都被一座楼顶上的郑元看的清清楚楚,郑元拿出一张资料,自言自语道:“赵乾,就是你了,可不是我们天狼不给你机会,你做尽坏事,这也算是替天行道吧。”
“emmmm主要是雇主给的钱太多了!”
郑元说完,随手丢掉赵乾的资料,背上背包,离开了楼顶,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郑元袖口似乎有一缕金光闪过……
第二天,N市新闻频道报道了关于某公司老总赵乾意外死亡的消息,死因不明。
而他以前做的那些不为人知的坏事,也在一张不知哪来的赵乾的资料被发现后,被披露了出来。
当初离家出走的郑元被那家杀手机构找到后,费劲所有力气,终于在付出了十几道伤口的代价后,从七十多孩子中活了下来,努力了十年,从集体宿舍搬到双人间,再到单人间,最后到豪华套房,专车接送,终于成为世界顶级杀手――金狼级杀手!
在这过程中,钻进郑元体内的《道经》功不可没,它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改变着郑元的体质,不仅令郑元在同龄人中体质更强悍,更可以让郑元学习与训练上事半功倍。
这些郑元自然是不知道的,他还以为是自己天赋如此……
而此时的郑元正站在国内某个不太著名的风景区中。郑元买过票后,登上了其中一座风景最秀丽的小山。
“咦?怎么没人啊,虽然这个风景区不出名,景色还是不错的啊,不应该没人啊?”郑元边爬边疑惑道。
就在这时,天上不知何时聚来了厚厚的黑云,顺便“轰”的一声打了个雷。
“原来是要下雨了,难怪这里没有人。好不容易休息几天,老天还不让我好好的爬个山。”尽管不停地抱怨着,郑元还是扭头准备下山。
突然,天边一道金光极速闪过,伴随着轰隆隆的巨响,直逼郑元面门而来!郑元来不及躲避,“唰”的一声被金光透体而过!
金光穿过郑元的身体后逐渐消散,郑元的身体也从金光穿过的地方开始化为点点金光消散于虚空!从始至终郑元没来及做任何反应!
不久后,天边的乌云也渐渐散去,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只有地上的一套腹部被烧了一个大洞的西服,似乎在诉说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