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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心里有座坟,藏着未亡人(上)

1997年的时候,电脑和手机还没有普及,当时还在上初中的孙吴迪最大的爱好是看武侠小说。孙吴迪看武侠小说不像他老大,只看金庸,只要是武侠小说他都能来者不拒。有一段时间,学校里抓得严,学生们就纷纷转战地下,看“手撕本”。基本上就是把一本武侠小说撕成十数份不等,大家分头传阅,你看完再跟别人换,这样就算被老师发现,也不至于全军覆没。据说那个手撕本开启了孙吴迪的情窦,那一个个浸淫入骨髓里的骚动字符就像一个婀娜多姿的少女勾得人心神荡漾,对了,那本小说的作者叫黄易,书名好像叫什么《魔女天骄美人痣》,写得那叫一个风骚露骨,尺度超越《金瓶梅》。

孙吴迪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有写武侠小说的冲动的。但是他知道自己文采不行,要论文采,兄弟里肯定是老大战斗指数最高。据说这厮小学五年级愣是把一部竖版的《三国演义》给啃完了,六年级就给班里的班花写藏头诗,全班男生化身柯南,研究了一天愣是没研究出啥意思来。而且那厮看小说的眼光颇高,除了金庸的武侠小说,其他一律不看。初中三年就把金庸的长篇短篇十五部都看完了,发现再无武侠小说可看。忽然有一日,这厮在书摊上看见一部小说,如获至宝买了回来,欣喜地告诉大家金庸出第十六部小说了,兄弟们一看,书名叫《风流老顽童》,封面上写“金庸新著”,等他看完才回过味来,这特么根本就不是金庸的第十六部小说,作者的名字叫“金庸新”。

孙吴迪把自己想写武侠小说的想法告诉了老大,老大沉吟不语,半晌,拿出一个手抄本给孙吴迪:“这是我写的上半部,看看咋样。”

孙吴迪早就知道老大文采非凡,初中时候几乎老师留的每篇作文都要当做范文在班内朗读,害得整个儿班里的小女生见到老大都两眼放光,男生见了他都是眼冒绿光。

孙吴迪本着膜拜的心情不到一天就把两万字给看完了,看完后他才发现,这特么不就是另一版《魔女天骄美人痣》吗?

但老大是坚决不承认自己看过黄易的,至于怎么想出那些露骨的情节……果然不愧是大哥,连情窦都比兄弟们开得早,请收下我的膝盖!

老大写的这部武侠小说以最快的速度在班里传阅,一时风靡,不幸的是后来还是落到了班主任的手里。班主任趁着月黑风高无人夜阅读完全篇,找老大做了一次深刻的谈话。大致内容是小小年纪要以学业为重,没事别扯这些乱七八糟的,呃,对了,下半部啥时候出?

孙吴迪知道无论自己怎么努力也是超越不过老大的,所以后来就断绝了写武侠小说的念头。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文采非凡的老大也收手了。一个不看武侠又不写武侠的老大还是老大吗?孙吴迪简直不敢相信。但他知道,老大心灰意冷是有原因的。

老大在初中的时候有个同桌,叫小莱。人长得文静清秀,说起话来温温柔柔,和老大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当时全校700多人,小莱期末考试拿了年级第一,老大是年级第二,可是老大的总分竟然和小莱相差40分。这俩人就在学习上较上劲,一来二去,老大发现自己喜欢上小莱了,还给小莱写了一首诗直抒胸臆:

春晓开颜喜天来,牡丹含笑百花开。

短歌仙子娇难举,长笑儒林卧瑶台。

月明星辉日绝尘,苍鹰长啸且不闻。

仙骨冰姿寒如玉,直彻殷殷望子心。

这首诗的名字叫《观花望月吟》,孙吴迪读了之后也佩服不已,可是自从他看完老大写的武侠小说后,脑子中对老大的印象就一直是混乱的,他实在想不通这个既可以把古诗写得这么风骚优雅又可以把小说写得那么香艳到惨绝人寰的老大是如何做到不精神分裂的?难怪自己不是天才,因为自己再正常不过。

不知是每天想着小莱,还是晚上做着遗落在草原上的美梦,总之后来老大的成绩就直线下降,很快被甩到年级一百开外。小莱也终于不再一骑绝尘,在中考的时候,听说小莱阑尾炎发作没有考好,最后只好去了作为普通高中的南苑,而老大也发挥不佳,仅仅以一分的优势刚好过了重点高中北园的录取线。

今天是北园开学的第一天,孙吴迪揣着小莱写给老大的回信回来交差,不知道小莱的回信能否让老大振作一点。现在的老大可是颓废得不成样子,整个人整天没精打采,一点精气神儿都没有。

在食堂等人的时候,孙吴迪百无聊赖之际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要先替老大验验信。虽然不知道老大在信里对小莱说了啥,不过小莱的回信对老大来说要么是救命良药,要么是绝情毒丹,如果是前者当然好,可万一是后者,那画面太美简直不敢想象……至少老大在跳楼前应该告诉我他那本“魔女天骄美人痣”的大结局吧?

小心翼翼地,孙吴迪刚要打开那封信,就发现刚才还空旷的食堂突然挤满了人——午休!空余的桌子立刻被学生们填满。占座的,打饭的,拎着水壶的……人群中,孙吴迪一眼就看到走路姿势有如《唐伯虎点秋香》里江南四大才子的老大肿着眼圈出现。

“老大!”孙吴迪庆幸自己还没打开那封信。

只见老大“潇洒”地走过来,坐在孙吴迪对面。

“信呢?”

超大的信封,但是没有邮票,因为是人工“邮寄”过来的。小心翼翼地拆开后,里面有一幅画,画的是两只小兔子,一个喜气洋洋地捧着萝卜,一个一脸呆萌地望着捧着萝卜的兔子。这幅画可以以理解,因为在老大第一次给小莱的信中就曾画了一幅画,还把他《观花望月吟》的那首诗写在了上面。所以理论上回信里应该还会有一首诗。

事后证明孙吴迪果然猜对了,那首诗是这样写的:

心忽然一颤,

怎么,

那沙漠难道是我?

多么奇异的相似。

沙漠面对它单调的色彩与天边的空旷,

觉得寂寞了,

于是它呼喊绿叶:

“我只要一叶,

一叶,

我不奢求。”

“亲爱的沙漠,

我愿与你作伴,

却不能忍受你体内那么可怕的干涸,

你如此热盼我的爱,

但却不曾想到要为它能久驻,

而开辟一块湿润土壤。

当我的心被孤独缠绕时,

我也曾像沙漠盼望绿草一样……”

这首诗的意思是……老大被拒绝了?没错,你看老大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猪腰子脸再配上猪肝的色,简直就是——

“为什么我们桌上没水壶?”

“什么?”

孙吴迪怀疑自己听错了。不是吧,这么紧张的时刻,老大居然有心情问一只水壶?

“你看,他们桌上每桌都有,为什么我们桌上没有?”

孙吴迪顺着老大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就好是每桌都有水壶。有的一桌上还有两个。

“可能是食堂给配的吧。”孙吴迪漫不经心地答道,此刻他最关心的是信里究竟怎么说。

老大向邻桌看了看,隔壁桌上有两个水壶,而自己桌上一个也没有,老大觉得很受侮辱。只见老大站起身,走到隔壁桌,伸手拎起一只水壶,回到座位上来,孙吴迪趁此机会对着信瞄了几眼,而他那几眼又主要集中在“亲爱的”上面。

“小莱在回信中写亲爱的?老大这是乐晕了头了吧?”孙吴迪心想。

隔壁桌正在吃饭的俩美女简直震惊了。因为这水壶不是食堂发的,是她们自己带来的。而她们实在没想到有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抢水壶。

短发美女还没反应过来:“你认识他?”

长发美女一脸莫名:“不认识——”

短发美女:“那他为什么拿你的水壶?”

长发美女:“不知道——”

老大拧开壶盖,倒满一壶盖水,大口喝下。

“如果这杯水是酒该多好!”虽然他现在还不太会喝酒,不过有时候醉酒也是一种享受。

信是这样写的。

老同桌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我真的很高兴,第一时间就回复了(作业都没来得及写哦),你现在过得怎么样,还好吗?为什么那么久都没有消息?你不知道为师很牵挂你吗?小子,是不是为师不经常在你身边你胆肥了?敢不向师傅打招呼了,罚你面壁思过……看了你的诗,真心觉得写得很好,你的意思我明白,可是我们毕竟还是学生,要以学业为重,感情的事牵扯太多精力,只能以后再说,况且我不想因为这件事破坏我们的友谊,如果你想和我约定,那就一起努力,争取考同一所大学吧?……

“老大,她这么说,貌似你还是有机会的!”

孙吴迪终于有机会看到最后一句。

“考上同一所大学吗?”书看得多了,自然就有智慧,武侠小说也是一样。就像小龙女最后告诉杨过,十六年后再相聚,其实她心里是压根儿就没想过能再聚的。

“可得看住老大,不能让他做傻事!”孙吴迪知道他这老大行事不按常规,生怕他在失恋的打击下失去理智。

就在这时,长发美女从隔壁桌走了过来。

“你好!我能拿回我的水壶吗?”

“你的水壶?”

孙吴迪和老大同时抬头一看,只见一张精致的脸庞出现在自己眼前:秀眉高挑,目光灵动,鼻高眼深,隐隐然竟有一种西域美女的姿态。美女扎着马尾,白衣黑裤,更显精神。

多年以后,王傥才知道这种长相有一个非常确切的形容词,叫:古力娜扎。可惜当时他并不知道。

“我死了,我死了,哪里来的这样的美女……”韦小宝见到阿珂时的场景第一时间出现在老大的脑海中。

“没错,这上面有我的名字。”

长发美女转过水壶,只见上面刻着两个字:程雪。

“你叫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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