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完毕,一名传令兵跑来报告,各路出击兵马在两个大营之间的东北方向上的一块平地集结完毕了,大伙儿等着主帅下令呢。该死的,竟然睡过头了,明诚心里暗骂,昨晚一直睡不着,天快亮了才迷迷糊糊睡着了,结果又做了一个恶梦,所以,当明诚骑着踏雪出现在出击兵马面前的时候,前排的士兵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他们尊敬的年轻统帅眼睑浮肿、青黑,仿若大熊猫一般,整个人虽然干净整洁,但却掩盖不住那一丝丝疲惫。士兵们善解人意的想:一定是昨晚喝撑了,所以才这样子。随即又满怀恶意的想:妈的,老子出征了,围城的那些家伙却还有两个夜晚的时间庆祝,希望这些家伙都像殿下这样才好,撑死丫的
“对不起大家,我来晚了”明诚在马上鞠了一躬诚挚的道歉,士兵们沉默不语,他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军官对于士兵而言,就是神一般的存在,永远都是对的,即使是错的,那也是对的,士兵们要做的就是接受、服从、执行。所以当他们看到统帅因为迟到而道歉的时候,不知道是直接接受好一点还是不接受好一点。谁敢接受未来皇帝的道歉?不接受?皇帝的道歉你都敢不接受?这真是一个两难的抉择,似乎怎么做都不对,最后士兵们干脆选择了沉默。他们目光炯炯的望着自己的统帅,就好像初哥色狼看着床上少女的酮体,散发着某种希望与羞涩的光芒。平原上北风轻轻的吹拂,携带着来自海洋的水汽,拂过士兵们的面颊,湿润而凉爽。帝国军队通用的红底黑色飞鹰旗迎风招展,发出凛冽的呼呼声,远处,小麦收割过后的土地裸露着一片片红褐色的土壤,一些的鸟儿在土地上逡巡,搜索着农夫们收割后残留的麦麸。
“我勇敢的士兵们,今天,你们将要再次出击,为了最终的胜利,前进吧!我等着你们胜利的消息,前进!”明诚拔出佩刀初晏,斜举向天,又狠狠挥下,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一般
“为了胜利,出发!”各部长官们高声呐喊,转身打马缓缓前行
“为了胜利!”士兵们跟着发出呐喊,跟着自己的长官缓缓迈步前行,长枪斜搭在右肩上,反射着朝阳的光辉,闪闪发光,刺得明诚睁不开眼睛
话语很简短,简短的不像话,但是却蕴涵着强大的力量,言辞间,是帝国军人的豪情与战意,是对胜利的渴望与信心,对国家的保证与忠诚。
三路军马排成三个方阵,面对着山阳城,最左边的是雷厉带领的西路骑兵,五千来自帝都中央军团近卫骑兵营第一旅团(近卫骑兵营是一个加强骑兵营,四个加强旅团两万人的规模)的轻骑兵们打马缓缓前行,火红色的披风,火红色的战马,火红色的旗帜,火红色的军团,这是一团燃烧的火焰,烧红了半边天。骑兵们排着整齐的阵型经过北大营北边营门,守卫在营墙上的留守士兵们将长枪马刀交到左手,右手握拳击胸,向出征的骑兵们行了一个庄严地军礼,直到骑兵们缓缓加速,火红色的旗帜消失在天边,士兵们才放下有些酸疼的手。不久后,王西云率领的一万五千步骑兵也从这里经过,先导便是同之前经过的西路军一样的近卫轻骑兵,他们隶属于中央军近卫骑兵营第三旅团,随后便是龙枪营第一旅团的重步兵们,一个大队的士兵身着黑色重甲排在前军,两个大队的士兵们则没有着甲,他们的战甲放在队列后面的马车上,紧跟着的便是来自中央军第一弓步营第二旅团(中央军有两个弓步兵营,八个旅团,每个营两万人的规模)的弓步兵,这些士兵身着银白色轻甲,背挎长弓、箭壶,腰配长刀。北大营的士兵们再次庄重的敬礼,看着北路军消失在天际。东路军则是缓缓地经过东大营,一万五千山岚营的重步兵分成三个旅团前进,最后面的则是中央军第一弓步营第三旅团的五千弓步兵,同北大营的士兵们一样,东大营的士兵也庄重的行军礼,默默地看着东路军士兵消失在地平线,僵硬的右手才缓缓放下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出征的歌曲远远地从天际传来,士兵们的歌声慷慨激昂,这是对胜利的渴望,这是对战友的信任,这是帝国军人的誓言。军人,这是一个坚强而团结的群体,军人,这是一个神圣的符号。左阳帝国立国五百年,其中三百年都在与敌人作战,另外两百年,则在准备战争。无数的士兵们在黄金狮子旗下、在红底黑鹰旗下浴血奋战,血洒疆场,他们身后,是无数个悲伤笼罩的家庭,爷爷奶奶的好孙子,父母的好儿女,妻子的好丈夫,孩子们的好父亲......
明诚默默地放下有些酸涩的右手,收回极力远望的目光,心里又想起了那首哀伤的小诗:
啊,亲爱的战友,
我们在战场上肩并着肩,
我们在战场上背靠着背,
我们彼此诉说家乡,
那里有朦胧的姑娘,
那里有亲爱的爹娘。
凌晨小屋的灯光,
伫立的身影黯然神伤,
那黑暗中远去的背影啊,
伤透了谁的心肠。
昨天在战场上,
你倒在了我的身旁,
鲜血染红的征衣,
在微风里轻轻飘扬。
你的眼角隐去了锋芒,
你的胸膛失去了力量,
从此你长住天堂,
我们天各一方。
诶!
再见了爹娘,
再见了姑娘,
请原谅我就这么独自去了远方,
请放心我走得安详。
“父亲总是说真正的王者要有一副铁石心肠,我始终做不到啊”明诚总是为了英勇的士兵们而哀伤,不论经历过多少残酷,他依然是一个善良的少年。士兵们争取军功,他们渴望建功立业荣归故乡,向亲爱的姑娘炫耀,看着姑娘们担忧、紧张,脸庞通红,远征归来的士兵紧紧地将心上人拥入胸膛,这大概也是全天下男人们的梦想:远赴沙场,建立一份丰功伟业,意气风发把乡还,向自己心爱的人汇报战绩,享受爱人的温柔与群众的鲜花。然而,古来征战几人回,多是马革裹尸还。明诚从小学习军事、战术、战略、政治、历史,然而,这些都不是他喜欢的,事实上,明诚最喜欢的是写诗作画;喜欢考古探究上古文明;喜欢探究为什么天上有两个月亮;喜欢思考为什么北海风平浪静,商贸发达,而风暴海却是狂风巨浪,食人巨鱼不可逾越;喜欢懒洋洋的晒太阳,喜欢每天在东宫大床上一觉到天亮。但是,他身不由己,作为帝国唯一的正牌继承人,他的责任很重,他的身前,是为了帝国十年间便苍老的父亲,“诚儿,你要努力,你是烈阳的希望”,他的身后,是亿万帝国臣民殷切的目光:殿下,俺们的美好生活就拜托你啦。从小就没有母亲的明诚,生在皇宫高墙,养在市井民间,干过很多其他国家的皇子不曾干过的事,经历过其他国家王子不曾经历的事,当小厮、做服务员、参加黑帮、跑商......这些经历使他很早就懂事了,比同龄孩子要显得早熟,更把人当作人而不是数字,他是一个重感情的皇子,身边人的凋零使他心痛,家族的重担使他难以喘息,民众的期望更是让他不堪重负,只是,他把自己沉重的心事埋在胸膛深处,用一种洒脱不羁、游戏人间的心态来掩盖,只有他的妹妹婉儿还有好友费禹知道,这是一个总是在梦里惊醒的可怜男孩,帝国未来皇帝的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总是梦到自己变成荒淫无度的帝王,梦到自己某个决定便使千万人死亡,梦到自己众叛亲离、孤独终老.,梦到敌军入侵,国破家亡.....
明诚骑着战马久久的伫立于平原上,默默地为士兵们祈祷,期望他们平安归来。身后数十名一身黑色的亲卫宪兵排成一排,离踏雪五六米远,默默地关注、护卫着自己的统帅。
良久,踏雪发出一阵不满嘶鸣,大大的马眼咕噜噜的乱转,乌黑色的踏雪不停地用自己的尾巴扫来扫去,四蹄烦躁的抬起落下抬起落下,它不喜欢晒太阳。明诚从沉思中醒来,微微一笑,仿佛明白了爱马的心思,轻轻地在马颈上一拍,踏雪会意,撒开蹄子欢快的奔跑起来,迎面而来的凉风让它兴奋起来,越跑越快,身后,几十名黑衣骑兵打马狂追,却发现那批该死的大黑马越来越远。
“殿下,等等我们”骑兵队长终于忍不住喊出声来,妈的,要跟丢了,这该死的战马真会玩,这要是让老大知道了,这个月奖金又没了。
奔跑的战马,身后追之不及的骑兵们,这让明诚想起了在霁雨帝国的日子,米卢江畔,那美丽跃动的身影,身着绿衣的少女骑着名贵的白马奔驰在前,银铃般的笑声传来“胖子,来追我呀!”明诚骑着气喘吁吁的小马驹踏雪,望尘莫及。
“你们来追我呀!”明诚玩心大起,大声的向身后的亲卫们喊话“来追我呀!”火红色镶金边披风迎风飘扬,头盔上金色麦穗弯下了腰,一骑绝尘。
黑衣骑兵们相顾无言,摊上这么个多变善感的太子,诶,命苦啊。
艳阳高照,那时刻笼罩在天空中的阴霾似乎一下子散去了,江畔,胖乎乎的少年满脸红扑扑的,使劲的拍打着身下尚未成长成熟的小马驹,然而,不论他如何努力,身下的马儿再也跑不起来了,吁吁的喘着气,不论主人如何驱赶,如何愤怒,就是不紧不慢的跑着,前面,绿色的身影缓缓消失在草丛深处,天际,一群北归的大雁优雅的摇晃着翅膀,翱翔在天际。“呵呵呵,胖子,来追我呀!”
“塞雁高飞人未还,一帘风月闲”
南唐·李煜·《长相思·一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