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第二个要求是绯叶提出来的:要云栖去林子深处捕猎桀桀鸟两只。
桀桀鸟是小型禽类,会飞,但飞不高,也飞不远。一般在地面活动,以植物的种子与虫子为食。
对猛禽来说,捕猎它们没有任何难度。
重点是,林子深处。
这一处山林由几个山头组成,生活着大大小小数个部落,以及无数的堕兽。
堕兽多居于林子深处,因为没有开智,凶性更甚兽人几分。
兽潮的形成就是因为堕兽被挑起骨子里的凶性,暴走异动,以摧枯拉朽之势撕碎活物。
前不久的那次兽潮,各个山头的部落多少都有些损失,如今都在休养生息,倒没精力互斗了。
大巫听了这个要求,意味深长地看了绯叶一眼。
桀桀鸟肉质鲜嫩,口感极佳,是狐族非常喜爱的一款食物。
也许是知道自己长得太好吃了,生存压力大,桀桀鸟十分擅长逃命。
绯叶惦记桀桀鸟已经很久了。
云栖点点头:“可以。”
她身为猛禽半兽,理论上天敌不多。可谁让她不能自如变身呢?
这回去捕猎桀桀鸟,正是个练习的好机会。
222鼓励道:“宿主加油!”
在兽世,什么都是虚的,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宿主若是能自如变身,熟练捕猎,近地低空她是无敌的。
云栖也明白这一点,雄心万丈地道:“当然!”
她摩拳擦掌,准备出发,浮黎也想跟着去。
大巫阻止了它,淡淡地问道:“王,您改变主意,不想让她做您的伴侣了吗?”
浮黎皱了皱眉,不高兴地道:“怎么可能?”
他们剑翅虎,看中了伴侣,就是一辈子,哪有中途变卦的。
“既然是这样,那您就在部落等着!”大巫严厉地道,“这是她必须通过的考验。否则的话,她身为神使,我们也一样敬她。”
浮黎冷静下来,看着大巫,问道:“神使是怎么回事?”
大巫虔诚地道:“是兽神的令谕。您当时被砸昏迷,我准备处死她——”
浮黎重重地哼了一声。
大巫笑道:“兽神就在此时显灵,告诉我她是兽神派来帮助我们的。”
辛格恍然大悟:“难怪她能治红缨的伤。”
大巫看向浮黎:“所以,王不必太过忧虑。神使她一定会毫发无伤地回来。”
浮黎能放心才怪,它甩了甩尾巴:“我先回洞穴了。”
大巫轻叹:“也不知王与神使缔结兽契,到底是好是坏。”
虽然云栖是神使,但大巫私心里还是偏着浮黎的。
云栖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部落,仔细回想了一下上次变身的过程,试了几十次,终于成功了!
然后,又开始练习人形与兽形的转换。
一次不成就两次,两次不成就三次,三次不成就十次!
222一直给她鼓劲打气,精选了几首超燃超嗨气势磅礴的曲子播放。
云栖燃起来了!嗨起来了!
好几次差点撞到树上!
一路飙进了林子深处,云栖总算是学会了在转换的时候不卡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