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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邋遢老道

炎炎夏秋,烈阳高照的三伏天,古道沿路生长的野草,早已受不了这般酷热而低垂下来。

古道上更是沙尘遍地,且随着偶或卷起的热风弥漫散飞。

由于连年的天灾人祸,就算这是一条官道,也是人烟稀少。接连数十里地,找不到地方歇脚,这也是寻常之事。

往日官道上,五里一小亭,十里一长亭的盛况早已烟消云散。官道上供人休歇的茶亭也是早已破烂不堪,满目狼藉,连个站住脚的地方也没有。

一只黑翅红蝉趴在古道边上一棵没有剩下多少树叶的树枝上,有气无力地发出鸣叫声。

树下,一个少年斜靠背对阳光的树干闭目歇息,他的身上穿着一件打了好几处补丁的浅蓝道袍,上面有多处污渍,看起来甚是邋遢。在他的身边,还放着一个斑驳反射灼灼阳光的双肩背囊,正是离开石佛寺南下的孟星南。

孟星南离开了石佛寺后,一路赶往闽越故地。虽然极力避免走通都大邑,但此时江淮一带早已是天灾人祸不断,沿路他还是看到不少倒毙道上的饿殍。

看得越多,孟星南的心情不禁越是沉重起来,虽然他不能为他们做出什么,但是让这些不幸者入土为安,给他们念上往生咒超度,他还是能够做到的。

只是如此一路且行且做,未免又是耽误了一些行程。

这一天,孟星南误打乱撞的便来到了江西行省的抚州地界。

抚州东邻闽越,南接赣州通达湖广行省,西与吉安、宜春相连,北临鄱阳湖与南昌、鹰潭毗邻。自古便就有“襟领江湖,控带闽粤”之称,素以富庶著名。

不过在这大灾之年,往日富庶的抚州也是不如往昔繁华。除了住在城镇里的蒙古色目、富商巨贾之外,孟星南一路穿州过县,沿途一路所见的十几个村子,都是人烟寥落,鸡犬之声不闻,一片落寞凄凉的景象。

能够看到的人也俱都面带菜色,瘦骨嶙峋,逃荒之人遍处可见。

孟星南走得久了,他尚未修炼到辟谷的境界,自是不免又饥又渴。

他在玄真观从来也不曾对衣食发愁过,虽然听得观主说方外之人不带粒米,走到哪里边吃到哪里。

不过他年少面薄,却是拉不下脸和路上见到的那些肥头大耳和尚(注1)一般,向那些为富不仁的大富人家软化硬讨,于是强忍腹中饥饿,勉强走到这棵树下暂歇。

歇了好一会儿,孟星南又觉得口渴,于是拿起葫芦,拔开塞子,仰头要喝,不料葫芦里面却是空空如也,只是滴下三两点水来。

孟星南用舌头润了一下干裂的嘴唇,不禁苦笑了一下,将葫芦塞子盖上,放在了身边。原来他一路饥渴,聊将葫芦里面的泉水充饥,却是不知已经里面的水喝了个干净。

在这般下去,说不得,也要和那些和尚般软化硬讨了。难不成便要活活饿死不成!孟星南在心里发狠道。

突然,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动静,倏地双目大睁,但身躯却是动也不动,只是缓缓地移动右手,悄无声息的将地上的一颗圆石夹在手指。

“咻……”只听一声破空疾响,孟星南屈指将圆石射入右方荒草丛内,霎时草丛骤然抖动起来,但很快便静止不动。

孟星南的脸上,顿时浮现出欣喜的笑容,拍了一下肚子,自言自语道:“哈!今天的一餐总算是又有着落了!”

话着身形一动,疾窜入草丛内,眨眼之间便手提着一只约莫有两斤多重的野兔,笑逐颜开的钻了出来。

眼见四下无人,孟星南飞快的将野兔装进背囊里背起,快步离开。他找到一个背阴的小河,放下背囊后便将野兔抓出。他的动作很是麻利,走到小河边,先是喝了几口水后,便开始收拾那只野兔起来。

去掉野兔的内脏,将里里外外洗干净后,孟星南又从小河里挖出淤泥将野兔全身连皮带毛包裹的严严实实。

然后在附近找来一些枯木荆棘,将包好的野兔放进里面。手指一晃,一团火球在他的指尖出现,很快便将柴禾点燃。

看他动作如此娴熟,看来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勾当了。

不到小半个时辰的功夫,火堆渐渐熄灭。看这情形,在火堆里煨烤的野兔也已泥干肉熟了。

孟星南舔了舔嘴唇,将包裹野兔的泥团扒出,而后连吹带拍的将泥壳剥开,露出已经烤熟的野兔。

闻着不住散溢出来的浓浓肉香,孟星南不禁馋虫勾起。恨不得立即就大快朵颐,将整只野兔都塞进肚子里面。

就在正要开吃之时,突然从他的背后骤然伸出一只手来,没等孟星南反应过来,那只手已经快如闪电般的将烤兔子从他的手中攫走。

孟星南不禁吃了一惊,怎么背后有人掩来,他竟然毫无知觉,急忙回头一看,却见抢他烤兔的人竟是个老道士。

只见这老道身材清瘦,长着一张长脸,颏下三缕微须,长手大脚,身上穿着一件葛衣道袍,上面遍是污渍,看上去甚是邋遢。

他的背上还背着个硕大的黄色葫芦,脸上一副馋涎欲滴的模样,神情好像猴急得紧。

烤兔被他抢过手中后,没等孟星南开口说话,这邋遢老道便“刷!”的随手撕下一大半,随手将另一小半递还孟星南,半句话不说,便开始迫不及待的大快朵颐起来。

一面吃着,一面不住口的大声赞道:“妙极,妙极,这等美味,老道已是许久不曾品尝了。”

说话之间,转眼已有大半只烤兔已经进到他的肚子里去了,孟星南被他突然出手抢去半只烤兔,心里不禁大是光火,暗想:“这老道好生无礼。”

想着,不禁脱口怒道:“道长,你是前辈,为何抢我的肉吃?”

邋遢老道吃着手中的野兔肉,口中含糊道:“方外之人,走到哪里,便吃到哪里,讲究许多作甚……且先吃了再说……”

说着大口吞下了兔肉,而后用那沾满油腻的手取下背上的葫芦,一下拔开葫芦的塞子,顿时酒香四溢。他大口骨嘟骨嘟的喝了几口,然后把酒葫芦递给孟星南,大声道:“娃娃,给你也喝一口。”

孟星南见那大半只野兔肉被他几口快要吃完,言语之间又是倚老卖老,却也无可奈何。当下没好气的说道:“我不喝酒,要喝你自己喝罢。”言下甚是忿忿。

那邋遢老道见到他脸上愠怒的神色,不由哈哈大笑道:“娃娃,你不喝可别后悔啊。不要小瞧了老道的这葫中酒,它最少可抵得上你的几十只兔子!等闲之人可是喝不到老道的这等好酒啊。”

哈哈大笑着,邋遢老道吞下一嘴兔肉,又仰头喝了一大口酒下去。

孟星南见了,摇了摇头。当下便不再和他多说,自顾闷声大口吃着手中的小半只兔子,只想吃完快些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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