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玖靖开车到了他们所在的城市。
他们和她在餐馆见面的时候都说对姚曦的印象很不好。
她随便说了两句关心姚曦的话。
他们却一再坚决。
他们也券她别和姚曦做朋友,说她长得这么漂亮,和姚曦做朋友给她丢脸。
她其实挺高兴的。
她开车回来。
她觉得很意外。
其实和姚曦关系不好已经都快十年了。
这一次可给了自己一个机会了!
姚曦这个人的外貌给她感觉总是想要取笑她,琢磨她。她觉得琢磨姚曦是一件非常好玩的事情。
其实他们在没说那些的时候,她也在琢磨她。
现在她心里有底了。
最近。
姚曦在思考这声音不止一个?
一个像宋玖靖。
另一个……
还有一个是自己的灵魂似的声音的这个自己清楚是自己当时快要死亡的时候体力不支自己的思想分离状态。
这个声音永远可能是个迷。
姚曦觉得自己特别有精神,好不容易从死亡中挣扎过来了,所以,必须网购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才对得起自己。她觉得经历了那番事以后,自己想开了,以后自己要一点一点的实现自己所有天马行空的梦想,包括遥不可及的,包括距离很近的,只要是自己的梦想都要实现,不管可笑的还是不可笑的。
别人看来可笑的。
未必不是自己需要的。
第一个是买吉他,吉他已经买到手了。
第二个是……
目前,是自己的另一个基本的愿望,自己从小时候开始就很喜欢打扮成男生。后来慢慢长大了以后,发觉自己这样会被人说闲话看笑话,所以就学着别的女人的那个样子。但是自己很别扭。
浑浑噩噩活过来了十几年。
但是没有一天开心。
这一次她网购订购的都是男版衣裤和饰品。包括钢钛复古项链,手链。耳钉。
“其实,只差个性别而已。如果……”
如果自己是个男人,男孩子,就太完美了。
她看镜子中的“另一个人”“男孩子”“六岁”是自己。
摇滚穿着,皮裤,肌肉很发达,留着过腰部的长发一丝一丝的,柔顺,带着骷髅款式项链,拿着古典电吉他,吉他背带挎在自己肩膀上,耳钉,黑眼线,纹唇,浓浓的粗眉毛,左边耳钉,右边耳圈儿,靴子马丁靴很长的靴子筒,破洞的上衣和裤子,虽然是皮裤,但是是破洞的,虽然不是牛仔裤。
很过瘾地弹着电吉他。
技术非常好。
“他”对着镜子看着自己的影像假装弹着电吉他,但依稀仿佛看见了它。
他弹着弹着就哭了。但,这种眼泪好像还夹杂着幸福感?……
他手腕上有块手表,是复古设计,防水的,是电子数字时钟的。
他很帅。她想。
娱乐的时候自己是最幸福的!
特别是能让自己的爱好作为自己的工作是最幸福的感受。
她从前喜欢复古类型的打火机。
看到摇滚长发男乐手拿着那个东西就特有亲切感,看那个长发乐手也有亲切感。
羡慕他。
从前,她小时候的愿望兴趣爱好特别多,素描、音乐、摄影、写作、游戏……那种游戏厅的还有电视机插卡那种。
她从小时候开始就是个肉食主义者。
只爱吃肉。
虽然很穷。
但是每一顿饭都离不开肉。
那个时候肉其实也不太贵,而且很小块的肉都会卖给自己。
那个时候自己看见公园附近有卖复古那种打火机,很发旧的外壳儿的,灌得是那种瓶装的气体,买的一瓶那个气体罐子,在家里玩儿,觉得只有火机没意思,就又买了烟一起玩儿。觉得很酷。
她一直都爱看长发摇滚类型男乐手什么发型无所谓。
有的直发。
有的卷发。
有的带颜色的。
她从前喜欢黑白世界的感觉,喜欢素描。
不喜欢彩色,并非自己家的黑白电视机影响自己的,而是自己看世界的感觉如同黑白色。
那个时候羡慕那些拿着照相机游山玩水的人们,四处拍照,她喜欢看那些专业相机。外观。
他喜欢当作家,曾经励志当一名非常出色优秀的作家,红遍全世界——她觉得自己野心勃勃,很狂妄自大。
她痴迷了数年,都处在痴迷状态,觉得自己痴迷到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另一个国度了。
度过了二十多年……
本来一直是很幸福的。迷糊中带着快乐和安全感。可是,最近几年一场噩梦给她带来了不幸。
从前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觉得不问世事只是想着自己的做着自己的事情挺好的。
觉得自己独来独往也不伤害别人的,挺好!
朦胧,迷糊,游离,爱做白日梦。
但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充满了幸福的热量滋润着自己,充电,自己的能量是音乐的意境传递给自己的。她觉得,她认为。
小时候,她爱看那些摇滚男人们,所以很久一段时间也幻想着自己就是他们那些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