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清歌只觉眼前一片漆黑:“我已经死了吗?这里是地狱吗?”
“孩子,你没有死,你身上那个鳯翊救了你一命,也算你命不该绝。”一个老人忽然出现,苍老的声音吓了清歌一大跳。真是可笑,一个闻名于世的杀手,没被杀人吓到,反而被一个老人吓到。
“鳯翊,这不就是一块玉佩吗?”清歌拿着鳯翊,奇怪的问。
“非也非也。”老人摇了摇头,“你有所不知,这鳯翊乃是世间最为珍贵的血玉雕刻而成,集天地之精华,有通古返今之作用。”
清歌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突然,她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问:“通古返今?那我岂不是到了古代?”
老人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不愿意,可你要想到,如果不这样,你就会死。”
清歌颓然极了,好在,她容易既来之则安之,因为她听老人说,她穿越的朝代是一个以武为尊的地方,这对清歌来说,可是一个极大的优势。
“既然你已经准备好了,那就去吧。”
老人双手一挥,清歌便昏睡过去。
没有人知道,在一座破烂的院落,一个21世纪的杀手悄然而至。
清歌如波斯猫般慵懒高贵,轻缓地抬起那高傲的眼,仿佛从一世纪般漫长的沉睡中醒来,长而密的睫毛以一个完美的弧度向上翘起。她的粉唇如同开的极盛的樱花树的花瓣。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灰色的瓦片,陈设十分简单,却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
她不适的动了动,却发现自己穿得单薄极了,寒气透着衣服丝丝往里沁。
清歌望了望四周,屋内的东西十分简朴。
她穿鞋下床,呼吸着新鲜空气。
突然,清歌眯着双眼,流露出冷峻的杀气。这份杀气使得她眉宇间涔涔的细汗以及乌黑浓密的的丝发所彰显的娇柔之美似乎很是不合时宜。
清歌快步走到桌边,一把推翻了桌上的熏香,淡淡道:“看来,我还真是大意了,敢害本小姐,活腻歪了。”
兴许是推翻熏香的声音太大,竟跑来一个丫鬟,杏眼红肿,身上伤痕累累,触目惊心。
一见到清歌,丫鬟瞬间泪如雨下:“小姐,您终于醒了,绯红好怕,好怕小姐再也醒不过来了。”
清歌嘴角猛抽,你这样咒你家小姐真的好吗?
“绯红。”清歌不确定的开口,这应该是她的名字吧,“发生什么了,我为什么会昏迷不醒?”
绯红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清歌,“小姐,你都不记得了吗?”
天!
她当然不记得了,她又不是原主,又怎么会记得。
“对,可能是昏迷太久,意识糊涂,才让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你就把所有事都仔仔细细地告诉我吧。”清歌一本正经的说瞎话。“
绯红痛心疾首地说:”我苦命的小姐呀,你怎么这么命苦呀!“
求清歌此时的阴影面积。
卧槽!!!
老子就问个事,你至于这样吗?
好在,在拖延了一会后,绯红终于把所有事都告诉清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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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里是一个架空朝,关于这里的一切,历史上都毫无记载,这里的大陆分为两个国家,一个为雪国,另一个名南国,而清歌现在所在的地方,是南国。
原主也叫慕容清歌,是一个皇室富商慕容槿的女儿,在她刚出生时,母亲便猝然辞世,原主的爹认为是原主害死了自己的母亲,便对原主恨入了骨。在原主母亲去世后,慕容槿又娶了三个小妾,尽享齐人之福。
于是,原主有了三个妹妹:二妹,慕容柒苑,笑里藏刀,面善心恶,羽化;三妹,慕容落雪,骄纵蛮横,无理取闹,御风;四妹,慕容华裳,胆小如鼠,任人摆布,天罡境。
有了这三个妹妹后,原主就生活得比以前更惨,不仅被打发到最破最旧的院落,还受尽了欺辱。
幸好,原主的四妹心地善良,看不惯原主生活落魄,时常接济原主,要不然,原主早就挂了。
不过,据说,原主出生时,有一只九尾凤凰在上空盘旋,久久不去,先皇龙颜大喜,(为什么说先皇呢?因为先皇挂了,现在的皇上是大皇子,很年轻。)将自己最喜爱的三皇子与原主定下了亲。
原主后来果然是人中之凤,小小年纪就达到了御风级别,这可是史无前例的事,可不知道因为什么,在检测灵力的那一天,原主居然体内没有一丝灵力,成了名副其实的废柴,成了所有人的笑柄。
因此,待原主长大后,到了女大当婚的时候,这三皇子竟前来退婚,还公然和原主的二妹勾搭在一起。
原主受不了打击,投河自尽,却无人问津,好在,原主有个忠心的丫鬟绯红,夜以继日的照料她。
只可惜,原主还是魂归西天,这才被清歌占了便宜。清歌在心中默哀,心中有一丝过意不去。
清歌盯着地上的熏香,了然于心,“难怪,这么天资傲人,不被人下毒才怪,只是这下毒之人,心也太恶毒了,原主已经灵力全失了,居然还不放过她。”
她是杀手,自然一闻就知道这熏香有毒,可怜了原主,天资凛越却为阶下囚。
绯红眼睛红红的望着清歌,显然听不懂清歌的话:“小姐,你在说什么呀?绯红怎么听不懂呀?”
清歌淡淡一笑,揉了揉绯红的脑袋:“没什么,绯红,你去取一面镜子来。“她还不知道现在的自己长什么样呢。
绯红拿来了一面镜子,还细心地取来衣裳,为清歌穿上。
镜子中,清歌着一件浅水蓝的裙,长发垂肩,用一根水蓝的绸束好,料子随行动微动,宛如淡梅初绽,未见奢华却见恬静。眉清目秀,清丽胜仙,有一份天然去雕饰的自然清新,尤其是眉间唇畔的气韵,雅致温婉,却透着几分淡淡的漠然。
清歌不禁感叹:这衣服,还是她那四妹送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