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杀一只野兔都这么难”。程易想起自己杀的第一只野兔,感到庆幸不已,若是那只野兔也如这只一般,一击未死,有机会发动那强悍的攻击,那自己定然已经死在了兔子的腿下。
松懈下来,胸前还是十分的疼,不过似乎缓解了一些,手臂都肿了一圈,不过没有骨折,可能是兔子受伤了的原因,这种在程易看来已是最好的结果了。要知道程易之前的打算是:最好是拼着手臂骨折的代价挡住胸前的一击,最差就是没挡住被踢在胸上的伤处,那样伤上加伤,估计离死就不远了。
倒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忍着疼痛和身体的疲惫,提起野兔检查一下,胸口的箭矢只射进了大约十几公分,没有射穿过去,头上那一箭倒是从眼睛直穿后脑。
兔子被弩弓箭矢射中胸部,一般最多挣扎几下,必死无疑。但这只野兔只能算是重伤,而且重伤之后还能爆发如此强大的力量,便足以看出这些野兔强大的体质。而且只不过是野兔身上的一块肉便可以让程易变得如此强大,程易猜测这些野兔已经不是普通的兽类了。
提着野兔走到昨日清洗的河边,程易眼神一冷,昨天剥下的兽皮和丢在一旁的内脏已经不见了,地上似乎有某种动物活动的痕迹。这些野兔虽是杂食动物,但应该不会吃同类的内脏,而且从地上的杂乱脚印看,吃掉内脏的动物应该比兔子大一些,而且应该是带爪的兽类。
当初程易为了防止血腥引来一些食肉的兽类,特意来到离临时居住地较远的地方,因此居住地应该是安全的,但是这个清洗的地方已经被发现了,兽类在这里尝到了甜头,可能还会来到这里。若是自己在清洗野兔的时候正巧有野兽寻着血腥过来,那估计就悲剧了。
凭着自己这两天的观察,草丛中兽类都是林中猛兽的猎物,而野兔在草丛也只不过是最低级的兽类之一。自己现在杀最低级的野兔都得受伤,遇上哪些猛兽肯定没戏。
想到这里程易赶紧加快了速度,给野兔剥皮,开膛破肚,取出内脏,清洗血水。临走的时候,程易把野兔内脏撒到地上树上到处都是,弄完这一切,程易单手提着三十多斤的兔肉,肩上挎着兔皮,回到了临时的居住地。
烤了一只兔腿,程易拿着望远镜奔上大石,向着清洗食物的地方看来一下,四散的内脏都还在原地,并没有消失。继续烤着兔肉,时不时地拿着望远镜看一下,直到整只兔子烤完,四周任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程易爬上大石,拿着一只兔腿,一边吃一边拿起望远镜四周观察起来。
远方一只长着鳞甲的黑狼被一只像豪猪的猛兽赶出森林,黑狼一拐一拐的的逃跑,可惜受伤的黑狼怎么跑得过让他受伤的豪猪,被豪猪一个冲锋扑倒在地,浑身的尖刺从鳞甲缝扎进黑狼身体里。黑狼奋力挣扎,可惜只不过是困兽犹斗,豪猪张嘴咬在黑狼的颈部,用力一撕,黑狼一下子被咬掉半边脖子,黑狼伸着头挣扎几下,嘴里‘嘶嘶’的响了响,便头一歪躺下了。胜利的豪猪可不会尊重它的猎物,踩着黑狼,一口咬了下去,一时之间血肉横飞内脏四溢。
看着豪猪生撕狼肉、甩动内脏,如此残酷、鲜红的场景,程易感到一阵阵恶心,胃似乎也在翻滚。
平息一下心情,程易看向河边,还是没有什么变化,再到处看了看,时不时地有林中的猛兽奔出猎杀草丛中的野兔和其他兽类,也有草丛中的野兽互相捕食,一切遵从着优胜劣汰、强者生存的残酷法则。程易所看到的黑狼和豪猪只不过是这山林之中,遵循这种残酷法则比较浓烈的缩影。
天渐渐暗了,程易再次向着清洗食物的河边看了看,只见离河边不远的草丛在轻轻晃动,晃动的方向正是清洗的地方。程易立马打起精神,几分钟后只见一只怪物从草丛中探出头来,这怪物似乎非常狡猾,伸着头左看右看,感觉似乎没什么危险才钻了出来。
这个怪物长得十分古怪,和人一样是直立行走的。直立起来大约有一米五左右,身上披着一层银色的皮毛,两只粗壮的大腿直立在地上,行走之间小心翼翼的,一条尾巴细长细长的,大约有两米,时而摇摆,时而卷曲。一双前臂比后腿短一些,也没有后腿那么粗壮,但是手臂前端的那一双利爪,伸直开来就像几把锋利的弯刀,看着也让人胆寒。怪物的头也十分奇怪,头形有些像狼,但那张嘴却出奇的长,占到整个头的三分之二。
怪物眨着小眼睛走到一块内脏旁边,用爪子轻轻一拨,内脏就变成几块了,只见这怪物嘴中忽然伸出一个白色的物体,射到内脏上一卷便直接拖到嘴里,想到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变色龙,程易估计那是怪物的舌头。
只见怪物咀嚼几下,又伸出舌头卷向了另一块内脏,没一会儿,地上的内脏便吃完了。怪物又把眼光瞄向了树上的内脏,树上的内脏高的有五六米,矮的也有两三米,但对怪物来说,高度不是问题。
矮一些的直接伸出舌头一卷,就掉到地上,高一些的,两只后腿轻轻一跃跳到树上,爬到挂着内脏的枝干旁,伸开利爪一划,十几公分的枝干就直接掉了下去,程易看着目瞪口呆。摇了摇头,比对一下怪兽的战斗力,程易赶紧放弃脑中那不切实际的念头,程易觉得就算是自己感觉危险的野兔在这个怪兽面前也是被秒杀的命运。
晚上到了,夜晚的山林比白天更加热闹,各种猛兽的叫声此起彼伏,倒是草丛中十分安静,似乎被林中的猛兽的叫声给吓住了。
远方兽吼不断,近处寂静无声,如此氛围,程易的精神像一条紧绷的弓弦,一有风吹草动,立马盯着。天亮时程易哈欠连天,眼睛眨个不停,一晚上紧绷着精神,身心疲惫,即使是如今的身体也有些受不了。必须得休息了,若是每个晚上都如此的话,没死在野兽的口中,倒是先累死了。
昨天的兔肉还有不少,应该能应付一天,胡乱吃了几块,程易便找了一个角落靠着石头睡了起来。
醒来的时候精神已经恢复,手上的伤已经好了,胸口虽然还有些闷,但是已经不怎么痛了。
体质的强化不止速度、力量都增强了,恢复力更是变得恐怖。以前老听人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而这次骨折估计用不了两三天就能痊愈了,比以前不知强了多少倍。
要解决晚上休息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挖一个山洞。军刀只有十厘米长挖不了洞,程易想起了昨天吃完肉,野兔那粗大的后腿骨,捡起地上的后腿骨,程易对着石头敲了一下,‘嘣’的一声响,石屑纷飞,手中的骨头却丝毫无损。程易大喜过望,这骨头别说挖洞,就是做武器也是强力的武器。
程易准备先削一个骨刀,凭自己如今的力量,即使是没有锋的骨刀也会发挥很强的实力。拿着军刀对着腿骨削了一下,一阵金铁之声传来,腿骨丝毫无损,程易尤不相信用力削了一刀,只见骨屑纷飞,但军刀也卷了刃,程易顿时傻了眼。
为了自己的武器,程易决定拼一把,学祖先们磨制石器一般磨骨头了。
找了一块石头,程易便磨了起来,骨头比石头的材质硬一些,磨了几分钟,石头被磨出了一条两公分深的石槽了,骨头的变化却不大。不过,有变化就好,换一块石头继续磨,慢慢的程易发现磨骨刀也需要技巧的。因为骨头比石头硬,石头的损耗十分厉害,磨制的时候平磨,并经常变动方向,虽然要费力些,但磨制的速度却也快上不少,石块的损耗少一些,换的石块也少,也能节省一些时间。
几个小时后,程易拿起手中的骨刀。粗大的骨头已经薄了很多,但还有一公分多厚,刀尖磨得还行,刀刃只磨了二十公分,样子十分难看。程易虽然不是很满意,但想来足够用了。
程易在大石头的斜上方找了一个地方开挖,骨刀差比多有小半米长,程易稍微使劲,骨刀就全部没入土中了。
程易决定挖一个深3米左右的洞,出口一段一米斜向上挖进,主要是为了防止下雨水灌入洞中。后面两米在和斜道相交的地方拐一个九十度的弯,这样人睡在里面,外面即使有视力强的兽类也什么都看不到,相对安全一些。
天快黑的时候,程易终于完成挖洞工作,山洞的出口是比较小的,是一个直径1米的上下宽,左右窄的椭圆,人需要蹲着才能进去,里面的空间大一些,大概有1.5米高,程易只有猫着腰才能立起来。
去河边清理了一下身上的沙土,回来吃完剩下的烤肉,拿着兔皮,程易便钻进了山洞决定好好思考一下以后的生存问题。
人是群居性的动物,在这个世界有着如此强大的兽类,程易相信也一定会有强大的人类。想要回到人群中,要么努力的生存下去,或许有一天会有人来到这里,带着自己离开这里;要么努力变强,凭借强大的实力穿越森林,寻找人类的足迹。
不管如何选择,活下去才有希望,而强大的实力才是活下去的根本。只有不断的猎杀草丛中,甚至森林中的兽类,不断强化自己、提升自身,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