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健是个500强公司小白领,长相清秀斯文小帅,挺能逗我HAPPY。
最重要的是,在其他诸多追求者都被姐的BH吓跑了或者变成了手足兄弟之后,他是硕果仅存的唯一一个了。
想当年,我的死党嘟嘟童鞋苦口婆心地告诉偶:“娇娇啊,你都二十一了,再不跟个男人在一起,我怕你身心理变态~~”
“我说嘟嘟啊,你十六岁就和不止一个男人在一起,我看你也照样变态~~~”我满不在乎地道。
“……我那跟你不一样!!”
“……有啥不一样?难道变态还分高级和低级?”
“我不跟你说了,你要再不找个男人,我决定就带你去鸭店!”
“……你出钱的话,没问题,我要上等的,就是那个新开的“地上人间’那种。”
“……你你你你你……!!!”
“好吧好吧,我去试试啊……唉,其实我还是对歪歪男人和男人比较有兴趣喵~~~~”
这个时候聚会认识的林健同志捧着玫瑰花开着小车痴痴地在我家楼下等了三个小时,即使我丢了三个可乐瓶子下去也没把他撵跑……
后来他就成了我的第一件“衣服”……
然而,但是,巴特,鉴于我对狗血八卦的兴趣远远大于恋爱,所以至今为止林健同志只是顺利地牵到了我的手,亲了几下小脸,其他啥也没成功地实施……╮(╯_╰)╭
林健有时候开玩笑说我是X冷淡,呸,虽然现在已经是2010年,可也不意味着认识三天就上床是潮流啊,女人还是要自爱!
情人节那天,他和我约好,一起去新开张的电玩中心夹娃娃,他要给我夹到那个我最喜欢的灰太狼(我爱灰太狼,我经常YY他把喜羊羊收成后宫……)!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小眼神儿眨巴眨巴,一闪一闪的,让我心跳加快了不止一下。
我不禁很不纯洁地想,要是他真的夹到了灰太狼,我就……我就勉强让他舌吻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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