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到脸上火辣辣地疼,刘超一侧身滚到床的另一边,避开了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的那一缕午后的阳光,然后,他才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用手摸了一下脸上痛的地方,手指上粘上了一小块灰白色的皮肤,还有一点半凝固的血痂。但刘超似乎对此并不吃惊,只是看了看,然后就把手指上粘到的那些东西蹭到了床单上,形成了一小块蹭抹后的暗红色的痕迹,而那张床单上也已经有了不少这样的蹭抹的痕迹。
坐在床上发呆,刘超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一个多月前,本想着跟着赵强能赚上一笔,但没想到雇他们的人却会过河拆桥!人,是给他们送到了,可问他们要钱的时候,他们却把他跟赵强他们带到了一个黑灯瞎火的房间,让一个眼睛血红的,像人又不像人的怪物袭击了他跟赵强他们。赵强他们几个是成了冤死鬼了,而他也被那个怪物在手臂上咬了一口。幸亏当时离窗户比较近,刘超他使出了吃奶的劲,撞开了窗户,爬出了那个房间,逃了出来。
捡回了一条命的刘超不敢回家,只好在这个城乡结合部里租了个房间,躲了起来。而自打那天起,刘超的身体状况开始变得越来越奇怪。
先是刘超他这个在家干农活的时候,从来都不用带遮阳帽的小伙子,竟然会对阳光越来越敏感,到现在,甚至连清晨柔和的阳光都能灼伤、烤焦他的皮肤。而且,他身上的皮肤,还有一些肌肉组织也开始脱落。手臂上的那个,被那只怪物咬伤的伤口,不仅没有愈合的迹象,还时不时地会渗出带有腐臭味的血水。
再有就是,刘超的口味变得越来越重。常人吃的熟食已经让他难以下咽了,只有吞咬生肉,而且最好是带血的新鲜的生肉,才能缓解他的饥饿感。
但是,更不可思议的是,刘超本人竟然很快就接受了自己身体的变化。从最初的惊慌失措到现在的这种麻木,只用了不到一个星期。他现在甚至懂得要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再出去偷附近的农民们饲养的鸡鸭猫狗来充饥。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紧接着门外就响起了房东两夫妇的声音。
“小刘啊,小刘!开开门啊!是我!我是潘姨,快开门啊!”
“小刘啊,我是潘伯啊。你究竟在房间里干什么啊?弄出这么大的味儿,其他的租客都投诉你了!”
“小刘啊!你开门啊!我知道你在房间里的!快开门……呀!!老头子!你快看,这、这是血?!”
“这……这……老婆子,快、快找东西把门抵住!我这就打110!!”
“你快点!你快点!!”
听着门外的吵嚷声,刘超只是面无表情地从床上站了起来,赤脚踩在了已经被血污弄得有些滑腻的地板上。无神的双眼在房间里四下望了望,离脚边不远的一块动物残肢吸引住了刘超的视线,他蹲下去,抓起那块残肢,把它捧到嘴边,开始狼吞虎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