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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霓路:十字之上的过客(4)

后来,我们去一家街角的咖啡店,从窗口能望见索菲亚大教堂的尖顶。他请我吃口味很重的土耳其烤肉,配上浓得像泥浆似的咖啡,味道竟然不错。有一个电影剧组竟然在不远处取景,如果镜头稍偏一点儿,就能拍到我们正透过店里的落地窗看热闹。两人都伸长了脖子,大拇指上勾着一杯咖啡。

到了傍晚,在辉煌的夕照里,马尔马拉海闪烁着耀眼的光辉。他坐在我面前,笑容似海。有时候一个表情能改变一张脸,正如一枚戒指能改变一只手。此时刚下过一场冬雨,雨后的阳光温暖地照下来,可不一会儿便又隐去了。黄昏淹留不去,我第一次在离别前想念一个城市,想念街角绿叶间跳动的阳光,想念午夜推开窗户,看到夜空中回旋飞舞的千百只白鸽。我从前从未想过,寂静会怎样造访一条街道,仿佛在水下,周遭喧哗,却又沉静似海。我会以一种未知的美来纪念它,就像纪念我最终没有去成的小亚细亚荒原。只有这样,每一个画面才能得到永生。它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还有很多小径等着我一一踏遍。离开,是因为记忆远比岁月经久耐磨。

晚饭过后我们走了很久,都沉默着。他在教堂旁边买了两大盒苹果茶送我。六点多,我们买门票去了老皇宫。我在皇宫一角最后一次看壮丽的博斯普鲁斯海峡,海面如同蓝色丝绸般荡漾在脚下。他已经开始担心我能不能对付漫长的回程,我心中陡然升起一阵不情愿的失落感。“你能再陪我去看一看那些巷子吗?”我小心翼翼地问,“那里……很美,非常美。走之前我想再去看一次,在夜里。”

我从不知道,伊斯坦布尔能看到如此之多的星辰。九点多,街上都没人了。想起来这比什么都危险,土耳其的治安并不是很好,但当时两个人的胆子忽然都特别大,一直走到海峡大桥。一路上看到从酒吧里搭着肩膀出来的一群年轻人,路边相拥的情侣,还有一个独自坐在树下的老人。接下来的一路,我一直在想他坐在那里在想些什么,为什么一个人呢?这大概是我可以找到的唯一能分散注意力的事情。

夜里很冷,我们坐在人行道冰凉的台阶上,边吐着哈气,一边聊天。他只穿了一件晴雨两用的风衣,没有带手套什么的,我穿得也不多,但谁都不想离开。他的眼睛在夜里显出黑色,风把他的头发吹得乱乱的。我们聊了很久,谈生活、学业、近况、未来。长谈起来我的英语就不免露馅,即便他说得非常慢,每隔几句我还是得问一声“什么?”如果碰巧他也忘了刚才一句说了什么,谈话就僵在那里。过了一会儿,他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我原来不知道他抽烟。

等我身体冻得发抖的幅度已经大得能让他感觉到时,他突然开口说:“你还记得那次你把音箱搬到阳台上放摇滚吗?”

我想了想。“就是楼下的人扔汤勺上来大喊‘吵死人了’的那次?”他笑了。“没错。他今天上来找我。”

“哦。那你怎样?”“我怎样?我为了那次的事像个傻瓜似的一个劲儿跟他道歉。”我跳起来。“你干吗要跟他道歉?!”

“嘘。”他把食指竖到嘴边,把我拉下来。“没什么,我只是想看看他有什么反应罢了。”他顿了几秒又补充道,“他是我的一个朋友。”

我一哆嗦。“那他说什么?”我看着街对面。他没有回答我,而是仰起头对着夜空说“:他是个讨人喜欢的人,尽管相当无知,但还是很讨人喜欢。”

“什么?”“什么什么?待在这样一座城市里,谁都想要找点乐子。但是他这歇斯底里的一套真是难看到了极点。”我愣了愣。

“不过我从心底里不仅仅厌恶他的行为,还厌恶他这个人。”他轻轻地说。“啊,这就是人身攻击了。”我说,“他是个糟糕的朋友吗?”“不。”他说,“他是个很好的朋友,有缺点,但非常好。他的糟糕是在其他方面,那方面我现在不想讨论。”我思索他这句话的全部含义,接着注意到他的神情变得刚硬起来。“他们,我的朋友们,我认识的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我知道得很清楚。他们都自认为很幸福,所以我以为他们的确很幸福。”“这些你都告诉他了吗?那个扔汤勺上来的人?”“我告诉他了。我当然告诉他了!”他叫道,“他倒是很有风度,不过等着瞧吧!”他安静了一会儿,感觉很怪。

我清了清嗓子,说了段很蠢的话:“你可以试着去改变生活,计划些什么,然后付诸实行。不要想做什么,又不敢做什么。你看着他们不开心,他们看着你也不开心,最后弄得大家一起不开心。顺便说一句,你再这样下去,烟就要烧到手指了。”

他看了看我:“你想让我做什么呢?走去见他们,然后代替他们生活吗?如果他们铁了心要这么活下去,我至少还可以在旁边添添乱什么的。”

我突然尖刻地说道:“你别再说这种话了!你也喜欢假装对外界的事物并非毫无兴趣,你没有假装吗?你陪我去图书馆一待就是半天,去苏丹阿哈美公园走了一圈又一圈,你没有显出一点点厌倦,你连哈欠都不打,因为你……”我突然打住了。我被自己孤零零的声音吓了一跳,但更大的原因是我不知道应该如何继续。

他等了一会儿,接着我的话说:“因为我是个喜欢虚张声势的人?因为我想做好这件事来添点乐子?你说对了。这些的确不是我喜欢做的事情,除非迫不得已的话。我很抱歉对你说这些,但我希望你能够理解。我怕我会因此变得自高自大,长子应该做的……那个我睡着了都能干,但我必须尊重它给我带来的特权,如同这座城市的历史一样无法改变。就像现在这件事,如果我不愿意,这一切都会显得令人发指得残忍。我有什么计划?我有计划吗?即使一只鸟被剥夺了丛林的生活,以及它的同伴,但它永远——永远——不会被剥夺飞翔的天赋。你能想象得到吗?”

他说的最后一个音节还在夜晚的空气里战栗,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和那些烟雾一样,正在慢慢消失。我眺望着我们头顶的天空,星星衬着越来越深的蓝色闪烁着针尖似的光芒,犹如城市里摩天大厦的灯火。我转过头去,他正站在黑暗中,朝着我微笑。

第二天下午我就该走了。他答应送我,于是午饭后我整理好了手提箱,在门厅里等他。我忽然觉得木然了,但他是真的难过。阳光遍野,伊斯坦布尔晴朗的笑容如此美丽,让人不知道如何逃避,或是如何消受。最后,在穿过那个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的时候,他突然握住了我的手,或许只是为了确保我的安全。这个动作单纯而坚定,那种有力在紧握我之前就已经在他身上看到过。如果换成别人,这可能是暗示浪漫或是许诺,但对于他,却如同长冬一样充满了含蓄待发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再见了。”

任天堂旧时光

辛晓阳

“我当然知道是谁。”阿肯趿拉着拖鞋从里屋走到门口,“我怎么可能忘记你的声音?”

我轻巧地绕过他进门,淡淡地叹了口气——自己似乎很久都没有到这里来过了,真的很久。阿肯吸了两下鼻涕,抓着头发说:“你随便坐啊,电脑开着呢。”

二十多平米的房子,筒子楼,公共卫生间,水管冬天必冻。我有的时候甚至怀疑阿肯和他母亲是怎么撑过来的。后来女人终于攒了些钱,问阿肯想添点什么东西,阿肯毫不犹豫地说电脑,于是他短时间内再次和空调绝了缘。

电脑摆在客厅阿肯的单人床前的一个大柜子后面,整个空间看起来拥挤无比。我弓着身子坐在角落里,悄悄抬起眼睛瞄他,发现这个自打出生起便整日轱辘着一起长大的男孩子好像突然有了男人的模样,至少已经站在了成熟世界的边缘。他很帅,我在心里小声叨咕了一句,然后邪恶地笑笑,就着他玩了一半的植物大战僵尸一直到通关。

“你吃饭了吗?”现在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半,所以我把这个问题问了两遍。“唔……面包……”他把袋子放在我一伸手就可以抓到的地方示意我自己动手,我摇了摇头,专心致志地盯着屏幕。后来不知什么时候他坐在了我身边,我稍稍一扭头便可以看到他干净的脸上细细松松的绒毛。我们就那样坦然地对视着,保持着比同桌之间更近的距离,很久。

“你戴隐形眼镜了呀!”他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把脸又凑得近了些,我感觉我们之间的距离甚至可以用毫米来计算。

“对啊,很久了已经。”我发誓,如果对方不是阿肯而是一个同样帅气被奉作班草的男孩子这般盯着我看,绝对会让我不知所措、双颊绯红、夜不能寐。但是阿肯不一样,我们这样的举动丝毫不会引起任何不适或是尴尬,有的时候甚至可以牵手或是拥抱。不过这都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听说前一段时间阿卡回来了是吗?”我把阿肯从身边推开,随意地抓起袋子里的面包,一边看着屏幕上花花绿绿的玉米奶酪,一边等着关于阿卡的消息。

阿卡亦是我们的发小之一,比我和阿肯小半岁左右。我便是组织最伟大的创始人,因为我的降生宣告了发小组织的成立,十七天后阿肯呱呱坠地,与我隔着长长的走廊遥相配合着唱海豚音,最后才是阿卡。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徜徉在自己小小的幸福里,还可以将自己标榜成一个正常人家的小孩。但是作为大姐大,三个孩子的领袖,我绝不能在这一点上无所作为。于是我的爸爸妈妈是三家中最早离婚的,只是那个被我称之为父亲的男人做绝了,我连他什么时候离开的都不知道,毋论其他。然后便是阿肯。中间有一段时间,阿肯的父母在一个当时很上档次的小区里买了一套两居室,六七十平米,独立厨房、卫生间,冬天还集中供暖。有一次我和阿卡被自家大人带着去那里找阿肯,回来的路上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阿卡一直想上厕所,想想阿肯家舒服的洗手间,愣是憋了自己一下午,最后还是无奈地进了公共厕所的门。但是阿肯的好日子也不长久,我依稀记得某一年的中秋节前后,我和母亲串亲戚回家时突兀地看到阿肯正帮着他妈妈往楼上搬着家具,母亲上去问了些缘由,便勒令我帮着搬些小玩意儿。阿卡像个猴子一样上上下下地般东西,见到我便掏心掏肺地说阿肯要回来了,他觉悟了!觉悟了!后来我们才知道,阿肯的父母也分了,猝不及防地。阿卡听到这个消息后一直很高兴,至少以后我们三个可以一直在一起,永远。

阿卡的身世更可怜些,他的爸爸——那个善良的小生意人——活活被肝硬化折磨致死。男人爱钱,也爱赌。印象中阿卡同样只有二十多平米的家里总是藏着许多我们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但是每次到了吃饭的时候,他连个喊饿的地儿都没有。后来他爸爸就住了院,再也没有出来。其间母亲和继父去探望过几次,回来后悄悄抹起了眼泪,说阿静你要好好对阿卡,他是个苦孩子。有一天我放学,阿肯站在楼梯口堵住我,悄悄说卡爸爸走了,彻底地。我愣了一下,开始放声大哭。阿卡失魂落魄地站在门口,看着我通红的双眼,竟然反过来安慰起我来。那晚我们仨躲在走廊的尽头开了个小会,关于阿卡未来的发展方向。阿卡叹了口气,说下定决心以后要好好学习了,总考倒数第一这怎么行?阿肯拍着他的肩膀说:“兄弟好样的,我和阿静无条件支持你!我们一辈子在一块儿!”

那一年我们十二岁。后来外婆告诉我,出殡的那天阿卡站在大门口,把盆摔得叮当响,真孝顺;后来妈妈告诉我,卡爸生前欠下的巨额赌债几乎压垮了那个饱经沧桑的女人。也许这是她们女人之间的秘密,我只是担心阿卡从良之后再也不能跟他反锁着屋子没日没夜地玩任天堂了。超级玛丽随着死亡跳进了棺材,那个能够爬上云吃金币的小人被我们口中那个猫头鹰一样的“樱桃梅子”给彻底消灭掉了。“樱桃梅子”这名是阿卡起的,我们都觉得特有创意,跟日本人似的,死了也不心疼。

接下来的日子变得平静了许多,阿肯每天躲在父亲的小门市部里玩网游,阿卡开始像犯人放风一样定点出现在网吧。我从来没去过那种地方,所以当阿肯拽着我去找阿卡的时候,我本能地犹豫了一下。九月的天气,天空中飘着淅淅沥沥的绵密的雨。我和阿肯固执地不撑伞,硬是淋着雨跑过一条街。到了之后阿肯找了个避雨的地方安顿好我,一个人钻进人声鼎沸的小房子里把阿卡揪了出来。我们本来想一起去打台球,结果每个人兜里都是空的,只得悻悻地回家。回去的时候他们两人共撑一把伞,阿卡总是把我的伞往后拉,说雨是斜的,小心淋到后要感冒的。到现在为止的无数年里,我还会为了这句浅浅的关心而忍不住落泪。或者可能这么长时间过去,再也没有人会在下雨天注意我是不是淋了雨,除了阿卡。

约定重聚是在两个星期之后的国庆假期,我在QQ上通知了阿卡,然后他当机立断地说那就今天吧。阿肯突然想到晚上要给即将去天津上学的女朋友开送别宴,后来在我和阿卡的怂恿下硬是把那一摊推了,原因只是为了阿卡的一句“同学重要还是老朋友重要”……

在我们一起长大的那座筒子楼下见到了阿卡,留着乖张激情的发型,戴着看不出是什么颜色的美瞳镜,穿着高仿的耐克夹克,坐在助力车上专心地按着手机。而后他扭头看到我们,痞痞地坏坏地笑了笑,说了句上车。我犹豫了下,看着眼前那辆自己一贯鄙视的跑得很快,打扮得花里胡哨还带闪光,顺道发出警车一样声音的摩托,抿了抿嘴唇看了看阿肯。

要去的餐厅是一家地摊式的自助火锅,在小城的边缘。一路上两人拼命捏车把比速度,可以想象我是怎么像杀猪一样惊恐地号了一路的。路灯在飞逝间闪烁着霓虹灯一样迷乱而微醺的光线,风在耳边倏地绕了几圈后再飞快地跑开,阿卡的声音静得像世界尽头的絮语“:阿静,还记得我们小时候一起骑着三辆小童车满世界转吗,你现在怎么会害怕了呢?”

跟你们在一起,还有什么可怕的?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嘴角被拉成一条奇怪的弧线,有点儿伤感,有点儿自嘲。

饭馆里人很多,阿肯接了个电话,急匆匆地出去接女友。阿卡嘻嘻哈哈地坐在我身旁,问我最近怎么样。我愣了下,淡淡地说还好啊。他笑:“你别骗我了,明明就有心事。”我哑然,故作坦然地讲了男生日志里那句“请你永远地滚出我的世界”。

阿卡沉默了一会儿,并没有想象中那种逞英雄似的说什么“哥帮你解决了他”之类的痞子用语。他只是沉默,掏出了烟,犹豫了一下又塞了回去:“他不值得。”

我抿了抿嘴,轻轻地点了点头。这段时间无数人跟我说过同样的话,但是没有一个人如同阿卡般让我心酸,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大悲剧。居然一下子就释然了。

走在阿肯身边的女生长得很可爱,但看起来并不十分纯净,可是我忽略了,现在的阿肯也不再是以前那个羞涩、内敛、干净的小少年了。阿肯拥着她坐下,随意地帮我们互相介绍。女孩只是低头,摆出一副羞赧的模样。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起来,我尽量笑得很坦然地问她认识不认识谁谁谁,她摇摇头,默不作声。我能想象得出自己近乎无语的模样,然后无奈地耸肩。阿卡拽了拽我的胳膊,示意我跟他去取菜。余光中看到阿肯臭着一张脸,因为女孩对我的默然而发了脾气。我并不开心,这只能证明对阿肯来说,女孩比我更近、更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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