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选把剑吧
来坊市之前莫凡是没有准备买法兵的,但是此时又有了新的想法。
宗门规定,入门弟子前二年不许回家,但第三年却可以回家一次,当然,这不是强迫性的,也可以选择不回去。可是,莫凡有计划要回家一次,一来看看家人,二来也想知道妹妹的情况。
他本来以为,回家的一路之上都在宗门的范围以内,不会有什么问题,更不会发生争斗。但是听了朱师兄的介绍,才知道,回家的一路上也不一定安全,而且还会遇到别的宗门弟子,也有散修的存在,甚至还有兽潮发生的可能性,这就让他不得不多做考虑了。
还有一点,他有计划学习炼丹术,那以后也许就要多次来往于宗门和坊市,虽然可以乘坐师兄们的飞舟,安全还是比较有保障的,但还是多一些准备为好。
本来他不想乱花灵石,因为想学习炼丹术,那对灵石的消耗会相当的大,自己虽然有一定天赋,但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成功炼制出丹药,在没有收入以前,自己的这点灵石一定要节省着用。
他现在每个月能够领取的宗门福利,只有二枚灵石,这对于想学习炼丹术的自己来说真是太少了。而且这几年宗门都没有额外的奖励计划,像这次一样一次得到一百八十多枚灵石的情况是不会出现了,自己只能自己想办法赚取灵石,或者每个月领取宗门那可怜的二枚灵石了。
所以他本来不想买法兵,等一下去吃兽肉还要花一些灵石呢,但是现在因为有了以上的两点考虑,却觉得还真需要一件。
想来想去,莫凡决定还是买一件法兵,但是中品的就算了,就买一柄下品的好了。而法兵的种类他也想好了,就买剑类的,因为以后修士能飞行时一般也会使用飞剑,自己就当提前熟悉了。
见几人也看的差不多了,于是他开口道:“师姐,我也想买一柄剑类的法兵,下品的就行,不知道师姐有什么好的介绍?”
南师姐本来以为几人暂时不会再买了,这时见莫凡要买还是有些意外的,但是很快就道:“莫师弟想买下品的剑类法兵,那我再带你去看看。”
白泽也有些奇怪,他和赵师兄,王师兄,李师兄几人都是世家子弟,都有自己的计划,想要在了解了自己适合那种武器以后,再购买法兵。而且都不准备购买下品的,而是准备直接就买中品的,几人对武器没有特别的偏好,不像许世恩喜欢刀,林天雅喜欢剑一样,所以都没有这么快决定使用什么武器。
他本来以为莫凡也是这样的,所以这时就不由的有些奇怪了,于是问道:“莫师弟如果不是特别喜欢用剑,不如等过一段时间,想清楚了再买为好,不然以后不适合就浪费了。”
莫凡也知道他是好意,回道:“谢谢白师兄提醒,我还是很喜欢用剑的,而且明年我准备回家一次,听了朱师兄的介绍后,我想了一下觉得还是有一件兵器在身边的好,所以就想买一件法兵了。”
几人见他已经想好了,也就不再多说,一起回到剑类的展示台前。南师姐率先走过去,她应该在过来时就想过了,所以很快就拿出了几把法兵,开始向莫凡介绍。
第一把是一件银色的长剑,长三尺一寸,是一把硬剑,看起来银光闪闪,卖象不错。第二把是一件黑黝黝的中等长度的剑。第三把是一柄软剑,第四把是一柄宽剑,第五把是一柄金黄色的长剑。
莫凡只想买一把剑类的法兵,只要硬度够,耐击打就可以,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所以在经过南师姐的介绍后,他果断的选择了第四柄剑。
这是一柄宽剑,剑长三尺五寸,算是一把长剑了,宽一寸七分,此剑是由玄铁石打造的,是大的特点是剑比较重,而且质地坚硬,这些都比较符合莫凡的要求,而且只是一柄下品的法兵,能有这样的品质也算是不错了。
莫凡也不啰嗦,很快付了灵石,再回到众人中间。
这时几人在百兵阁已经看了差不多一个时辰了,于是和南师姐告辞,向下一个地方走去。
接下来的几座店铺也有卖兵器的,不过都不是本宗门开的,有的是别的宗门开设的,有的是散修开的,即卖兵器,也出卖炼器材料,几人也进去转了一下,发现同样品质的法兵,比百兵阁要贵许多,看来宗门对本门弟子果然还是颇为照顾的,这让莫凡不由的对宗门又多了一层好感。
几人都没有再购买法兵的意思,所以走起来也快了很多,又是一个多时辰以后,几人已经走了几条街,这时几人对坊市的新鲜感也消减了一些,不再看什么都有兴趣。
莫凡本来不想让其他人知道,自己想学习炼丹术,要买些草药,但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只好和几人继续走在一起。
不多时他们看到前方的街口出现一座很大的店铺,有六层高,上面写着三个大字‘百草阁’,这一座就应该是宗门专门买卖丹药的地方了。
到了这时莫凡也不想隐瞒了,反正以后几人也会知道,如果自己开始炼丹,也隐瞒不了多久,不如所性明说。说不定以后还会因此需要几人的帮助呢,毕竟几人都是有家族背景的,以后如果有什么不好找的灵草,也可以让他们的家族帮忙寻找,最多付些灵石,却可以省去自己不少的时间。
于是莫凡对几人道:“我们去百草阁看看吧,我想买些草药。”
几人听了就都是一愣,因为其他人都没有想买丹药的打算,他们的境界都不高,还处在打基础的阶段,这段时间十分重要,不能贪功冒进,宗门的授课长老多次强调,炼气一重二重的弟子要尽量少服用丹药,而且不能连续服用,每次服用的时间至少要间隔五个月以上,而且每次不能超过十枚。